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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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张世举、陈昶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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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 17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 18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18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20
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21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5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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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 ||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宇邦新材、股份公司 | 指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 | 指 | 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肖锋、林敏 |
苏州宇智伴 | 指 |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指 | 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及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创好雨 | 指 | 浙江浙创好雨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隆基乐叶 | 指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
天合光能 | 指 |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
韩华新能源 | 指 | Hanwha Q CELLS Malaysia Sdn.Bhd及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金杜 | 指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公证天业 | 指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
元、万元、亿元 | 指 | 若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度量币种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上市后生效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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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二、专业术语释义 | ||
光伏焊带 | 指 | 又称光伏涂锡焊带、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或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俗称涂锡铜带,是指在一定尺寸的铜带表面涂敷一定厚度的锡基焊料而形成的复合导电材料,按用途主要分为汇流焊带和互连焊带 |
屈服强度 | 指 | 金属材料发生屈服现象时的屈服极限,亦即抵抗微量塑性变形的应力,常用单位是MPa |
W、KW、MW、GW | 指 | 功率的单位,1KW=1,000W;1MW=1,000KW;1GW=1,000MW |
光伏电池片 | 指 | 太阳能发电单元,也叫太阳能电池片,通过在一定衬底(如硅片、玻璃、陶瓷、不锈钢等)上生长各种薄膜,形成半导体PN结,把太阳能转换为电能,该技术1954年由贝尔实验室发明 |
光伏电池组件、光伏组件、电池组件 | 指 | 由若干个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串并联的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可以单独使用为各类蓄电池充电,也可以多片串联或并联使用,并作为离网或并网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发电单元 |
注:本上市保荐书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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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 |
成立时间 | 2002年8月23日 |
注册资本 | 7,8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肖锋 |
董事会秘书 | 林敏 |
联系电话 | 0512-67680177 |
互联网地址 | http://www.yourbest.com.cn/ |
主营业务 | 生产、销售:光伏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气设备、电动车配件、机电产品,提供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光伏焊带产品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研发实力、产品质量等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公司坚持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先后成立了江苏省特级超软涂锡铜带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是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 31985-2015)、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 11550-2015)、行业团体标准《光伏涂锡焊带》(T/CPIA 0005-2017)、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T 2176-2012)的主要编撰单位之一,并获得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的“标准化突出贡献单位”以及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予的“2019年江苏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光伏领域)”的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多规格多型号的光伏焊带产品,在2019年7月入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涂锡焊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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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达标及用户端推广目录(第一批)。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作为公司技术研发的带头人,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委会第一届和第二届专家委员,同时也是TC-203半导体设备和材料专家委员。
公司品牌知名度较高,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和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良好的口碑,获得了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普遍认可,包括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核心技术与研发水平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焊带领域,坚持市场需求和技术研发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基石的创新体制,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经过逾十年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积累,已逐步形成一系列技术领先、质量稳定的光伏焊带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研发出“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铜带热处理技术”、“增强焊料抗氧化抗腐蚀性能的配方技术”、“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高速涂锡技术”等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介绍 | 技术特点 | 形成的相应专利技术 | 应用情况 | 技术来源 |
1 | 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 | 将原先的压延、退火、涂锡及收线四道工序整合成一条自动化生产线,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人力及场地资源,同时也大幅地降低了产品的不良率。公司的一体化产线具有更为先进的“放线→走线→收线”技术,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焊带在生产过程中的次品率 | 将四道工序整合,速度保持同步 | 一种光伏焊带用铜带压延、退火一体化装置(ZL201220505745.X), 一种光伏焊带的退火、涂锡和收轴一体化装置(ZL201220505025.3) | 运用于互连焊带从“铜丝放线”到“焊带收轴”整道工序 | 自主创新 |
2 | 铜带热处理技术 | 对于光伏组件制造过程中使用的串焊机而言,焊带铜基材的屈服强度是焊带优劣的一个重要性能指标,在保证其他性能不下降的前提下,低屈服强度的产品可以减少焊带与电池片焊接后电池片的碎片及隐裂现 | 使用管道连续退火,使用还原性保护气氛 | 一种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新型连续退火炉(ZL201220435412.4),一种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退火炉(ZL201220505679.6) | 运用于互连焊带使用的铜带退火 | 自主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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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介绍 | 技术特点 | 形成的相应专利技术 | 应用情况 | 技术来源 |
象,从而有效降低组件客户的制造成本。铜带的热处理是决定焊带屈服强度的关键性技术 | ||||||
