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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uzhou YourBest New-type Materials Co.,Ltd.)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含25%),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0%(含30%),即不低于26,000,000股,且不超过33,428,571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104,000,000股且不超过111,428,571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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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成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成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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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一)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片的连接,其销量主要受下游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的影响,因此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光伏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市场供需波动等因素影响,光伏行业呈现一定的景气度波动性。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即“531新政”),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规模指标下降,短期内对光伏行业及行业内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随着光伏组件效率提升,企业积极降本,行业逐步实现平价上网,光伏行业景气度逐步复苏。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虽然公司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开拓市场,但仍存在因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凭借可持续性、清洁性、广泛性等优势,光伏行业的市场容量持续提升。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产品质量及工艺水平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知名度。但良好的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对公司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研发新产品、拓展市场占有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激烈的竞争环境或将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焊带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铜和锡合金,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0%左右。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的铜、锡等有色金属现货价格。虽然公司采取持续追踪市场价格信息、适时增加储备等措施减弱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但由于公司原材料价格除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关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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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外,还会受到期货市场、投机资本的影响,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下游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无法完全同步,因而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将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光伏焊带产品价格主要受下游需求和原材料价格的影响。目前,光伏焊带产品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下游大型组件厂商,光伏焊带企业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随着国家发改委逐步下调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趋势进一步加速,将倒逼光伏产业链企业持续降低生产成本,光伏组件售价或将进一步下降。作为光伏组件材料的光伏焊带,其销售价格可能随之存在一定的下跌风险。同时,光伏焊带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促使现有光伏焊带生产企业扩张产能,吸引新的投资者进入该行业,势必加剧造成更激烈的产品价格竞争。如果未来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发生下降,而产品成本不能保持同步下降,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度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对各期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1,657.38万元、36,313.53万元、34,207.12万元和20,805.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97%、66.16%、57.63%和61.8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比较集中,主要系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此基础上借助品牌效应和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但目前主要客户销售订单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仍有较大影响,如果该等客户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者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坏账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547.78万元、16,707.65万元、18,109.76万元和21,520.5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59%、

30.20%、30.08%和63.47%;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30,972.11万元、24,971.55万元、19,696.32万元和19,166.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84%、45.13%、32.71%和56.53%。公司客户主要是下游大型光伏组件厂商,行业集中度较高,单一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对原材料采购的谈判力度较强,光伏焊带企业通常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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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主要客户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商业信誉良好,与公司保持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综合评估体系,持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将发货量与客户信用适度挂钩,并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尽管如此,若公司主要客户未来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恶化,回款制度执行不到位,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运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有关承诺,包括股份锁定的承诺、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等。该等承诺事项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表1”。

三、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了相应规定,包括制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之“(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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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明及承诺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本次发行相关责任主体的承诺事项 ...... 5

三、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 5

四、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 ...... 5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 义 ...... 11

第二节 概 览 ...... 14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5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17

六、上市标准的选择 ...... 19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19

八、募集资金用途 ...... 19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0

三、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关系的说明 ...... 22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 22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23

一、技术风险 ...... 23

二、市场风险 ...... 24

1-1-7三、经营风险 ...... 25

四、财务风险 ...... 26

五、内控风险 ...... 27

六、募投项目的风险 ...... 28

七、发行失败风险 ...... 29

八、不可抗力风险 ...... 2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 30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5

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 35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图 ...... 36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37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39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42

九、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50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50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 ...... 55十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 55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56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58

十五、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保情况 ...... 59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61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 6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73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92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99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02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04

1-1-8七、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 113

八、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状况 ...... 120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21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21

二、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 124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处罚情况 ...... 125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 126

五、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 126

六、同业竞争 ...... 128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129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 131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 135

十、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36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39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 ...... 139

二、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以及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分析 ...... 149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150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51

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 182

六、非经常性损益表 ...... 183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183

八、经营成果分析 ...... 185

九、资产质量分析 ...... 202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20

十一、重大资产业务重组分析 ...... 234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34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234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 23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36

1-1-9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3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 23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40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248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248

六、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 24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254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254

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 ...... 255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58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25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0

一、重大合同 ...... 260

二、对外担保 ...... 263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63

第十二节 声明 ...... 26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6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6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26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69

五、审计机构声明 ...... 270

六、评估机构声明 ...... 271

七、验资机构声明 ...... 273

八、验资机构声明 ...... 274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276

第十三节 附件 ...... 277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 277

二、查阅联系方式 ...... 277

附件1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279

1-1-10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279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281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284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286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288

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289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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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普通名词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宇邦新材、股份公司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园区宇邦苏州工业园区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其于2002年8月设立时使用的名称
宇邦有限,有限公司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其于2002年8月设立时名称为苏州工业园区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更名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设立时名称为苏州聚信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更名为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
苏州宇智伴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及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宇邦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19年8月7日注销
苏州鑫屹博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瑞宇邦吉木萨尔县嘉瑞宇邦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劢全新材料深圳市劢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美锂新材苏州美锂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巨元投资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之原股东
浙创好雨浙江浙创好雨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无锡中元无锡中元新能源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天合智慧能源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隆基乐叶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天合光能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亿晶科技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
锦州阳光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主要客户
泰州中来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
阿特斯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韩华新能源Hanwha Q CELLS Malaysia Sdn.Bhd及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
LGLG Electronics Inc,系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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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同享科技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来股份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福斯特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帝科股份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系统、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杜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公证天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会计师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若无特别说明,均以人民币为度量币种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生效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报告期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
社会公众股、A股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二、专业术语释义
光伏焊带又称光伏涂锡焊带、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或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俗称涂锡铜带,是指在一定尺寸的铜带表面涂敷一定厚度的锡基焊料而形成的复合导电材料,按用途主要分为汇流焊带和互连焊带
互连焊带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又称为互连条、互联条
汇流焊带用于连接光伏电池串及接线盒,传输光伏电池串电流的涂锡焊带,又称为汇流条
电阻率各种物质电阻特性的物理量,某种材料制成的长1米、横截面积是1平方毫米的导线在常温下(20℃时)的电阻,叫做这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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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电阻率。常用单位是欧姆·毫米和欧姆·米
屈服强度金属材料发生屈服现象时的屈服极限,亦即抵抗微量塑性变形的应力,常用单位是MPa
Mpa压强单位 1MPA=10大气压力=10.3323kg/cm2
W、KW、MW、GW功率的单位,1KW=1,000W;1MW=1,000KW;1GW=1,000MW
EPIA欧洲光伏产业协会(Europe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CREIA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hinese Renewable Energy Industries Association)
锡合金锡合金产品,是以锡为基体加入其他合金元素如铅、锑、铜等组成的有色合金产品,熔点低,延展性好。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化工、机械等行业,是电子焊料、镀锡板、锡化工三个产业的基础原料。公司锡合金产品包括锡银铜合金、锡银合金、无铅锡合金、锡丝等
晶体硅单晶硅和多晶硅,多晶硅制备方法主要是先用碳还原SiO2成为Si,用HCL反应再提纯获得,单晶硅制法通常是先制得多晶硅或无定形硅,再用直拉法或悬浮区熔法从熔体中获得
光伏电池片太阳能发电单元,也叫太阳能电池片,通过在一定衬底(如硅片、玻璃、陶瓷、不锈钢等)上生长各种薄膜,形成半导体PN结,把太阳能转换为电能,该技术1954年由贝尔实验室发明
光伏电池组件、光伏组件、电池组件由若干个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串并联的方式组成,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可以单独使用为各类蓄电池充电,也可以多片串联或并联使用,并作为离网或并网太阳能供电系统的发电单元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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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7,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锋
注册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
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
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宇邦新材”,证券代码为“832681”,于2018年3月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低于26,000,000股,且不超过33,428,57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26,000,000股,且不超过33,428,57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104,000,000股且不超过111,428,571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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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预计发行总费用为【】万元左右,主要包括: 1、承销及保荐费用:【】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3、律师费用:【】万元 4、发行手续费:【】万元 5、其他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指标2020年1-6月/末2019年度/末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
资产总额(万元)86,170.3075,633.6270,765.0676,99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5,564.7948,879.1946,726.0848,400.39
资产负债率(合并)35.52%35.37%33.97%37.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42%35.28%34.3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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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020年1-6月/末2019年度/末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
营业收入(万元)33,905.8760,205.9955,327.8766,116.89
净利润(万元)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089.464,753.932,745.133,355.08
基本每股收益(元)0.630.710.48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0.630.710.48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6%10.42%6.73%7.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412.8011,340.7511,121.67-10,319.65
现金分红(万元)5,000.002,750.005,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0%3.06%4.15%3.50%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3、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国内光伏焊带产品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在该细分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研发实力、产品质量等方面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1-1-17

公司坚持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先后成立了江苏省特级超软涂锡铜带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特级超软涂锡铜带及特级超软涂锡合金带等多个产品荣获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公司是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 31985-2015)、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 11550-2015)、行业团体标准《光伏涂锡焊带》(T/CPIA 0005-2017)、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T 2176-2012)的主要编撰单位之一,并获得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的“标准化突出贡献单位”以及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予的“2019年江苏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光伏领域)”的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多规格多型号的光伏焊带产品,在2019年7月入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涂锡焊带对标达标及用户端推广目录(第一批)。公司品牌知名度较高,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和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良好的口碑,获得了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普遍认可,包括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项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细分领域。公司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属于“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大类下“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04)”,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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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不断的创新,以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于知名光伏组件厂商下游客户对光伏焊带制造企业扩大市场影响、保持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凭借一流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了一大批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的供应链体系。由于该等组件商的制造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均排在全球光伏组件行业的前列,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产品的质量与性能,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其不断引导着公司在新产品、新工艺方面进行研发,同时推动着公司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在与这些客户的长期合作中,公司已成为知名的光伏焊带供应商。

(三)公司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产品技术始终处于行业的发展前沿

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光伏焊带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公司组建了一支技术精湛,产品、工艺开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依托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检测设备,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能够保证光伏焊带产品性能优良、品质稳定,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各类客户的严格要求,也能够实现各类产品的快速、弹性生产,保证了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是科技型企业,拥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高校建立了紧密的技术、研发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研发出“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铜带热处理技术”、“增强焊料抗氧化抗腐蚀性能的配方技术”、“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高速涂锡技术”等行业先进的专利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研发和技术水平已获得广泛认可,多个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已经已取得95项专利,其中14项为发明专利。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15.01万元、2,298.04万元、1,843.11万元和949.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0%、4.15%、3.06%和2.80%。

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掌握了光伏焊带导电、屈服强度、抗拉强度等多个性能方面的核心技术。公司作为主要单位参与了国家标准GB/T 31985-2015《光伏涂锡焊带》、行业标准SJ/T 11550-2015《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和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176-2012《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的编撰工作,并被授予“标准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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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的相关要求。

六、上市标准的选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发行人2018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别为2,745.13万元、4,753.9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
1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30,689.6828,057.6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674.875,674.87
3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2,929.502,929.5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9,294.0546,661.98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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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含25%),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0%(含30%),即不低于26,000,000股,且不超过33,428,571股。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13元/股(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照公司截至【】年【】月【】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募资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且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总计为【】万元,其中:
(1)承销及保荐费:【】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万元
(3)律师费:【】万元
(4)发行手续费:【】万元
(5)其他费用:【】万元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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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8801563
传 真021-68801551
保荐代表人张世举、陈昶
项目协办人敖传龙
项目经办人赵晶靖、周海勇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王玲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 真010-58785566
经办律师叶国俊、宋彦妍
(三)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张彩斌
住 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联系电话0512-65260880
传 真0512-65728100
经办会计师刘勇、侯克丰
(四)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丽华
住 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60号2号楼202室
联系电话021-31273006
传 真021-31273013
经办评估师庄跃琪、陆璐(已离职)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 真0755-21899000
(六)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 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0114020104040000065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 真0755-8208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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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及人员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下属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浙创好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该等关联关系之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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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创新的风险

