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新源”)于2020年5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公司特定股东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映雪夜锦”)计划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42,695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比例的1.1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6月22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映雪夜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告知函》,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6日期间,映雪夜锦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23,3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比例的0.98%,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映雪夜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且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映雪夜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12月14日 | 35.36 | 1,442,695 | 1.16%3 |
合 计 | 1,442,695 | 1.16%3 |
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14日,特定股东映雪夜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24.31元/股到36.63元/股。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1(%)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2(%) | ||
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 持有股份 | 1,442,695 | 1.16%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42,695 | 1.16% | 0 | 0.00% | |
有限售 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实施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总股本由124,866,547股变更至126,036,667股。上述减持比例依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
(1) 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4,866,547股;
(2) 此处计算依据为减持时公司总股本126,036,667股;
(3) 此处减持比例依据减持时公司总股本计算后累计相加得出;
(4) 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
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映雪夜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2、特定股东映雪夜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行为系特定股东映雪夜锦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3、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定股东映雪夜锦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映雪夜锦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特定股东上海映雪夜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