3 | 增强焊料流动性的配方技术 | 独特的焊料配方使得公司的焊带在焊接时具有更好的可焊性,提高了焊带与电池片焊接后的剥离强度,保证了客户光伏组件功率的稳定,并减少了客户因为虚焊问题而导致的返工数量,提高了客户的生产效率及成品率 | 焊料配方提高焊带润湿性 | - | 运用于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的焊料涂层中 | 自主创新 |
4 | 增强焊料抗氧化抗腐蚀性能的配方技术 | 通过该配方,公司的焊料具有更强的抗氧化和抗腐蚀性能,可以更好的保证光伏组件的使用寿命,有效降低了光伏组件在长时间使用后因为焊带被腐蚀而导致功率损失的可能性 | 焊料配方提高焊带抗腐蚀性 | - | 运用于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的焊料涂层中 | 自主创新 |
5 | 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 | 通过采用该技术,不仅大幅降低了焊料的熔点,使得焊带的焊接温度可以不超过200℃,同时在满足可焊性的前提下保证了焊料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能,提高光伏组件长期使用的可靠性 | 焊料配方同时满足低熔点及耐腐蚀性 | 一种光伏焊带用耐腐蚀低温焊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510455511.7) | 运用于低温焊带的焊料涂层中 | 合作开发 |
6 | 高速涂锡技术 | 采用该技术,焊带出线后由通常的空气自然冷却变为一定压力的压缩空气冷却,这种方式下单根焊带的走线速度提高了 30-40 倍,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另外,使用压缩空气冷却可以更好地控制焊带的外观,减少外观不良现象。高速涂锡对焊带的收线要求高,公司的专利收线技术以及自主研发的控制程序可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同时,减少出现缝隙、卡线等不良现象的概率 | 利用风刀控制涂层厚度,快速双头收线 | 高速涂锡机用均匀吹气风刀(ZL201220154718.2) 一种涂锡铜带收线机(ZL201220732392.7) 光伏组件用涂锡铜带涂锡后的冷却装置(ZL201120526732.6) 一种涂锡铜带储线机(ZL201220732391.2) 用于补锡设备的自动补锡方法(ZL201410696162.3) 一种涂锡铜带镀锡机(ZL201210577864.0) 应用于光伏焊带收线机的换轴装置及光伏焊带收线机(ZL201510922812.6) | 运用于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铜带涂锡、焊带冷却、焊带收轴 | 自主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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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介绍 | 技术特点 | 形成的相应专利技术 | 应用情况 | 技术来源 |
7 | 分段压延及涂锡技术 | 通过多道压延,将铜丝压制成多段不同形貌的铜带,相邻的铜带形貌不一致且周期性循环,经退火后,利用高频间隙的风刀控制对不同的铜带形貌进行针对性涂锡,以使得不同形貌的铜带都能获得良好均匀性的表面涂层,由此获得的分段焊带可以提高组件功率、降低组件成本 | 针对光伏电池的正反面设计不同的形貌,实现了在线的分段控制 | 分段式打点压花焊带及其光伏组件和制造方法(ZL201611166049.X) 分段拉花式焊带及其光伏组件(ZL201520546082.X) 一种分段焊带及其制造设备(ZL201621407817.1) 一种光伏焊带(ZL201721240194.8) 一种光伏焊带(ZL201921983167.9) 一种光伏焊带(ZL201922017404.2) 一种光伏焊带(ZL201922127352.4) | 应用于分段焊带、反光焊带的压延及涂锡工序 | 自主研发 |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资产 | 74,014.16 | 64,642.25 | 60,535.28 | 66,551.32 |
非流动资产 | 12,156.13 | 10,991.37 | 10,229.78 | 10,447.01 |
资产总计 | 86,170.30 | 75,633.62 | 70,765.06 | 76,998.33 |
流动负债 | 30,105.51 | 26,754.43 | 24,038.98 | 28,597.94 |
非流动负债 | 500.00 | - | - | - |
负债合计 | 30,605.51 | 26,754.43 | 24,038.98 | 28,597.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564.79 | 48,879.19 | 46,726.08 | 48,400.3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564.79 | 48,879.19 | 46,726.08 | 48,400.39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营业收入 | 33,905.87 | 60,205.99 | 55,327.87 | 66,116.89 |
营业成本 | 26,581.70 | 49,404.88 | 47,392.34 | 55,268.16 |
营业利润 | 5,069.36 | 5,744.20 | 3,731.88 | 4,1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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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利润总额 | 5,102.35 | 5,744.91 | 3,867.25 | 4,236.88 |
净利润 | 4,347.55 | 4,903.11 | 3,325.69 | 3,613.0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47.55 | 4,903.11 | 3,325.69 | 3,613.0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258.09 | 149.18 | 580.55 | 257.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89.46 | 4,753.93 | 2,745.13 | 3,355.0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80 | 11,340.75 | 11,121.67 | -10,319.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1.01 | 635.76 | -2,508.57 | -2,602.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0.38 | -1,456.05 | -7,527.57 | 10,421.6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3.81 | 264.76 | 585.87 | -394.6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0.38 | 10,785.21 | 1,671.40 | -2,895.5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32.45 | 23,402.07 | 12,616.86 | 10,945.45 |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0-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流动比率(倍) | 2.46 | 2.42 | 2.52 | 2.33 |
速动比率(倍) | 2.29 | 2.21 | 2.30 | 2.15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35.52% | 35.37% | 33.97% | 37.14%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5.42% | 35.28% | 34.34% | 37.45%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12 | 7.03 | 6.72 | 6.96 |
财务指标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71 | 3.46 | 2.89 | 3.26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5.01 | 9.25 | 9.19 | 11.13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894.02 | 7,385.46 | 5,490.61 | 5,680.65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4.46 | 8.30 | 6.36 | 8.3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0% | 3.06% | 4.15% | 3.50%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347.55 | 4,903.11 | 3,325.69 | 3,613.01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4,089.46 | 4,753.93 | 2,745.13 | 3,355.0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05 | 1.63 | 1.60 | -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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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2 | 1.55 | 0.24 | -0.42 |
(四)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技术风险
(1)技术创新的风险