近年来,在环保意识提升、产业政策支持、组件技术进步等积极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公司注重市场导向、研发驱动、产品迭代的业务发展模式,长期致力于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相关技术和产品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投产是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受业务规模制约,公司目前研发投入仍有待提高。如果公司不能紧随市场进行持续研发,或研发成果不能顺利转化,则会对公司的技术、产品竞争力乃至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研发人员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并保持核心竞争力极为重要,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已逐渐形成了一支具有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和过硬技术能力的研发队伍,但伴随行业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并持续完善激励机制,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建立公平的竞争晋升机制,保证人才队伍稳定性,则存在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技术优势及持续的研发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积累和创新,已取得大量研发成果。目前,公司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涵盖了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等,对公司产品迭代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此外,尽管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核心技术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若因工作疏忽、管理不善、外界恶意窃取等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等情形发生,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1-24

二、市场风险

(一)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电池片的连接,其销量主要受下游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的影响,因此公司的经营状况与光伏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变化、市场供需波动等因素影响,光伏行业呈现一定的景气度波动性。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即“531新政”),光伏发电补贴退坡、规模指标下降,短期内对光伏行业及行业内企业经营造成一定影响。2019年,随着光伏组件效率提升,企业积极降本,行业逐步实现平价上网,光伏行业景气度逐步复苏。近年来,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虽然公司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加大研发创新投入,积极开拓市场,但仍存在因光伏行业景气度波动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凭借可持续性、清洁性、广泛性等优势,光伏行业的市场容量持续提升。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产品质量及工艺水平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但良好的市场前景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对公司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研发新产品、拓展市场占有率、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激烈的竞争环境或将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滑,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下游行业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我国是光伏产品制造大国,光伏组件产量在全球占比很高。美国、欧盟等主要光伏产品进口国出于本国自身利益的考虑,自2011年起陆续发起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计划或执行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政策。目前,全球政治经济紧张局势加剧,未来若我国与主要光伏产品进口国发生贸易摩擦,或将影响我国光伏产品的境外销售,进而影响光伏组件及光伏焊带的需求,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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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焊带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铜和锡合金,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0%左右。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的铜、锡等有色金属现货价格。虽然公司采取持续追踪市场价格信息、适时增加储备等措施减弱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但由于公司原材料价格除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外,还会受到期货市场、投机资本的影响,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下游市场供求关系影响,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无法完全同步,因而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将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价格下跌风险

光伏焊带产品价格主要受下游需求和原材料价格的影响。目前,光伏焊带产品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下游大型组件厂商,光伏焊带企业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随着国家发改委逐步下调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趋势进一步加速,将倒逼光伏产业链企业持续降低生产成本,光伏组件售价或将进一步下降。作为光伏组件材料的光伏焊带,其销售价格可能随之存在一定的下跌风险。同时,光伏焊带行业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促使现有光伏焊带生产企业扩张产能,吸引新的投资者进入该行业,势必加剧造成更激烈的产品价格竞争。如果未来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发生下降,而产品成本不能保持同步下降,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对各期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1,657.38万元、36,313.53万元、34,207.12万元和20,805.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97%、66.16%、57.63%和61.8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比较集中,主要系下游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此基础上借助品牌效应和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新客户。但目前主要客户销售订单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仍有较大影响,如果该等客户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或者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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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得到了下游组件生产企业的广泛认可,报告期内未曾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随着光伏组件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光伏焊带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环节出现疏忽,导致产品不符合客户要求,则可能面临退货及相应赔偿责任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五)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下游市场集中于光伏行业。凭借着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在光伏焊带细分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但公司目前存在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的情况,若光伏焊带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下游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业绩波动风险。

(六)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境外市场销售占比逐年上升。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20%、15.21%、18.03%和13.44%。公司境外销售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的波动将影响公司以外币结算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近年来,央行汇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加大。尽管公司已进行合理的外汇风险管理,但随着公司外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外币结算金额将相应增加,若未来受国内外宏观环境、政治形势等因素影响,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坏账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547.78万元、16,707.65万元、18,109.76万元和21,520.5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59%、

30.20%、30.08%和63.47%;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30,972.11万元、24,971.55万元、19,696.32万元和19,166.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84%、45.13%、32.71%和56.53%。公司客户主要是下游大型光伏组件厂商,行业集中度较高,单一客户规模普遍较大,对原材料采购的谈判力度较强,光伏焊带企业通常采用赊销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主要客户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商业信誉良好,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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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了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建立了客户信用综合评估体系,持续跟踪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将发货量与客户信用适度挂钩,并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规定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尽管如此,若公司主要客户未来财务状况或资信情况恶化,回款制度执行不到位,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运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下跌风险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30%、13.78%、17.13%和21.21%,呈小幅上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售价及原材料价格共同影响。随着光伏组件厂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光伏焊带行业竞争加剧等,公司产品价格将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同时若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优惠的幅度,公司所得税费用将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内控风险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合计持有公司85.26%的股权。按本次发行不超过3,342.86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至

59.68%,仍处于控股地位。

虽然公司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执行“三会”议事规则,切实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公司及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但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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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投票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合规经营风险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已建立了符合外部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经营管理需要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部分、重要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销售与收款等环节,对违反外部法律法规或内部相关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严厉查处。但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若个别员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将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失,甚至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品牌形象。

(三)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能力不足风险

近两年,随着光伏行业整体景气度的提升,凭借自身在光伏焊带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业务保持着较快的增长态势。尽管公司管理层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体系,但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规模、员工数量均会随之增长。若公司管理体系无法迅速适应新的发展需求,公司将面临因经营规模扩张而导致的管理风险。

六、募投项目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围绕主营业务光伏焊带开展,经过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预期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目前,公司已掌握了光伏焊带的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具备多品种、多类型光伏焊带产品的丰富生产经验。但是受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的风险。

(二)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将新增9,100.00吨MBB焊带、1,200.00吨异形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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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1,800.00吨HJT组件用焊带、1,400.00吨汇流焊带的生产能力。若未来行业下游光伏组件市场对光伏焊带的需求减少,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利,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新增产能的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分别为48,400.39万元、46,726.08万元、48,879.19万元和55,564.79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0%、5.55%、10.10%和8.1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上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尚不能发挥效益,在项目进入达产期之前难以为公司带来足够的利润贡献。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可能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八、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台风、雷暴等自然灾害,禽流感、新冠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罢工、骚乱、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以及不可克服性的特点。2020年,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公司根据相关要求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其未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公司不能确保未来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不会影响公司或者公司客户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1-1-3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YourBest New-type Materials Co.,Ltd.
注册资本:7,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锋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15年2月11日
公司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
邮政编码:215104
电话:0512-67680177
传真号码:0512-67680177
互联网网址:http://www.yourbest.com.cn/
电子信箱:ybdshbgs@yourbest.com.cn
信息披露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负责人:林敏
联系电话:0512-6768017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宇邦有限,原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02年8月12日,王应素、秦佩芳召开了园区宇邦第一次股东会,根据通过的《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非危险性化学试剂及仪器、橡胶制品、电子器材、电动车配件。同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核[2002]第08120078号)。园区宇邦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王应素应缴出资额27.50万元,实缴27.5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持股比例为55%;秦佩芳应缴出资额22.50万元,实缴22.5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持股比例45%。

苏州市嘉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园区宇邦设立时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根据其于2002年8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嘉会验字[2002]第1219号),截至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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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15日,园区宇邦设立时的注册资本50万元已由全部股东以货币方式全额缴足。2020年12月14日,公证天业出具苏公W[2020]E1511号《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事项的专项复核报告》,对苏州市嘉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嘉会验字[2002]第1219号)进行复核,经复核,上述《验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2002年8月23日,园区宇邦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2103641)。

园区宇邦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
1王应素27.5055.00%
2秦佩芳22.5045.00%
合计50.00100.00%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宇邦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亚会(沪)专审字(2015)001号),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宇邦有限的净资产为213,570,672.78元。

2015年1月18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5]第0027号),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17,970,250.92元。

2015年1月21日,宇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总数为5,5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具体折股方案为:以宇邦有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上海分所亚会(沪)专审字(2015)001号《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其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55,000,000.00元,净资产与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差额158,570,672.78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全体股东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同日,宇邦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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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2月10日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5)0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2月3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折合的股本55,000,000.00元、资本公积158,570,672.78元。

2015年2月2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2月11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6000093775)。

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苏州聚信源4,950.0090.00%
2肖锋302.505.50%
3林敏247.504.50%
合计5,500.00100.0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演变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苏州聚信源4,950.0071.22%
2肖锋302.504.35%
3林敏247.503.56%
4苏州宇智伴250.003.60%
5巨元投资400.005.76%
6何志豪300.004.32%
7李定武200.002.88%
8季军180.002.59%
9顾婉120.001.73%
合计6,9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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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7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

2018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李定武所持有公司的200万股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其中:转让给肖锋110万股,转让给林敏90万股;同意股东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公司的400万股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同意公司股东何志豪所持有公司的300万股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决议通过后,各方自行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2018年7月31日,李定武和肖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定武将持有的公司占注册资本1.58%的110万股股权转让给肖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942,337.54元;同日,李定武和林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李定武将持有的公司占注册资本1.29%的90万股股权转让给林敏,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498,276.17元。

2018年7月31日,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苏州聚信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的公司占注册资本5.755%的400万股股权转让给苏州聚信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881,227.40元;同日,何志豪和苏州聚信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何志豪将持有的公司占注册资本4.32%的300万股股权转让给苏州聚信源,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1,660,920.55元。

2018年9月13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工商备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苏州聚信源5,650.0081.29%
2肖锋412.505.94%
3林敏337.504.86%
4苏州宇智伴250.003.60%
5季军180.002.59%
6顾婉120.001.73%
合计6,950.00100.00%

2、2020年6月,股份公司增资

2020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

1-1-34

案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拟以每股8.633元的价格发行不超过850万股股份。

2020年6月,公司与浙创好雨、无锡中元、天合智慧能源、刘军、刘正茂、全普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按每股8.633元的价格发行850万股,募集资金7,338.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购股数认购价款
1浙创好雨230.001,985.59
2无锡中元170.001,467.61
3天合智慧能源150.001,294.95
4刘军120.001,035.96
5刘正茂100.00863.30
6全普80.00690.64
合计850.007,338.05

公证天业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0]B047号),截至2020年6月18日,公司已收到浙创好雨、无锡中元、天合智慧能源、刘军、刘正茂、全普共计缴纳认购股份款项人民币7,338.0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85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6,488.05万元。

2020年6月22日,公司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编码:91320500740699099W)。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苏州聚信源5,650.0072.44%
2肖锋412.505.29%
3林敏337.504.33%
4苏州宇智伴250.003.21%
5浙创好雨230.002.95%
6季军180.002.31%
7无锡中元170.002.18%
8天合智慧能源150.0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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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9顾婉120.001.54%
10刘军120.001.54%
11刘正茂100.001.28%
12全普80.001.03%
合计7,8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一)挂牌情况

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201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2644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宇邦新材”,证券代码为“832681”,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终止挂牌

2018年2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2018年3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788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6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规范运作情况

挂牌期间,公司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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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自律监管措施,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组织结构图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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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组织机构图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苏州鑫屹博)和1家参股公司(嘉瑞宇邦),未设立分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江苏宇邦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苏州鑫屹博成立于2015年12月8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5年12月8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 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北官渡路38号2幢东4层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并提供上述产品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目前无实质经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苏州鑫屹博目前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宇邦新材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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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6月/ 2020年6月末2019年度/ 2019-12-31
总资产115.86137.95
净资产134.46136.43
净利润-2.86-25.52
审计情况经公证天业审计

