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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藏格: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9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作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内控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王作全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在充分了解候选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作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换届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王作全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意见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查,王作全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作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王作全先生简历王作全先生,生于1957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二级教授,留日法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青海省首届优秀法学家。兼任青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青海省法学会副会长,青海省人民政府、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王作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作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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