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上市修订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0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新的《公司章程》将替代公司目前适用且已在工商主管部门备案的章程。
相关条款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 修改前《公司章程(草案)》 | 修改后《公司章程》 |
1 | 第三条 公司于__年__月__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__股,于__年__月__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11月0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73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于2020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67万元。 |
3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0,66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4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范围内选择《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相关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5 | 第二百○一条 本章程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 第二百○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亦同。 |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