(二)参股公司情况

嘉瑞宇邦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硅棒制造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吉木萨尔县嘉瑞宇邦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珠江路6号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的建设及安装;光伏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电池片及配件、电子仪器设备的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及试验发展;风能、太阳能发电的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硅棒制造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公司主营业务同属光伏产业链上游的产品制造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无锡嘉瑞光伏有限公司1,500.0050.00%
宇邦新材1,200.0040.00%
新疆嘉瑞兴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10.00%
合计3,00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6月/ 2020年6月末2019年度/ 2019-12-31
总资产2,618.392,547.90
净资产1,743.652,091.75
净利润-348.10-596.74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设立分公司的情况。

(四)注销子公司情况

江苏宇邦成立于2010年3月8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在2019年8月7日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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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销前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0年3月8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常州市新北区新苑四路112号
经营范围涂锡铜带、涂锡铜丝的生产及销售以及技术服务;光伏用配件的销售以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光伏焊带的生产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隶属于公司主营业务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宇邦新材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聚信源直接持有公司5,6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2.44%,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1,850万元实收资本1,85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998号418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相似或相同的情况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肖锋1,017.5055.00%
林敏832.5045.00%
合计1,850.00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项目2020年1-6月/ 2020年6月末2019年度/ 2019-12-31
总资产87,686.2077,0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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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57,030.2250,192.31
净利润3,999.864,337.50
审计情况经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肖锋、林敏。肖锋、林敏合计占苏州聚信源100%股权,同时合计占苏州宇智伴72.40%出资份额。苏州聚信源持有公司72.44%股权;肖锋持有公司5.29%股权;林敏持有公司4.33%股权;苏州宇智伴持有公司3.21%股权。苏州聚信源、肖锋、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合计持有公司85.27%股权。

(1)肖锋

肖锋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1010519681225****,目前直接持有公司5.29%的股权。

(2)林敏

林敏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1010519710425****,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33%的股权。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苏州宇智伴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宇智伴直接持有公司3.21%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5年2月6日
注册资金1,400.00万元
实收资本1,400.00万元
企业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枫南路1998号42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敏、肖锋
实际控制人林敏、肖锋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州宇智伴共有13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具体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肖锋557.4539.82%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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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2林敏456.0532.58%普通合伙人
3王斌文83.585.97%有限合伙人
4王剑英74.825.34%有限合伙人
5张昱42.983.07%有限合伙人
6陆星华28.002.00%有限合伙人
7孙丽华27.021.93%有限合伙人
8朱骄峰27.021.93%有限合伙人
9蒋雪寒25.061.79%有限合伙人
10沈祺24.781.77%有限合伙人
11慕晓光20.981.50%有限合伙人
12俞永金19.741.41%有限合伙人
13周华荣12.520.89%有限合伙人
合计-1,400.00100.0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及林敏、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情形。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深圳市劢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劢全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控制的企业,认缴出资比例为63.00%,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166.667万元

1-1-42

法定代表人刘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三合华侨二区16号121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涂覆隔膜研发、销售;仪器仪表、通用设备、五金交电、实验耗材、合成材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苏州聚信源105.0063.00%
刘桥45.0027.00%
敬素君16.66710.00%
合计166.667100.00%

2、苏州美锂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美锂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控制的企业,认缴出资比例为55.00%,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家康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598号2#厂房西侧1-2层办公楼1层车间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金属材料、金属配件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苏州聚信源440.0055.00%
李家康240.0030.00%
陆峦92.0011.50%
戴恩奇28.003.50%
合计800.00100.00%

八、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8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且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1-1-43

公司共有12名股东,按照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上限3,342.86万股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项目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持股比例持股数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苏州聚信源5,650.0072.44%5,650.0050.71%
肖锋412.505.29%412.503.70%
林敏337.504.33%337.503.03%
苏州宇智伴250.003.21%250.002.24%
浙创好雨230.002.95%230.002.06%
季军180.002.31%180.001.62%
无锡中元170.002.18%170.001.53%
天合智慧能源150.001.92%150.001.35%
顾婉120.001.54%120.001.08%
刘军120.001.54%120.001.08%
刘正茂100.001.28%100.000.90%
全普80.001.03%80.000.72%
本次发行股数--3,342.8630.00%
合计7,800.00100.00%11,142.86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7名自然人股东,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5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17.3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持股比例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1肖锋412.505.29%董事长、总经理
2林敏337.504.3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季军180.002.31%-
4顾婉120.001.54%-
5刘军120.001.54%-
6刘正茂100.001.28%-
7全普80.001.03%-
合计-1,350.0017.32%-

1-1-44

(三)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及外资股东情况。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1、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2020年6月,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浙创好雨、无锡中元、天合智慧能源、刘军、刘正茂、全普成为公司新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认购股数 (万股)入股价格 (元/股)认购价款 (万元)定价依据
1浙创好雨230.008.6331,985.59根据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后确定
2无锡中元170.008.6331,467.61根据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后确定
3天合智慧能源150.008.6331,294.95根据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后确定
4刘军120.008.6331,035.96根据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后确定
5刘正茂100.008.633863.30根据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后确定
6全普80.008.633690.64根据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值,协商后确定
合计-850.00-7,338.05

2020年6月22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成相关变更登记,并取得了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编码:91320500740699099W)。

2、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浙创好雨

企业名称浙江浙创好雨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教工路88号立元大厦1501室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9日
认缴出资额31,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45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浙创好雨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投资基金,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号:SJV396);管理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编号:GC2600011623)
股东结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6,000.0019.29%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000.0019.29%
杭州西湖产业基金有限公司6,000.0019.29%
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0019.29%
浙江出版集团投资有限公司3,000.009.65%
石观群3,000.009.65%
杭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1,000.003.22%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32%
合计31,100.00100.00%

浙创好雨的普通合伙人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创好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无锡中元

企业名称无锡中元新能源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中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777号A10幢1层2008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汤玲玲1,980.0099.00%
无锡中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01.00%
合计2,000.00100.00%

无锡中元的普通合伙人为无锡中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谢玉山。

(3)天合智慧能源

企业名称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纪庆

1-1-46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光伏产品及太阳能发电系统的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工程设计,研发,安装服务及技术服务;配电网以及新能源电站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服务;电力供应(限《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定范围);蒸汽、热水(除饮用水)的供应;燃气经营(限《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机械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光伏并网及离网系统设备、地源热泵系统设备、燃气三联供系统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储能系统设备及配件的制造、研究、设计、技术服务;发电配套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装配、集成、销售、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电气设备、各种变流设备、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及配件、通信电器设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化工设备、机电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运行维护;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能源供应、管理、应用技术、电气、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9,500.00100.00%
合计9,500.00100.00%

天合智慧能源由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高纪凡。

(4)刘军

刘军先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21040419680206****,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北台三路***,现持有公司1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

(5)刘正茂

刘正茂先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23010319771030****,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现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

(6)全普

全普先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为42011119770919****,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所载的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现持有公司8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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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东与公司及其相关方之间存在对赌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情况

公司2020年6月引入新股东时,公司相关方分别与该等新股东签订了含有对赌条款的协议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与浙创好雨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项目内容
协议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签署对方肖锋、林敏、苏州聚信源
签署时间2020年6月
合同 内容回购触发条件乙方(指浙创好雨,下同)自知晓下述任一条件触发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指肖锋、林敏、苏州聚信源,下同)共同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现金回购乙方届时所持有的公司(指宇邦新材,下同)全部股权,甲方应配合执行:(1)公司未能在乙方按《投资协议》之约定向公司缴付增资款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合格上市。为免歧义,合格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不包括新三板及其精选层)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方式上市;(2)实现合格上市前,在乙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甲方对外转让股权导致其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3)实现合格上市前,在乙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书面告知乙方即对外转让股权。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乙方在回购时点仍持有的股权的投资成本×(1+6%/年*N)-该等股权投资期内累计取得的现金分红。N=乙方按《投资协议》之约定向公司缴付增资款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回购款之日止的天数/365
回购执行乙方自知晓任一回购条件触发之日起,有权以书面告知形式要求甲方以现金形式回购乙方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甲方应于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之日起六(6)个月内实施回购并将回购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超过上述期限不予回购或未付清回购价款的,每超过一天应将其应予支付的回购价款按照0.1%/日计算违约金。甲方在前述回购义务上承担共同责任。 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回购价款之前,乙方就其未取得回购价款部分的股权仍享有中国法律和本协议项下的完全股东权利。
回购条款的失效与终止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正式报送IPO申报请材料时,乙方同意放弃依据本协议享有的特定股东权利,终止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若公司的上市申请未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受理,或公司从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撤回上市申请,或中国证监会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不予核准公司的上市申请,上述终止条款将自行恢复效力,且对失效期间的乙方的相关权益具有追溯权,并视为自始未终止。自公司成功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本协议效力终止。
其他约定双方确认并同意,除本协议外,甲乙双方及宇邦新材之间不存在其他涉及股份回购、业绩对赌、特殊股东权利的约定或安排。

2、与无锡中元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项目内容
协议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签署对方肖锋、林敏

1-1-48

项目内容
签署时间2020年6月
合同 内容回购条件如宇邦新材不能在2022年6月1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递交IPO申请材料的,或宇邦新材撤回IPO申请材料,或宇邦新材递交的IPO申请被有权审核机构终止审查或否决时,甲方(指无锡中元,下同)有权在其知晓该等事项发生后书面通知乙方(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下同),要求其回购甲方届时持有的全部宇邦新材股份,但如发生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暂停受理IPO申报材料等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回购价格回购金额= 甲方全部投资款 + 自投资款汇入宇邦新材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单利) - 宇邦新材已支付给甲方的分红(如有)。
回购的方式和程序如甲方认为回购条件触发的,甲方应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并在其中载明触发回购依据、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及回购金额。 乙方应在收到投资方发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乙方中肖锋和林敏按照55%和45%的比例履行回购义务,乙方的回购义务是非连带的。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后,配合办理股份回购的相应手续。
回购条款的失效与恢复自宇邦新材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之日起,双方确认并同意,协议项下约定的回购条款自动终止。若宇邦新材递交的IPO申请被有权审核机构否决,则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效力。
其他约定双方确认并同意,除本协议外,甲乙双方及宇邦新材之间不存在其他涉及股份回购、业绩对赌、特殊股东权利的约定或安排。

3、与天合智慧能源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项目内容
协议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协议》
签署对方肖锋、林敏
签署时间2020年6月
合同 内容回购条件如宇邦新材不能在2022年6月1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递交IPO申请材料的,或宇邦新材撤回IPO申请材料,或宇邦新材递交的IPO申请被有权审核机构终止审查或否决时,甲方(指天合智慧能源,下同)有权在其知晓该等事项发生后书面通知乙方(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下同),要求其回购甲方届时持有的全部宇邦新材股份,但如发生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暂停受理IPO申报材料等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回购价格回购金额= 甲方全部投资款 + 自投资款汇入宇邦新材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单利) - 宇邦新材已支付给甲方的分红(如有)。
回购的方式和程序如甲方认为回购条件触发的,甲方应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并在其中载明触发回购依据、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及回购金额。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乙方中肖锋和林敏按照55%和45%的比例履行回购义务,乙方的回购义务是非连带的。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后,配合办理股份回购的相应手续。
回购条款的失效与恢复自宇邦新材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之日起,双方确认并同意,协议项下约定的回购条款自动中止。若宇邦新材递交的IPO申请被有权审核机构否决,则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效力。

