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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宁波热电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投资金额:本次项目总投资人民币53,263万元。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香港绿能”)、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宝能源”)、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创投资”)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公司和香港绿能以货币形式合计出资人民币8,800万元,合计持有其55%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香港绿能、丰宝能源、兰创投资共同出资16,000万元设立宁能兰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暂命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兰溪生物质”),负责投资建设浙江省金华兰溪市生物质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53,26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总投资额53,263万元,总装机规模45MW,拟建设1台

150t/h高温超高压带一次再热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4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并新建2台30t/h天然气冷凝锅炉用于检修期供热保障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兰溪市新兴产业园内。

(二)项目合作方基本情况

1、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2HQWQ6X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兰浦西路30号法定代表人:柳建华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7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柳建华持股76%,王建国持股10%,杨军持股9%,徐湘忠持股5%。

2、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751198732M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C座528室法定代表人:杨卓成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06月20日经营范围:兰溪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开发及相关配套服务;水务建设工程投资、经营(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兰溪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持有其30%股权;香港绿能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有其25%股权;丰宝能源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持有其25%股权;兰创投资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3,200万元,持有其20%股权。股东各方自兰溪生物质注册成立后一个月内,实缴注册资本金的50%;剩余50%注册资本金于2021年11月31日前按股比实缴完毕。

2、项目公司管理层安排:(1)董监事安排:董事会共设5名董事,宁波热电推荐2名,其中1名作为董事长人选,香港绿能、丰宝能源和兰创投资各推荐1名。监事会共设3名监事,宁波热电推荐1名,丰宝能源推荐1名并作为监事会主席人选,职工监事1名。(2)经营层组成:兰溪生物质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财务总监1名。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宁波热电推荐,副总经理由丰宝能源和香港绿能各推荐1名。

3、项目公司经营范围:电力、热力产品、热力设备、灰渣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污泥、固废焚烧服务,热力系统节能技术咨询服务、压缩空气供应服务(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兰溪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发挥生物质热电联产行业相对竞争优势,增量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做大做强能源产业,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投资风险分析

国家政策导向、当地市场经济趋势及资源市场变化等因素都将影响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效益。公司将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适时适宜地开展项目投资运营,抵御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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