近年来,在环保意识提升、产业政策支持、组件技术进步等积极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公司注重市场导向、研发驱动、产品迭代的业务发展模式,长期致力于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相关技术和产品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投产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受业务规模制约,公司目前研发投入仍有待提高。如果公司不能紧随市场进行持续研发,或研发成果不能顺利转化,则会对公司的技术、产品竞争力乃至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研发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并保持核心竞争力极为重要,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已逐渐形成了一支具有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和过硬技术能力的研发队伍,但伴随行业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并持续完善激励机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保证人才队伍稳定性,则存在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技术优势及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积累和创新,已取得大量研发成果。目前,公司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等,对公司产品迭代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此外,尽管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核心技术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若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外界恶意窃取等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等情形发生,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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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片的连接,其销量主要受下游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的影响,因此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光伏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市场供需波动等因素影响,光伏行业呈现一定的景气度波动性。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即“531新政”),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规模指标下降,短期内对光伏行业及行业内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随着光伏组件效率提升,企业积极降本,行业逐步实现平价上网,光伏行业景气度逐步复苏。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虽然公司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开拓市场,但仍存在因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凭借可持续性、清洁性、广泛性等优势,光伏行业的市场容量持续提升。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产品质量及工艺水平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但良好的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对公司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研发新产品、拓展市场占有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激烈的竞争环境或将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3)下游行业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我国是光伏产品制造大国,光伏组件产量在全球占比很高。美国、欧盟等主要光伏产品进口国出于本国自身利益的考虑,自2011年起陆续发起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计划或执行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政策。目前,全球政治经济紧张局势加剧,未来若我国与主要光伏产品进口国发生贸易摩擦,或将影响我国光伏产品的境外销售,进而影响光伏组件及光伏焊带的需求,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焊带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铜和锡合金,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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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左右。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的铜、锡等有色金属现货价格。虽然公司采取持续追踪市场价格信息、适时增加储备等措施减弱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但由于公司原材料价格除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外,还会受到期货市场、投机资本的影响,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下游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无法完全同步,因而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将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光伏焊带产品价格主要受下游需求和原材料价格的影响。目前,光伏焊带产品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下游大型组件厂商,光伏焊带企业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随着国家发改委逐步下调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趋势进一步加速,将倒逼光伏产业链企业持续降低生产成本,光伏组件售价或将进一步下降。作为光伏组件材料的光伏焊带,其销售价格可能随之存在一定的下跌风险。同时,光伏焊带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促使现有光伏焊带生产企业扩张产能,吸引新的投资者进入该行业,势必加剧造成更激烈的产品价格竞争。如果未来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发生下降,而产品成本不能保持同步下降,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对各期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1,657.38万元、36,313.53万元、34,207.12万元和20,805.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97%、66.16%、57.63%和61.8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比较集中,主要系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此基础上借助品牌效应和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但目前主要客户销售订单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仍有较大影响,如果该等客户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者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得到了下游组件生产企业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未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随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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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组件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光伏焊带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环节出现疏忽,导致产品不符合客户要求,则可能面临退货及相应赔偿责任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5)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下游市场集中于光伏行业。凭借着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光伏焊带细分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公司目前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情况,若光伏焊带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下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业绩波动风险。
(6)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境外市场销售占比逐年上升。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20%、15.21%、18.03%和13.44%。公司境外销售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以外币结算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近年来,央行汇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加大。尽管公司已进行合理的外汇风险管理,但随着公司外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外币结算金额将相应增加,若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环境、政治形势等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坏账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547.78万元、16,707.65万元、18,109.76万元和21,520.5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59%、