1-1-49

项目内容
协议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协议》
签署对方肖锋、林敏
签署时间2020年6月
其他约定双方确认并同意,除本协议外,甲乙双方及宇邦新材之间不存在其他涉及股份回购、业绩对赌、特殊股东权利的约定或安排。

4、与刘军、刘正茂、全普的对赌条款及解除情况

项目内容
协议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签署对方肖锋、林敏
签署时间2020年6月
合同 内容回购条件如宇邦新材不能在2022年6月1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证券交易所递交IPO申请材料的,或宇邦新材撤回IPO申请材料,或宇邦新材递交的IPO申请被有权审核机构终止审查或否决时,甲方(指刘军、刘正茂、全普,下同)有权在其知晓该等事项发生后书面通知乙方(指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下同),要求其回购甲方届时持有的全部宇邦新材股份,但如发生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暂停受理IPO申报材料等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回购价格回购金额= 甲方全部投资款 + 自投资款汇入宇邦新材之日起至收到回购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单利) - 宇邦新材已支付给甲方的分红(如有)。
回购的方式和程序如甲方认为回购条件触发的,甲方应向乙方发送书面通知,并在其中载明触发回购依据、要求回购的股权比例及回购金额。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关于回购股份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乙方中肖锋和林敏按照55%和45%的比例履行回购义务,乙方的回购义务是非连带的。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后,配合办理股份回购的相应手续。
回购条款的失效与恢复自宇邦新材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之日起,双方确认并同意,协议项下约定的回购条款自动终止。若宇邦新材递交的IPO申请被有权审核机构否决,则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效力。
其他约定双方确认并同意,除本协议外,甲乙双方及宇邦新材之间不存在其他涉及股份回购、业绩对赌、特殊股东权利的约定或安排。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公司自然人股东肖锋、林敏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55.00%和45.00%的股权,且肖锋担任法定代表人。

2、公司自然人股东肖锋、林敏分别持有公司法人股东苏州宇智伴39.82%和32.58%的出资份额,且共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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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

九、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员工持股平台苏州宇智伴外,公司无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起止日期
1肖锋董事长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2林敏董事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3蒋雪寒董事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4王斌文董事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5郭卫民独立董事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6林俊独立董事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7赵胜独立董事董事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1、肖锋

肖锋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轻工业学院电化学生产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1年7月至1998年2月就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历任工程师、开发中心副主任;1998年2月至2007年9月任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下属苏州华源实业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林敏

林敏女士,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轻工业学院电化学生产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7月至1999年5月就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苏州市东方电池厂质量技术部,历任工程师、科长;1999年5月至2007年8月就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碱锰电池研发中心,历任筹备组成员、研发工程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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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监事、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蒋雪寒

蒋雪寒女士,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4年11月就职于快捷半导体有限公司,任出纳;2004年11月至2007年8月就职于昭泉热处理(苏州)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2007年9月至2012年5月就职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2年7月至2015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

4、王斌文

王斌文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89年7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苏州市有线电厂,任销售外勤;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外勤;2004年11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苏州工业园区新宏博科技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6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公司销售总监;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5、郭卫民

郭卫民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分析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郑州轻工业学院;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任讲师;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在都柏林城市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2007年1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研究员。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林俊

林俊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8年7月至2003年11月就职于上海审计局下属审计中心;2003年12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任审计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审计部,任经理;2008年6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上海睿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任合伙人;2013年7月至2020年5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任合伙人;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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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赵胜

赵胜先生,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现有监事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期起止日期
1王剑英监事会主席肖锋、林敏2018年2月-2021年2月
2朱骄峰股东代表监事肖锋、林敏2018年2月-2021年2月
3朱莉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18年2月-2021年2月

1、王剑英

王剑英女士,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市职业大学大专学历。1993年3月至2008年2月就职于苏州东方电池有限公司,先后任质量工程师、质量主管;2008年3月至2015年1月任宇邦有限技术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艺技术部经理。

2、朱骄峰

朱骄峰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工程师、工艺技术部主管、高级研发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先后参与了公司多项研发项目。2010-2012年,参与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T 2176-2012)的编制工作;2012-2014年,参与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 31985-2015)的编制工作;是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 11550-2015)的主要起草人之一。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

3、朱莉萍

朱莉萍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大学大专学历。1991年5月至1999年10月就职于苏州光明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任挡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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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苏州爱普生有限公司,任工程担当;2003年4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苏州德尔福电子有限公司,任质量保证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就职于苏州汇思人力资源高新区分公司,任职员;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苏州日东迈特科思电子有限公司,任制造部质量班长;2011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工程师、生产主管、高级仓储专员;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任期起止日期
1肖锋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2月-2021年2月
2林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2月-2021年2月
3蒋雪寒董事、财务负责人2018年2月-2021年2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锋、林敏和蒋雪寒的个人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入职时间
1肖锋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9月
2王剑英监事会主席、工艺技术部经理2008年3月
3朱骄峰监事、副总工程师2009年9月
4张昱研发中心工程部主任2009年10月
5汪峰研发部经理2019年12月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肖锋的个人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核心技术人员王剑英、朱骄峰的个人简历详见本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二)监事会成员”。

1、张昱

张昱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钳工。1984年12月至2001年8月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任职员;2001年8月至2002年2月,任苏州华能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9年2月,任苏州嘉华电池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工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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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峰

汪峰先生,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船舶工业学院专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6年5月,任日本尼吉康电子株式会社技术员;2006年6月至2009年3月,任希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设备专员;2009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组件设备高级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无锡德鑫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组件技术及设备主任工程师;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无锡爱尔华真空装备有限公司真空装备项目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其他单位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或职称兼职单位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肖锋董事长、总经理苏州聚信源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
苏州宇智伴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苏州鑫屹博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嘉瑞宇邦董事公司参股公司
林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宇智伴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
苏州鑫屹博监事公司全资子公司
郭卫民独立董事上海交通大学副研究员
林俊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合伙人
上海德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胜独立董事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形。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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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重大协议及履行情况公司与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与独立董事签订了《聘任合同》),公司同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以上合同或协议正常履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上述人员除签订上述合同外,未签订其它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十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内,公司董事均为肖锋、林敏、蒋雪寒、王斌文、郭卫民、林俊、赵胜,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动。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内,公司监事均为王剑英、朱骄峰、朱莉萍,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肖锋、林敏、蒋雪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2018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肖锋、王剑英、朱骄峰和张昱。2019年12月,汪峰入职公司,任公司研发部经理,成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除此以外,最近二年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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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以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任职被投资企业名称被投资企业与本公司关系出资金额 (万元)持股/权益 比例
肖锋董事长、总经理苏州聚信源公司控股股东1,017.5055.00%
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557.4539.82%
苏州岚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持股企业500.0020.00%
林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聚信源公司控股股东832.5045.00%
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456.0532.58%
共青城宏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持股企业650.006.3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持股企业200.004.8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福鹏宏祥玖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持股企业300.003.75%
蒋雪寒董事、财务负责人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25.061.79%
王斌文董事、销售总监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83.585.97%
王剑英监事、工艺技术部经理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74.825.34%
朱骄峰监事、副总工程师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27.021.93%
林俊独立董事上海德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控制企业6.6966.90%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公司独立董事投资单位30.000.66%
赵胜独立董事苏州吾同瑞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独立董事投资单位120.0010.71%
无锡引速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投资单位5.800.95%
张昱研发中心工程部主任苏州宇智伴公司股东42.983.0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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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肖锋董事长、总经理412.505.29%
2林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37.504.33%
合计--750.009.62%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在本公司职务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肖锋董事长、总经理苏州聚信源55.00%3,107.5039.84%
苏州宇智伴39.82%99.541.28%
林敏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苏州聚信源45.00%2,542.5032.60%
苏州宇智伴32.58%81.441.04%
蒋雪寒董事、财务负责人苏州宇智伴1.79%4.480.06%
王斌文董事、销售总监苏州宇智伴5.97%14.930.19%
王剑英监事、工艺技术部经理苏州宇智伴5.34%13.360.17%
朱骄峰监事、副总工程师苏州宇智伴1.93%4.830.06%
张昱研发中心工程部主任苏州宇智伴3.07%7.680.10%
合计---2,076.2675.34%

3、持有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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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工资及绩效奖金组成,公司内部董事和监事不额外支付津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仅为履职津贴。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工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以公司当年每季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董事会确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领取薪酬是否从关联方领取薪酬或津贴
1肖锋董事长、总经理87.18
2林敏董事67.93
3蒋雪寒董事35.25
4王斌文董事49.98
5郭卫民独立董事5.80
6林俊独立董事5.80
7赵胜独立董事5.80
8王剑英监事会主席25.41
9朱骄峰监事32.60
10朱莉萍监事13.78
11张昱核心技术人员32.55
12汪峰核心技术人员1.22
合计--363.29-

注:汪峰于2019年12月入职。

在本公司领取工资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它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三)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其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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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薪酬总额123.52363.29273.86296.08
利润总额5,102.355,744.913,867.254,236.88
占比2.42%6.32%7.08%6.99%

十五、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保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在册员工人数分别为296人、202人、206人和243人。

(二)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员工按照岗位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岗位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管理人员3313.58%
研发人员2911.93%
财务人员62.47%
销售人员93.70%
生产人员16668.31%
合计243100.00%

(三)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员工按照受教育程度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程度员工人数(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31.23%
大学本科2811.52%
专科及中专7229.63%
高中及以下14057.61%
合计243100.00%

(四)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员工按照年龄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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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分布员工人数(人)比例
30岁及以下9438.68%
31-40岁9840.33%
41-50岁3112.76%
51岁及以上208.23%
合计243100.00%

(五)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公司已在所在地社会保障机构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定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册正式员工共243名,公司共为186名员工缴交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予缴纳的原因具体如下:

项目人数(人)占比
缴交人数18676.54%
未缴交人数5723.46%
其中:超过法定缴纳年龄,无需缴纳114.53%
当月入职,次月补缴4618.93%
在册员工人数243100.00%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鑫屹博均取得了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苏州鑫屹博能按照有关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情形。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取得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公司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六)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共20名,占用工总人数(即合同员工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263名的比例为7.6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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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我国光伏焊带行业的标杆企业之一,是国内光伏焊带产品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在研发实力、工艺技术方面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坚持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先后成立了江苏省特级超软涂锡铜带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特级超软涂锡铜带及特级超软涂锡合金带等多个产品荣获高新技术产品认证,公司是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 31985-2015)、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 11550-2015)、行业团体标准《光伏涂锡焊带》(T/CPIA 0005-2017)、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T 2176-2012)的主要编撰单位之一,并获得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的“标准化突出贡献单位”以及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予的“2019年江苏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光伏领域)”的荣誉称号。此外,公司多规格多型号的光伏焊带产品,在2019年7月入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涂锡焊带对标达标及用户端推广目录(第一批)。

公司品牌知名度较高,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和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良好的口碑,获得了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普遍认可,包括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晶澳科技、阿特斯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1、光伏焊带产品的介绍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又称涂锡焊带。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电气连接部件,应用于光伏电池片的串联或并联,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以提升光伏组件的输出电压和功率。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焊接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其品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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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

光伏电池的工作原理是光生伏特效应,即半导体材料(如硅片)在光的作用下会产生电势差,其具备两个必要条件:(1)能够吸收阳光并产生带负电和正电的载流子;(2)利用内部电场分离负载流子(电子)和正载流子(空穴)。常见的光伏电池片及其工作原理如下图所示:

光伏焊带由基材和表面涂层构成:(1)基材是不同尺寸的铜材,并要求规格尺寸精确、导电性能好,具有一定的强度;(2)表面涂层可利用电镀法、真空沉积法、喷涂法或热浸涂法等特殊工艺,将锡合金等涂层材料,按一定成分比例和厚度均匀地覆裹在铜基材四周。因为铜基材本身没有良好的焊接性能,锡合金层的主要作用是让光伏焊带满足可焊性,并且将光伏焊带牢固地焊接在电池片的主栅线上,从而起到良好的电流导流作用。光伏焊带的性能不仅会影响光伏组件中由光生伏特效应所产生电流的收集和传导效率,而且对光伏组件的服役寿命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光伏焊带横截面及工作原理分别如下图所示:

通过光伏焊带连接的光伏电池片,在EVA胶膜、光伏玻璃、背膜、边框等材料封

光伏焊带横截面光伏焊带工作原理
电池片电池片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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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后形成光伏组件。光伏组件则直接应用于光伏发电系统的建造,如:利用光伏支架建成大型地面光伏电站,或直接安装于屋顶形成户用光伏电站等。

2、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的分类

光伏焊带按产品应用方向可分为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互连焊带是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作为太阳能电池的导电引线带,其通过直接焊接在电池片正面栅线和背面栅线位置,将相邻电池片的正负极互相连接,形成串联电路,将由光能转换在电池片上的电能引出输送到电设备,同时起到散热和机械制成的作用,是太阳能光伏电池功能型重要元器件之一。

汇流焊带是用于连接光伏电池串及接线盒,传输光伏电池串电流的涂锡焊带。光伏电池串联起来形成电池串,众多电池串通过汇流焊带连接起来,以实现完整电路。

电池片与光伏组件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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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公司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产品可细分有轴装、盘装等品种,具体介绍如下:

类别品种特点图示
互连焊带轴装互连焊带不裁切,直接轴装,主要适用于自动串焊机焊接。
汇流焊带轴装汇流焊带不裁切,直接进行轴装,适用于自动机器焊接。
盘装汇流焊带不裁切,直接盘装,主要适用于手工焊接及自动机器焊接。

根据光伏焊带的性能及适用领域,互连焊带主要包括常规互连焊带、MBB焊带、低温焊带、低电阻焊带等;汇流焊带主要包括常规汇流焊带、冲孔焊带、黑色焊带、折弯焊带等。具体介绍如下:

类别品种适用领域产品特点图示
互连焊带常规焊带适用于常规组件具有低屈服度、高抗拉性等优良特性,满足常规组件需求
MBB焊带适用于多栅组件比现有焊带更细,栅线越多越细有利于减少对电池片的遮光,更有效地利用太阳光,同时会使得电流密度分布更加均匀,组件功率将会明显提升5-8W,同时电池的正银可以减少约30%。
超薄超窄 焊带适用于拼片组件减小焊带宽度,从5BB的W0.9-1.2mm,减小到W0.4-0.6mm;降低焊带厚度,从5BB的T0.25-0.27mm,减小到T0.08-0.15mm;此种焊带可减少电池银浆用量,降低组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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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品种适用领域产品特点图示
低温焊带适用于HJT电池组件改变常规焊带的涂层成分,使用熔点温度不超过175℃的焊料为原材料,可以实现低温焊接,同时有利于降低电池碎片率。
低电阻焊带适用于常规组件通过改变铜基材的结构,精确控制涂层厚度,降低焊带的电阻,减少组件因串联电阻而导致的功率损失。替代传统焊带时,无需改变组件生产设备、工艺及材料,但可以提高组件功率约0.3%。
汇流焊带常规汇流焊带适用于常规组件具有盘装、轴装等汇流焊带产品,满足一般光伏组件的生产需求。
冲孔焊带适用于叠片组件对已经是成品的普通焊带再经过一道冲压,形成中间镂空的焊带,用于叠瓦组件的电池片连接,冲孔有利于降低焊带对电池片的应力,减少碎片。
黑色焊带适用于全黑组件根据组件外观要求进行配色,保持焊带和组件边框及电池片外观的一致性,以达到美观并减少光学污染的目的。
折弯焊带适用于常规组件将普通汇流焊带进行90°平面弯折,用以代替两根相互点焊的汇流焊带,提高组件客户的生产效率,降低光伏组件制造成本。

3、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的性能

公司生产制备的光伏焊带产品具有低应力、低电阻、低屈服等优秀性能,且在抗拉性、抗氧化、光学增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技术工艺特性,并针对不同产品特性需求,开发出不同种类的光伏焊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1)屈服强度低

由于电池片与光伏焊带在焊接、层压和组件服役过程中,铜和硅的膨胀系数相差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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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故而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热应力,可能导致电池片发生弯曲、隐裂、破损、碎片等情况,影响产品质量和成本。以焊接为例,一般需要经过瞬间冷却过程,温度从250℃迅速降到室温,急剧的温度变化会在光伏焊带与电池片之间产生很大的应力,较大的收缩变形会对电池片产生较大影响,造成电池片弓形、隐裂或者碎片。此外,光伏焊带产品性能需伴随电池片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进。目前,光伏电池片的薄片化和大型化,使得光伏电池片在焊接、封装的生产过程中更容易发生破损和碎裂等情况,从而影响光伏组件的生产成本、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使用寿命。公司生产的光伏焊带产品具有良好的低屈服强度特性,可以有效减少上述情形。

(2)抗拉强度好

公司掌握铜带退火工艺,通过改变铜材的晶粒组织,使得铜材的力学性能和电学性能发生改变,达到光伏焊带生产的要求。

(3)光学增益

光伏焊带起到电气连接作用,但电池片被光伏焊带覆盖部分无法吸收太阳光,造成光学损失。以五主栅的光伏组件为例,光伏焊带的遮光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在3%左右,对光伏组件的功率输出影响较大。公司所生产的反光焊带和MBB焊带,采用反光和圆形设计,将光伏焊带遮挡的阳光反射回电池片表面,可有效提高电池片的太阳光利用率。根据公开研究资料,常规焊带的光学利用率在8%左右,而反光焊带和MBB焊带的光学利用率可以提高至30%左右和47%左右。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互连焊带、汇流焊带,按产品类别具体构

常规焊带反光焊带MBB焊带
电池片电池片电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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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互连焊带28,459.3984.56%48,657.6881.97%44,936.9181.88%51,620.1579.27%
汇流焊带5,195.9115.44%10,700.3618.03%9,946.8818.12%13,496.1420.73%
合计33,655.30100.00%59,358.04100.00%54,883.80100.00%65,116.29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概述

公司具有独立完善的采购系统和相对稳定的供应商群体,形成了由采购部牵头,由技术部、质量部、工艺技术部协同的采购管理及控制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控制程序》、《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QCS评价准则》、《样品采购控制程序》、《存货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

根据《采购控制程序》,公司将采购物资分为A类至F类六大类别,其中A类为计划性生产物料,主要是生产光伏焊带所需的原材料铜、锡合金等。公司采购部负责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采取询价、议价、比价的方式向上游供应商直接采购铜和锡合金等原材料。铜、锡均为大宗金属商品,具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因此采购议价的主要内容是加工费、结算方式和付款账期等具体事项。

公司的供应商遴选过程如下:(1)采购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前期调研,对其生产规模、信用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初评通过后通知供应商送样;(2)工艺技术部对样品进行小样实验,小样试验合格后由采购部签订小批量采购合同;(3)生产部组织小批量试生产形成小批量生产报告,并通过质量部、工艺技术部、采购部的现场审核、会签(即组织开展供应商体系审核)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4)采购部签订大批量采购合同。此外,公司采购部与质量部、工艺技术部通过初评、检验、商务谈判等形式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并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每季度对供应商的品质、交期和售后服务等进行QCS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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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流程

公司对生产物资的采购及交易结算的具体流程如下:

2、生产模式

(1)公司生产模式概述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以生产计划形式组织生产自有品牌的光伏焊带产品。PMC部门综合多方面因素制定生产计划,包括客户订单、合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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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销售部提供的市场需求预测等,并根据动态需求及存货变动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以保证客户订单需求和公司产品的合理库存。公司生产流程为: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检测,生产部负责具体实施生产,工艺技术部提供相关技术文件并负责技术指导。公司生产过程按ISO 9001:2015/GB/T 19002-2018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执行,对人员、机器、物料、环境等多方面进行质量管控。

(2)公司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销售部主要负责市场信息搜集与分析、市场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客户沟通、招投标、销售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款项回笼等工作。

公司一般根据行业地位、信用等级、财务状况、合作稳定性等综合因素对客户资质进行全面评估。对于行业地位突出、资本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客户,公司会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类客户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发送具体规格型号及相应数量的产品采购订单,该类订单具有数量较多,单笔金额较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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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较短等特点,双方在每月约定时点对产品发出及验收情况进行对账后结算。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一般与其签订具体供货合同并每月结算,大多采取预付款或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销售。销售部业务人员根据地域、目标客户划分进行分工合作,通过拜访、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往来,加强合作关系。

4、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光伏焊带产品的销售毛利。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稳定的产品性能、显著的品牌知名度、良好的区位优势以及对客户需求的深度认知,获取了国内外众多知名组件厂商的光伏焊带订单,并通过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质量控制等环节制造出品质合格的产品,并将销售给客户。

此外,公司销售部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协同研发中心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光伏焊接解决方案。公司通过为客户解决光伏焊接相关的技术问题,推动自身光伏焊带产品的销售;通过不断完善光伏焊带新技术、新工艺,为客户提出利用新型光伏焊带以降低组件生产成本的合理化建议和方案,进一步巩固客户关系;利用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以及先进生产技术增加客户粘性。

5、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

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上下游市场、企业自身发展阶段等因素,采取了“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并根据客户自身经营需求及信用风险,采取了不同的销售与结算方式。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符合公司所处产业链中的位置和光伏产业特点。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主要为下游客户的经营需求、公司产品的特性,以及光伏产业的发展。公司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在2006年前主要从事非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和电子元器件贸易业务。2006年公司开始光伏焊带研发,同时兼营上述贸易业务。2007年公司开始批量生产光伏焊带并实现对外销售。2008年至今公司专注于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成为光伏组件厂商的高品质材料供应商。

随着光伏组件输出效率的逐年提高,光伏组件厂商对于光伏焊带的性能要求也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工艺技术水平也随之不断改进。从2007年公司开始对外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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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焊带产品以来,公司产品主要历经如下变化:

时间主要产品产品应用
2007年至2010年(1)互连焊带:以0.15mm(厚度)×2mm(宽度)和0.18mm×2mm规格为主,屈服强度≤120MPa,且全部互连焊带均为手工焊接用定长焊带 (2)汇流焊带:以0.15mm×5mm和0.2mm×5mm规格为主主要适用于两栅电池片
2010年至2014年(1)互连焊带:以0.2mm×1.6mm和0.23mm×1.6mm为主,屈服强度降低至≤90MPa,除手工焊接用定长焊带外,逐步增加了机器自动焊用轴装焊带 (2)汇流焊带:以0.3mm×6mm和0.35mm×6mm为主光伏组件市场开始广泛应用三栅电池片,公司该时期生产的光伏焊带主要适用于三栅电池片
2014年至2016年上半年(1)互连焊带:逐步以0.23mm×1.2mm、0.25mm×1.2mm和0.27mm×1.2mm为主,屈服强度进一步降低至≤70MPa;同时,机器自动焊用轴装焊带的使用量增加,手工焊接用定长焊带进一步减少 (2)汇流焊带:以0.4mm×6mm为主光伏组件市场开始逐步应用四栅电池片,公司产品也随之开始逐步适应四栅电池片的应用新趋势
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1)互连焊带:逐步变为以0.23mm×1mm/0.9mm、0.25mm×1mm/0.9mm和0.27mm×1mm/0.9mm为主。 (2)汇流焊带:仍然以0.4mm×6mm为主光伏组件市场开始逐步应用五栅电池片,公司产品也根据五栅电池片的特点进行了逐步调整
2019年至今(1)互连焊带:逐步变为以Φ0.35mm、Φ0.32mm为主。 (2)汇流焊带:逐步变为厚度以0.25mm、0.3mm及0.35mm为主,宽度以4mm、5mm及6mm为主光伏组件市场开始批量切换成多主栅半片电池,互连焊带以9主栅为主,汇流焊带相较过去厚度略微下降

