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靳保芳先生未亲自出席上述连续两次董事会会议,但均已委托董事陶然先生代为表决。
公司就董事长靳保芳先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董事长靳保芳先生因被平度市监察委员会留置(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被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号)),连续两次董事会会议未能亲自出席,但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受托人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内容履行表决,未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