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工国际: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0-07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下午16: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其中董事王宇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三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王博、王宇航、张福

生、李国强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王博任主任委员、王宇航任副主任委员;葛长银、张格领、王德成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葛长银任主任委员;李国强、张福生、葛长银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李国强任主任委员;王德成、王博、李国强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王德成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见2020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0-068号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宇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4、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海欣先生和刘生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爱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李海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刘生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张爱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张爱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张爱丽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2688606传真:010-82688582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对于《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王宇航先生为总经理,李海欣先生和刘生承先生为副总经理,张爱丽女士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经审阅以上四位同志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张爱丽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2)聘任程序合法。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是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是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的,其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的程序均符合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表决票董事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徐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徐倩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2688405

传真:010-82688582

电子邮箱:002051@camce.cn

附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王博先生:52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驻外机构财务负责人、驻外机构总代表、企业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资本运营部部长兼战略规划部(企业文化部)部长,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机械工业工程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农业机械学会理事长,中国国际农业交流协会副会长。

王博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宇航先生:48岁,大学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出口五处业务员、驻外机构总代表,本公司成套工程三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

记,丝维林浆产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王宇航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280,165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欣先生:49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部设计研究院综合二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建筑二所副所长,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建筑四所所长、民用院副院长、上海分院院长、生产经营部部长、工程管理部部长,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海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丽女士:52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十堰市安远汽车改装厂财务科长,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财务科长,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会计、资产财务部副经理、资产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机械工业审计学会副会长。 张爱丽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生承先生:54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交通部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设计科研所业务员、境外项目部副经理、中国路桥集团公路一局五公司副总经济师,中国路桥集团公路一局凯通物资公司副经理,本公司成套工程四部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凯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生承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

股份83,440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徐倩女士:40岁,双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历任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证券事务代表兼办公室副主任,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 徐倩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中工国际股份27,520股;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