(六)主要环境污染物及其处理情况

公司生产中不产生重污染的废气、废物和废水排放,对环境影响主要是少许的废气、机器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其情况具体如下:

1、废水排放处置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主要生产经营地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来自于办公区,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排放处置情况

废气主要为涂锡过程产生的锡合金及其化合物废气,通过排气筒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核意见》(吴环验[2014]283号)(以下简称“《验收意见》”),废气中的锡合金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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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处置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涂锡生产线、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验收意见》,排放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固体废弃物排放处置情况

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铜、废次品、锡渣等。废铜、废次品、锡渣均出售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公司无需另行支付固废处理费用;排气筒中的废活性炭以及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皂化液,按照环境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具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收取处理。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下的“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太阳能发电行业,太阳能属于可再生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在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主要职责包括:

①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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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2)国家能源局

2013年,国家能源局与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①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②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③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④负责核电管理,拟订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⑤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

⑦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督检查有关电价,拟订各项电力辅助服务价格,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⑧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电力应急工作,制定除核安全外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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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⑨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⑩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能源局有关职责分工:(1)国家能源局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能源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2)国家能源局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由国家能源局汇总提出安排建议,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3)国家能源局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2、行业自律组织

(1)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由中国民政部批准成立、工信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于2014年在北京成立,主要职责包括:

①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②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③促进光伏行业内部及与其他行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和组织订立行规行约,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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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其他与光伏行业发展相关的公益事业、评选活动、刊物出版、信息咨询、市场与学术交流等相关工作。

(2)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由从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应用的科技工作者及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①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科学技术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战略、科技规划编制、相关政策以及重大技术经济问题的探讨与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对国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国家事务,提出咨询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②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促进产业科技进步;组织会员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促进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3、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文件名颁发机构文号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1997-11-01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05-02-28将太阳能列入可再生能源;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利用系统;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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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颁发机构文号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2174号2007-08-31将太阳能发电列为重点发展领域;规模化建设带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具体目标包括: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内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力争到2010年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达到30万千瓦,到2020年达到180万千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人大-2011-03-14明确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
《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2012-07-07明确至2015年末国内太阳能发电总装机量将达到2,100万千瓦。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发〔2013〕24号2013-07-04明确提出“十二五”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提高至35GW,并对光伏市场的拓展、规范、发展和政策支持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导;其中,上调装机目标、规范高效产能和完善支持政策成为三大亮点。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建(2013)390号2013-07-24国家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2014-06-07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国能综新能(2015)177号2015-04-13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的战略目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3044号2015-12-22对2013年8月制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进行调整,一类地区为0.80元/千瓦时,二类地区为0.88元/千瓦时,三类地区为0.98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补贴政策不变。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6)54号2016-02-29能源结构调整,保障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建立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2016-12-10平衡能源布局,将光伏布局向东中部转移,目标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争取到2020年光伏用电侧实现平价上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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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颁发机构文号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1.1亿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年均增长约1,200万千瓦以上。
《关于印发发挥民间投资作用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十六部委工信部联规[2017]243号2017-10-27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等优势产业,积极加强国际布局,提供政策、资金、金融等服务,推动民营企业稳妥有序拓展国际新兴市场。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2018-04-11到2020年,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改能源(2018)823号2018-05-31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改能源〔2019〕19号2019-01-07明确了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等,进一步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9〕761号2019-04-28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55元。此外,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发新能〔2019〕49号2019-05-28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上网电价是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两项合计不突破30亿元预算总额。
《六部门关于开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部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工信厅联电子〔2019〕200号2019-08-29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大数据、互联网和人工智能,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能发新能〔2020〕17号2020-03-05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风电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合理确定光伏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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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颁发机构文号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20〕511号2020-03-31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Ⅲ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0.40元、0.49元。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4、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的影响

2018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光伏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部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在短期及中长期内对我国光伏行业的发展均产生了较大影响。短期内,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出现下跌,利润空间缩窄,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未来新增并网的光伏电站售电价格下降;中长期来看,政策效应倒逼组件成本下降,促使光伏系统建造成本快速下降,有效推进“平价上网”进程,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对财政补贴的依赖程度明显减少,受补贴拖欠导致的光伏发电企业资产流动性欠佳问题将进一步改善。主要政策内容及大致影响情况如下:

文件主要内容影响简析
《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原来规划指标为15GW,新政后2018年度不再安排指标,普通光伏电站的需求大幅降低。
“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原来规划分布式光伏不限规模,新政后2018年度不超过10G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受限。
“支持光伏扶贫。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在各地落实实施条件、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指标共15GW,第一批4.186GW已实施完毕,第二批于2019年4月下发,规模1.67GW。
“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5元,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标杆电价和补贴标准的下调,符合行业预期,但下调频率高于行业预期。
“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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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主要内容影响简析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改为指导价并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具体上网电价,以市场化竞争途径加快国内光伏电价的退坡,促进“平价上网”进程。
“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光伏扶贫电站的电价不变。
“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分布式发电补贴由此前的0.32元/度调整为0.1元/度,且工商业分布式补贴通过竞争方式取得,并不得超过0.1元/度。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两项合计不突破30亿元预算总额。”补贴基本符合预期,市场普遍预计2019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或达40GW左右。此外,补贴规模明显减少,可有效缓解补贴拖欠问题。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下调补贴标准,符合市场预期
“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下调补贴标准,符合市场预期
“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下调补贴标准,符合市场预期

受光伏补贴退坡政策影响,国内光伏电站新增装机规模短期内有所下降,但全球水平仍保持增长,光伏发电不仅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区已成为清洁低碳并具有价格优势的能源形式,在中东、南美等地区国家也快速兴起。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预测,未来几年伴随新冠疫情消极影响逐渐消除,以及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新兴市场有力拉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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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综上,上述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我国光伏行业发展及竞争格局存在一定影响,但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光伏行业是结合新能源发电与半导体技术的战略性新兴行业,也是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具有可持续性、清洁性和无地域限制等突出优势。

优势主要内容
可持续性光伏发电直接利用太阳能发电,将光能转换为可以广泛利用的电能,具有可持续性。太阳能作为最大的可持续能源,不存在传统化石能源所面临的能源枯竭问题。同时,在近年来光伏发电成本持续降低、能量转化效率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光伏发电优势进一步凸显,太阳能将成为稳定的能源来源。
清洁性有别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方式,光伏发电可以实现发电过程真正零排放、零污染。化石能源在燃烧发电过程中具有环境破坏性:首先,其燃烧过程将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是全球变暖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燃烧发电过程将排放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造成酸雨、植被枯萎等环境问题。另外,光伏发电设备结构更为简单,对自然生态的负面影响较小,可以有效避免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如水电、核电等)存在的潜在生态破坏问题。
地域限制小主流光伏电站的建造对地域需求远低于其他能源发电站,地域限制性较小。目前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分布式及离网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为统一建造,适用场景可为偏远山区、沙漠等;分布式电站主要建造在建筑物顶部、农田及水域等;离网式光伏电站常布置于路灯、通信系统。同时,由于太阳能的广泛可得性,主流光伏电站的建造对地域需求较低,可建设于多种环境中。

光伏产业链主要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及光伏应用系统五大环节。产业链的上游主要为硅料、硅片环节;中游主要为电池片、光伏组件环节;下游为光伏应用系统环节。在整个光伏产业链中,以光伏焊带为原料的光伏组件制造处于产业链的中游。光伏焊带行业的上游主要是铜、锡合金和助焊剂等原材料供应商,下游客户是光伏组件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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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链

1、光伏行业概述

(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①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模持续上升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约116.9GW,同比增长

12.73%,至2019年末全球累计光伏发电装机量达到633.7GW,全球光伏应用市场保持快速增长。此外,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在2020年6月发布的《全球光伏市场展望(2020-2024)》中预测,考虑到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悲观情形和乐观情形下全球2020年新增光伏装机量分别约为76.8GW和138.8GW,中值情形较上年同比下降约4%,但伴随新冠疫情消极影响逐渐消除,以及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新兴市场有力拉动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仍将保持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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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9年全球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2020-2024年新增规模预测

数据来源:SolarPower Europe(欧洲光伏产业协会)。

②光伏应用市场集中度较高,且中国为最大光伏应用市场

全球光伏应用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19年全球前十大国家光伏新增装机量为85.7GW,占2019年全球新增装机量的73.31%。其中,中国2019年光伏新增装机量为30.1GW,占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的25.75%,仍然保持全球最大光伏应用市场地位;美国以全年13.3GW的新增装机量占据全球第二大市场份额,市场占比为11.38%;印度以8.8GW新增装机量位列全球第三。新兴市场增长迅猛,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越南2019年光伏新增装机量为

6.4GW,位列全球第五,而其2018年光伏新增装机量仅为0.1GW;西班牙2019年光伏新增装机量为4.8GW,位列全球第六,而其2018年光伏新增装机量也仅有0.3GW。

1-1-84

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市场容量份额

数据来源:SolarPower Europe(欧洲光伏产业协会)、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③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

2013年全球光伏发电项目最低中标电价为8.3美分/kwh。2020年7月,晶科科技与阿联酋水电公司正式签署了为期30年的电力收购协议,协议价格为达到历史新低的

1.35美分/kwh,相较于2013年全球最低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电价下降83.73%。根据美国拉扎德投资银行于2019年12月发布的分析报告,集中式电站发电平均成本为50美元/MWh左右,低于火力发电、核能发电成本,光伏发电已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

2013-2020年全球光伏发电项目最低中标电价(单位:美分/kwh)

数据来源: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5.75%

11.38%

11.38%

7.53%

7.53%

5.99%

4.11%5.47%5.99%

39.78%

中国

中国美国

美国印度

印度
日本
越南
西班牙
其他

1-1-85

2019年各类型能源发电平均成本(单位:美元/MWh)

数据来源:SolarPower Europe(欧洲光伏产业协会)。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①已迈入平价上网时代,发展趋势良好

国家相关部门通过减少并逐步取消对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为我国光伏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化基础,国内光伏发电行业已逐步从“补贴时代”迈入“平价时代”。2019年,受平价上网政策影响,全国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所下滑,维持在30.1GW,较2018年下降31.97%。但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赛迪智库集成电路研究所在2020年2月27日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2020年在未建成的2019年竞价项目、特高压项目,以及新增竞价项目、平价项目等拉动下,预计国内新增光伏市场将实现恢复性增长,预计2020年全国新增装机量将超过35GW,乐观情况下达到45GW。

1-1-86

2011-2019年中国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以及2020-2025年新增规模预测

单位:GW

数据来源: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②光伏发电占比逐年提升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占全部电源装机总容量的比例,由2011年的0.24%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10.18%;2011-2019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73.44%;截至2019年末,国内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204.73GW,并已在2017年提前完成《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2020年,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光伏电站4,500万千瓦、光热发电500万千瓦”中光伏电站累计装机规模105GW的发展目标。

1-1-87

2011-2019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及占据全国电源装机总容量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2019年全国电源装机构成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③产业链市场集中度高

我国光伏产业链的市场集中度水平较高,光伏行业各细分领域中龙头企业通过其资金、技术、规模等优势,占据了较大比例的市场份额。在平价上网倒逼成本压缩的过程中,中小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不断退出市场,进一步推高了市场集中度。2019年度,我国前五大硅料制造企业产量达到26.20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为76.61%;前五大硅片企业产量达到106.90GW,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79.36%;前五大组件企