30.20%、30.08%和63.47%;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30,972.11万元、24,971.55万元、19,696.32万元和19,166.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84%、45.13%、32.71%和56.53%。公司客户主要是下游大型光伏组件厂商,行业集中度较高,单一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对原材料采购的谈判力度较强,光伏焊带企业通常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主要客户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商业信誉良好,与公司保持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综合评估体系,持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将发货量与客户信用适度挂钩,并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定对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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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尽管如此,若公司主要客户未来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恶化,回款制度执行不到位,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运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跌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30%、13.78%、17.13%和21.21%,呈小幅上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及原材料价格共同影响。随着光伏组件厂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光伏焊带行业竞争加剧等,公司产品价格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同时若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优惠的幅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将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内控风险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合计持有公司85.26%的股权。按本次发行不超过3,342.86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至
59.68%,仍处于控股地位。
虽然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切实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但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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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合规经营风险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已建立了符合外部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经营管理需要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部分、重要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等环节,对违反外部法律法规或内部相关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严厉查处。但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若个别员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将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失,甚至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形象。
(3)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能力不足风险
近两年,随着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的提升,凭借自身在光伏焊带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业务保持着较快的增长态势。尽管公司管理层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体系,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员工数量均会随之增长。若公司管理体系无法迅速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公司将面临因经营规模扩张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6、募投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围绕主营业务光伏焊带开展,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预期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公司已掌握了光伏焊带的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具备多品种、多类型光伏焊带产品的丰富生产经验。但是受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的风险。
(2)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将新增9,100.00吨MBB焊带、1,200.00吨异形焊带、1,800.00吨HJT组件用焊带、1,400.00吨汇流焊带的生产能力。若未来行业下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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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组件市场对光伏焊带的需求减少,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48,400.39万元、46,726.08万元、48,879.19万元和55,564.7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0%、5.55%、10.10%和8.1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上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尚不能发挥效益,在项目进入达产期之前难以为公司带来足够的利润贡献。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可能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7、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雷暴等自然灾害,禽流感、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罢工、骚乱、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以及不可克服性的特点。2020年,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公司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其未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不能确保未来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不会影响公司或者公司客户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股票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26,000,000股,且不超过33,428,571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
发行价格 |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综合询价结果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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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 ||
发行市盈率 |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元(按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本次发行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及网上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及保荐费 | 【】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 | 【】万元 | |
律师费 | 【】万元 | |
发行手续费 | 【】万元 | |
其他费用 | 【】万元 | |
拟上市地点和板块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张世举、陈昶担任本次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张世举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晶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润建通信首次公开发行、通用股份首次公开发、联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海通证券非公开、通用股份非公开、厦门信达非公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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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股份非公开、世纪金源公司债等项目;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执行的项目有:通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昆山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陈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晶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通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祥和实业首次公开发行、海通证券非公开、通用股份非公开、红豆股份非公开、世纪金源公司债等项目;目前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执行的项目有:通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敖传龙,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敖传龙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的项目有:
晶科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常熟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紫金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厦门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在审项目)、交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厦门银行二级资本债券、杭州正才公司债券等项目。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赵晶靖、周海勇。赵晶靖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的项目有:昆山农商行首次公开发行(在审项目)、厦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紫金银行首次公开发行、昆山农商银行二级资本债、上海农商行二级资本债、中山农商行二级资本债、杭州正才公司债等项目。
