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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7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14:30

二、 会议地点: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1号楼511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议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 董事(7)人
1.01董事候选人鲁国庆先生
1.02董事候选人刘会亚先生
1.03董事候选人何书平先生
1.04董事候选人陈山枝先生
1.05董事候选人戈俊先生
1.06董事候选人王维华先生
1.07董事候选人陶军先生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 独立董事(4)人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田志龙先生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雄元先生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郭月梅女士
2.04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真先生
3.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 监事(4)人
3.01监事候选人余少华先生
3.02监事候选人丁峰先生
3.03监事候选人吴海波先生
3.04监事候选人张海燕女士

上述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五、 公司股东(或受托代理人)投票表决、计票;

六、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现场会议结束。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的投资者务必在2020年12月23日前向公司登记并于会议当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主动配合公司所在园区物业做好现场个人事项登记、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未经本公司许可,会议期间不得使用录像、录音、照相设备。

三、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

入统计结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七、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议案一、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于2020年12月24日届满。经充分协商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鲁国庆、刘会亚、何书平、陈山枝、戈俊、王维华、陶军为董事候选人;提名田志龙、王雄元、郭月梅、陈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鲁国庆先生 58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现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总会计师;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刘会亚先生 58岁,高级政工师,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何书平先生 55岁,高级工程师,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曾任公司总裁、副总裁。

陈山枝先生 51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现任公司董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曾任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戈俊先生 47岁,高级会计师,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曾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王维华先生 47岁,高级工程师,学士。现任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主任。曾任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陶军先生 49岁,高级工程师,学士。现任江苏省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江苏省邮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田志龙先生 59岁,教授,博士。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委员;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雄元先生 48岁,教授,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月梅女士 55岁,高级会计师,教授,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真先生 47岁,硕士。现任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纠纷调解员。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业务、债券业务内核委员。

请予审议。

议案三: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于2020年12月24日届满。经充分协商讨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余少华先生、丁峰先生、吴海波先生、张海燕女士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三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余少华先生 58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院副总工程师;公司副总裁。丁峰先生 49岁,高级工程师,硕士。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任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裁。吴海波先生 46岁,高级会计师,硕士。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张海燕女士,48岁,高级工程师,硕士。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事办公室主任。

请予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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