2.506.5017.48

28.95

43.18

43.18

77.42

77.42

130.25

130.25

174.51

174.51

204.73

204.73

0.24%

0.24%0.57%

1.39%

2.10%

2.10%

2.83%

2.83%

4.69%

4.69%

7.33%

7.33%

9.18%

9.18%

10.18%

10.18%

0%2%4%6%8%10%12%

0% 2% 4% 6% 8% 10% 12% 0 50 100 150 200 250
光伏累计装机容量(GW)光伏装机占电源装机比重
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

59.20%

10.20%

10.20%

17.70%

17.70%

10.40%

10.40%2.40%

火电太阳能发电

太阳能发电
水电
风电
核电

1-1-88

业产量达到41.5GW,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为42.09%。

2019年全国硅料、硅片及组件行业前五大企业市占率情况

数据来源: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④组件成本下降,出口量持续上升

伴随我国光伏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及科研院校稳步进行科研工作,MBB组件、大硅片等新技术逐步实现量产化,有效提升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降低了光伏组件同等功率下的成本。

国内光伏组件在产品性能、定价竞争力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产品性价比明显优于海外光伏组件产品,在国外市场上拥有较为良好的口碑。欧美及日韩市场对我国光伏组件的需求量逐步上升,且非洲、南美等新型光伏应用市场的快速增长,导致其对组件的需求亦同步上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我国光伏组件出口量由2011年的15GW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66.6GW,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48%。

23.39%76.61%

硅料行业市占率情况

79.36%

79.36%

20.64%

20.64%

硅片行业市占率情况

硅片行业市占率情况

前五大企业市占率

前五大企业市占率其他

42.09

%

57.91%

57.91%

组件行业市占率情况

1-1-89

2011-2019年我国光伏组件出口情况(单位:GW)

数据来源: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2、光伏焊带行业

光伏焊带作为光伏组件中导电的必要配件,其主要需求量取决于光伏组件的新增装机量。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预测,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乐观情形下将达到255GW,届时全球光伏焊带的市场需求将持续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

(1)生产销售模式

在生产方面,国内光伏焊带制造企业普遍采取外购铜、锡合金和助焊剂等原材料再加工成光伏焊带的采购模式。光伏焊带制造企业为了既能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又能提高资金、设备的利用效率,普遍采取“以销定产与根据市场预测相结合生产”的生产模式。

在销售方面,光伏焊带应用于太阳能光伏产业链中游的光伏组件制造行业,需进一步加工后才能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模式取决于下游光伏组件行业的供应链模式。具体来看,大多数光伏焊带企业采取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定产与根据市场预测相结合。

(2)资金壁垒

由于光伏焊带采用的原材料为铜、锡合金等金属,所需投入流动资金较大,对企业

1-1-90

的资金具有一定的要求。同时,新进入的企业难以做到有效的成本控制,在生产的环节中可能出现良品率不足的问题,较难与主流企业达到相同的产品品质。光伏焊带的更新迭代要求焊带制造企业具有对应的研发能力及研发投入,新进入的企业在没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及核心技术能力的情况下被市场淘汰的风险较大。

(3)行业区域性

光伏焊带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且光伏焊带制造企业集中分布在华东地区。国内光伏焊带行业前几大企业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光伏焊带需求量与企业当地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高度相关,由于行业上游的铜、锡合金加工企业以及下游的光伏组件企业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因此我国光伏焊带企业也集中分布在华东地区,有较高的区域性。

(4)行业季节性

由于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是露天操作,而占有太阳能组件销售市场较大份额的欧美日等地区,每年的四季度至次年一季度的寒冷天气将影响到光伏产品的需求量和安装量,进而影响到光伏焊带的需求量。

但随着低纬度国家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的崛起,尤其是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气候条件对光伏组件需求的影响正在减弱,因此整个光伏行业的季节性特征逐渐减弱,光伏焊带的季节性特征也在减弱。

(5)行业发展趋势

5BB焊带向MBB焊带转变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电池片市场仍然以5主栅为主,占比超过75%,但相较于2018年的比重下降了6.1%。未来几年9主栅及以上电池片占比会逐渐提升,到2025年9主栅电池片将成为主流。在不影响电池遮光面积及串联工艺的前提下,多主栅电池片有着更好的应力分布均匀性,使得碎片率更低,同时具有更好的导电性能与更高的功率。

公司始终保持与下游厂商的密切合作并成功研发出MBB焊带,推动5主栅组件向多主栅组件的转变。目前,公司MBB焊带已具备量产能力,并在下游组件厂商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其销售收入占比迅速提升。2019年,公司MBB焊带销售收入占比为

14.91%,2020年1-6月MBB焊带销售收入占比已达到47.14%。未来,公司将持续紧跟行业趋势,MBB焊带销售占比预计将进一步上升。

1-1-91

2019-2025年不同主栅电池片市场占比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CPIA《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19年版)。

3、公司自身的创新特征

(1)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中“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项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细分领域。公司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国统字[2018]111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属于“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大类下“生物质能及其他新能源设备制造(021304)”,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范畴。

(2)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不断的创新,以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于知名光伏组件厂商

下游客户对光伏焊带制造企业扩大市场影响、保持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凭借一流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了一大批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的供应链体系。由于该等组件商的

1-1-92

制造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均排在全球光伏组件行业的前列,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产品的质量与性能,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其不断引导着公司在新产品、新工艺方面进行研发,同时推动着公司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在与这些客户的长期合作中,公司已成为知名的光伏焊带供应商。

(3)公司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产品技术始终处于行业的发展前沿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光伏焊带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公司组建了一支技术精湛,产品、工艺开发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依托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检测设备,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能够保证光伏焊带产品性能优良、品质稳定,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各类客户的严格要求,也能够实现各类产品的快速、弹性生产,保证了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是科技型企业,拥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高校建立了紧密的技术、研发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研发出“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铜带热处理技术”、“增强焊料抗氧化抗腐蚀性能的配方技术”、“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高速涂锡技术”等行业先进的专利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研发和技术水平已获得广泛认可,多个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已经已取得95项专利,其中14项为发明专利。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15.01万元、2,298.04万元、1,843.11万元和949.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0%、4.15%、3.06%和2.80%。

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掌握了光伏焊带导电、屈服强度、抗拉强度等多个性能方面的核心技术。公司作为主要单位参与了国家标准GB/T 31985-2015《光伏涂锡焊带》、行业标准SJ/T 11550-2015《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和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176-2012《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的编撰工作,并被授予“标准化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光伏焊带行业规模较大的行业标杆企业之一,是国内光伏焊带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盈利能力方面,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0,205.99万元,净利润为4,903.11万元。

1-1-93

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3,905.87万元,净利润为4,347.55万元,保持良好的上升趋势。研发能力方面,公司研发的MBB焊带已具备量产能力,低温焊带及黑色焊带等新型焊带也可小规模生产,走在行业前列。同时,公司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先后成立了江苏省特级超软涂锡铜带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品牌知名度较高,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和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主要产品先后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良好的口碑,获得了国内外下游光伏组件客户的普遍认可,包括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LG及韩华新能源等。公司综合实力处于光伏焊带细分行业的前列,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的生产及研发能力将得到有力提升,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二)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光伏焊带是太阳能光伏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电气连接部件,应用于太阳能光伏电池片的串联或并联,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光伏焊带产业属于集新能源发电、材料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综合型产业。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焊接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光伏焊带是太阳能光伏产业中的细分行业,具有“小行业,大市场”的特征。我国光伏焊带行业发展较为充分,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光伏焊带企业与下游光伏组件制造企业的分布区域相匹配,我国光伏焊带企业主要集中分布于江苏、浙江地区。

光伏产业结构升级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光伏焊带性能提升也成为未来发展的需要。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较强的生产能力、较高的自动化程度、雄厚资金实力的光伏焊带制造企业将更有可能研发出符合市场发展趋势要求的光伏焊带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从而将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四)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在光伏焊带市场上,具有一定技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优势、规模生产能力的企业,除本公司外,还有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泰力松光伏有限公司

1-1-94

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6年9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证券代码为839167。
西安泰力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泰力松光伏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光伏焊锡带和锡合金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5年1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于2019年12月摘牌。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主营业务为母线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各种类型系列母线,其他产品包括光伏焊带、配电箱、开关柜(包括高压柜和低压柜)、铜铝材等。公司于2016年4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于2017年12月摘牌。
太仓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太仓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主要从事光伏焊带的生产、加工与销售,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间由晶澳科技投资入股并控股。
苏州赛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赛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主要从事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软件研发,由阿特斯控股。
江苏太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太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主要从事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16年3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并于2019年7月摘牌。

(五)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是国内光伏焊带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凭借多年经营形成的良好品牌和口碑效应,处于市场相对优势地位。

1、技术与工艺优势

公司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光伏焊带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公司组建了一支技术精湛,并在产品开发与工艺提升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研发和工艺技术团队,依托先进的实验设备和检测设备,不断提升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能够保证光伏焊带产品性能优良、品质稳定,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各类客户的严格要求,也能够实现各类产品的快速切换,保证了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是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与高校建立了紧密的技术研发合作。近年来,公司研发出“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铜带热处理技术”、“增强焊料抗氧化抗腐蚀性能的配方技术”、“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高速涂锡技术”等行业先进的专利技术。公司及子公司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研发和技术水平已获得广泛认可,多个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证。

2、品质与品牌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的光伏焊带,拥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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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线,保证了产品性能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并设立了自检、专检、巡检、抽检等多个环节,有效的保障了对产品质量的过程管控。

公司的产品符合ISO 9001:2015/GB/T 19002-201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通过了TUV、SGS、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多家权威认证机构的产品检测。公司的产品长期供应给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国际知名光伏组件制造企业,优异的品质已经得到了市场的验证,为公司扩充优质客户群、扩大市场影响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宇邦YourBuddy”商标被评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公司产品凭借先进的技术、品质优良的特点,深受客户欢迎,获得了政府及相关机构的认可,公司是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相关产品获评为“苏州名牌产品”和“江苏省名牌产品”。公司品牌已成为光伏焊带领域的先进品牌之一,是公司的核心优势之一。

3、客户资源优势

下游客户对光伏焊带制造企业扩大市场影响、保持稳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凭借一流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了一大批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乐叶、天合光能、韩华新能源、晶科能源、亿晶科技等的供应链。由于这些组件商的制造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均排在全球光伏组件行业的前列,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同时,对光伏焊带的需求量也较大,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不断引导着公司在新产品、新工艺方面的提升,同时推动着公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在与这些客户的长期合作中,公司已成为知名的光伏焊带供应商。

(六)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融资渠道单一。目前公司处于较快的发展阶段,日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人才引进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公司的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从长期来看,单一的融资渠道既会增加财务风险,也不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1-1-96

(七)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行业发展态势及面临的机遇

(1)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

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逐渐成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重要主力军。一方面,传统化石能源不可再生,且已探明储存量难以支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新能源具有清洁、可再生等特性,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动力。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数据,全球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从2007年的1.23%升至2019年的4.96%。根据《BP世界能源展望(2020年版)》预测2050年在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球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将增长至40%以上。

2007-2019年全球能源消费占比变化

数据来源:《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

(2)国家政策支持

近年来全球各国推出多项政策,大力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建设,为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营造了宽松有利的发展环境,对指导行业发展方向、引导市场资源倾斜、提升行业关注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3)市场需求空间巨大

受益于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的需求,以及美国、日本等欧美国家的传统光伏市场需求,全球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截至2019年末,全球累计光伏装机规模达633.7GW,较上年末增长22.62%。根据IEA预测,

1-1-97

到2030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有望达到1,721GW,到205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4,670GW,发展潜力巨大。