周海勇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通灵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在审项目)、利通电子非公开等项目。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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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浙创好雨持有发行人2.95%的股份,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浙创好雨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以外,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除上述情形外,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2020年7月9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及并购重组立项委员会审批同意。
2、投行委质控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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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保荐机构在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简称“投行委”)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0月20日向投行委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4日,投行委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2020年9月28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投行委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2020年10月22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7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对本次发行进行审议后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
六、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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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的说明
2020年7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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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0年8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议案。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的决策程序。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条件的说明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1)发行人的设立时间及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相关审计报告、纳税资料。经核查,确认发行人成立于2002年8月23日,于2015年2月11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经营并合法存续,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2)发行人财务规范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资料,并取得了财务相关的内外部文件。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3)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内控报告》等内控资料,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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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4)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及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合同、三会文件、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资料。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5)业务、控制权及主要人员的稳定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三会文件、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资料。经核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整体稳定,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均为肖锋、林敏,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6)资产权属情况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重要资产的权属证书、银行征信报告、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资料,并查询了裁判文书网。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7)发行人经营合法合规性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相关业务合同、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并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并查阅发行人持有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有关产业政策,发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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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8)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并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同时取得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核查,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9)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守法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声明,并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同时取得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7,80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42.86万股,预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7,80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42.86万股,公开发行的新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本次发行新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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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
2018年、2019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2,745.13万元、4,753.9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发行上市当年以及其后三年。
持续督导事项 | 工作计划 |
1、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 关注并审阅公司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其执行 |
3、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助公司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
4、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督导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公司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
6、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督导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
九、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推荐结论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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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宇邦新材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宇邦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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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敖传龙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陈 昶
内核负责人签名:
林 煊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