(4)“一带一路”战略有助于促进全球能源多边合作

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在拓展相互投资领域方面,我国将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这将有助于新能源从开放走向融合,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向欠发达地区拓展,促进各国清洁能源发展。目前“一带一路”覆盖的国家已达65个,既包括欧洲发达国家,也包括中亚、南亚、中东地区诸多发展中国家。“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将进一步促进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繁荣,吸引我国光伏组件、晶体硅电池等向海外市场拓展,从而带动光伏焊带行业快速发展。

2、面临的挑战

(1)宏观经济:国际经济环境波动

我国已成为全球光伏组件产量最大的国家,其销售市场主要分为国内和国外两大市场。虽然国内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但我国光伏组件产品的出口销售仍然占较大比重。因此,我国光伏组件的发展仍然受到全球经济与政策环境的影响。而作为光伏组件上游的光伏焊带的销售也间接受其影响。因此,在当今全球经济频繁波动的状态下,我国光伏焊带行业的发展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2)政策变化:国家政策变动影响

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日益成熟,环境保护和能源危机的挑战日益严重,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我国光伏制造企业抓住各国政府对光伏产业予以鼓励与补贴的机遇,抢占全球市场,产能迅速扩张,光伏产业迅速发展起来。我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各国扶持政策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旦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3)替代能源: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新能源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与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产业化与规模化技术水

1-1-98

平日趋成熟、发电成本有效降低、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能、核能、潮汐能、生物质能以及垃圾发电等新环保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前景良好,且与光伏发电相比,具有占地面积较小、能量密度较高的相对优势。若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安全性、清洁性、技术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则将会对光伏发电行业以及对光伏焊带的市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

(八)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地位未来可预见的变化趋势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销售,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光伏焊带行业规模较大的行业标杆企业之一,是国内光伏焊带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研发水平及生产工艺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作为光伏焊带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的主要参编单位之一,未来将不断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包括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保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未来,公司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口碑开拓优质客户,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于光伏焊带产品销售,公司是国内光伏焊带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核心竞争力。在全球市场上,公司凭借多年经营形成的良好品牌和口碑,处于市场优势地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仅存在一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同享科技与公司主营业务完全相同,尚不存在主营业务与公司完全相同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选取同享科技(839167.OC)、中来股份(300393.SZ)、福斯特(603806.SH)、福莱特(601865.SH)、帝科股份(300842.SZ)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同享科技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中来股份主要产品为光伏电池背膜;福斯特主要产品为光伏封装材料;福莱特主要产品为光伏玻璃;帝科股份主要产品为光伏电池正面银浆,上述上市公司与公司同属光伏组件材料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部分公开可获得数据对比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

1-1-99

四、公司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以及相应的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互连焊带产能①5,060.797,892.647,231.666,563.50
产量②4,193.397,567.286,972.278,099.41
销量③4,256.417,345.196,832.598,100.52
产能利用率 (=②÷①)82.86%95.88%96.41%123.40%
产销率 (=③÷②)101.50%97.07%98.00%100.01%
汇流焊带产能955.261,957.502,031.452,009.70
产量777.211,497.061,563.072,124.63
销量759.881,529.371,537.292,128.26
产能利用率81.36%76.48%76.94%105.72%
产销率97.77%102.16%98.35%100.17%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互连焊带28,459.3984.56%48,657.6881.97%44,936.9181.88%51,620.1579.27%
汇流焊带5,195.9115.44%10,700.3618.03%9,946.8818.12%13,496.1420.73%
合计33,655.30100.00%59,358.04100.00%54,883.80100.00%65,116.29100.0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互连焊带产品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27%、81.88%、81.97%和84.56%,占比较高且不断上升,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1-1-100

2、主要产品销售的地域分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地区29,133.5186.56%48,655.6181.97%46,534.0684.79%61,731.8894.80%
其中:华东25,290.8475.15%41,883.7370.56%38,717.6070.54%52,619.8880.81%
东北3,502.1610.41%6,460.2910.88%5,129.579.35%4,642.297.13%
西北224.180.67%190.400.32%2,080.153.79%2,313.053.55%
华南25.850.08%93.010.16%248.940.45%885.521.36%
华北89.790.27%8.000.01%24.030.04%666.411.02%
华中0.120.00%18.210.03%331.340.60%422.810.65%
西南0.560.00%1.980.00%2.430.00%181.920.28%
境外地区4,521.7913.44%10,702.4318.03%8,349.7315.21%3,384.405.20%
合计33,655.30100.00%59,358.04100.00%54,883.80100.00%65,116.2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以境内为主,占比超过80%,且绝大部分来源于向华东地区的客户销售,原因主要系:①近年来,我国光伏组件制造商牢牢占据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榜单主要位置,国内光伏组件厂商对光伏焊带的需求较为旺盛。根据调研及数据分析机构Global Data发布的《2019年光伏组件出货量排行榜》,2019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仅第六名Hanwha Q CELLS Co.,Ltd.(韩国)和第八名FirstSolar Inc.(美国)为国外组件厂商,其他8家组件厂商均为国内制造商,具体为晶科能源、晶澳科技、天合光能、隆基乐叶、阿特斯、东方日升、协鑫集成、顺风光电;②国内主要光伏组件厂商的组件生产基地多数位于我国华东地区,故公司来源于华东地区的销售收入比重较高。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互连焊带销售收入(①,万元)28,459.3948,657.6844,936.9151,620.15
销量(②,吨)4,256.417,345.196,832.598,100.52
平均单价 (=①÷②,元/公斤)66.8666.2465.7763.72

1-1-101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汇流焊带销售收入(万元)5,195.9110,700.369,946.8813,496.14
销量(吨)759.881,529.371,537.292,128.26
平均单价(元/公斤)68.3869.9764.7063.41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互连焊带销售均价分别为63.72元/公斤、65.77元/公斤、66.24元/公斤和66.86元/公斤,其中2018年、2019年销售均价分别较上年上升3.22%和0.71%;汇流焊带销售均价分别为63.41元/公斤、64.70元/公斤、69.97元/公斤和68.38元/公斤,其中2018年、2019年销售均价分别较上年上升2.03%和8.15%。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上升,主要原因系MBB焊带等新产品及境外销售占比提高。

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均价变动原因的具体分析,参见“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中“(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的相关内容。

4、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对各期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1,657.38万元、36,313.53万元、34,207.12万元和20,805.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97%、66.16%、57.63%和61.8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020年 1-6月1隆基乐叶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6,198.2918.42%
2锦州阳光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4,611.4613.70%
3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4,341.2512.90%
4亿晶科技光伏焊带3,246.249.65%
5泰州中来光伏焊带2,407.837.15%
小计--20,805.0861.82%
2019年度1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8,827.4414.87%
2隆基乐叶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8,471.0714.27%
3锦州阳光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7,062.9011.90%
4Hanwha Q CELLS Malaysia Sdn.Bhd光伏焊带4,956.748.35%
5晶科能源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4,888.978.24%

1-1-102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小计--34,207.1257.63%
2018年度1隆基乐叶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14,991.5127.32%
2晶科能源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7,407.1113.50%
3锦州阳光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5,125.199.34%
4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4,819.038.78%
5亿晶科技光伏焊带3,970.687.23%
小计--36,313.5366.16%
2017年度1隆基乐叶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12,576.6819.31%
2天合光能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12,200.5618.74%
3晶科能源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7,832.5612.03%
4锦州阳光及其关联方光伏焊带4,613.947.09%
5亿晶科技光伏焊带4,433.646.81%
小计--41,657.3863.9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五、公司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材、锡合金,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铜材采购金额(万元)20,156.4339,930.1840,453.1447,511.27
数量(吨)4,203.367,814.747,396.498,944.02
均价(元/公斤)47.9551.1054.6953.12
锡合金采购金额(万元)8,048.0112,851.4912,330.2914,322.40
数量(吨)876.261,331.631,218.371,438.70
均价(元/公斤)91.8596.51101.2099.55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均为大宗商品,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和交易价格,采购定价以大宗商品金属价格加上经协商确定的加工费为基本原则,具体的:(1)铜材。以上海有色金属网(或长江有色金属网)1#铜的铜价为基准,加上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铜材采购价;(2)锡合金。以锡铅合金为例,以上海有色金属网(或长江有色金属

1-1-103

网)锡价和铅价为基准,根据采购锡合金的锡铅成分比例,并按照“锡的参考价×锡的成分比”加“铅的参考价×铅的成分比”,再加上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锡铅合金采购价。其他锡合金的采购价格参照确定。

(二)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向各期前五大供应商(合并口径)进行产品采购的金额分别为52,825.97万元、40,566.48万元、42,991.39万元和23,184.12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2.63%、73.11%、77.78%和72.8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
2020年 1-6月1江苏炎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铜材7,814.5824.56%
2昆山市天和焊锡制造有限公司锡合金4,092.8012.86%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合金3,953.3812.42%
4常熟市鑫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铜材3,797.6011.94%
5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铜材3,525.7611.08%
小计--23,184.1272.86%
2019年度1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铜材10,382.9018.79%
2昆山市天和焊锡制造有限公司锡合金9,949.2818.00%
3宜兴市炎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炎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铜材9,314.5016.85%
4常熟市鑫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铜材8,038.5114.54%
5常熟市铭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铜材5,306.209.60%
小计-42,991.3977.78%
2018年度1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铜材12,768.7023.01%
2常熟市鑫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铜材9,551.2317.21%
3昆山市天和焊锡制造有限公司锡合金7,560.5613.63%
4常熟市铭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铜材5,983.2410.78%
5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锡合金4,702.768.48%
小计-40,566.4873.11%
2017年度1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铜材11,831.7318.51%
2常熟市鑫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铜材11,738.5018.36%
3常熟市铭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铜材11,157.0817.45%
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材9,069.7914.19%
5昆山市天和焊锡制造有限公司锡合金9,028.86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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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
小计--52,825.9782.6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光伏焊带产品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铜材和锡合金,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②÷①)
金额①占比金额②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4,995.6444.50%3,550.1853.90%71.07%
机器设备4,587.6740.86%2,668.3340.51%58.16%
运输设备545.724.86%148.042.25%27.13%
电子及其他设备1,098.229.78%219.583.33%19.97%
合计11,227.25100.00%6,586.12100.00%-

1、房屋及建筑物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产证号座落证载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他项权利
1宇邦新材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31273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1幢非居住用房63.45
2宇邦新材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31274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2幢非居住用房24.36
3宇邦新材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31278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3幢非居住用房20,943.53
4宇邦新材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31279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4幢非居住用房85.94
5宇邦新材苏房权证吴中字第00431280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5幢非居住用房2,509.48

公司已取得上述房产的权属证书,房产权属不存在争议。

1-1-105

(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临时建筑及构筑物

公司在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拥有四处钢棚及围栏,系于2017-2020年期间自行搭建的临时建筑及构筑物,用于存放生产辅助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使用人房屋坐落房屋用途建筑面积 (平方米)
1宇邦新材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空压机房74.94
2制氮机铁棚95.20
3液氨房、杂物间72.00
4电动车棚272.00

发行人上述临时建筑及构筑物目前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该等临时建筑及构筑物建筑面积较小,账面价值很低,且非核心生产经营场地。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8月18日出具《关于企业经营行为的说明》,证明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在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未发现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通报等情形。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于2020年8月28日出具了《资源规划无违法违规情况说明》,证明发行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在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范围内没有因违反自然资源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性文件而受到资规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此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发行人上述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若因未取得房产证等相关事项被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导致发行人及子公司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等而遭受任何损失,由其以现金的形式进行足额补偿,并承诺承担发行人因搬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综上,上述未取得房产证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的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1高速涂锡机906.85413.6445.61%
2双头压延机668.72352.0252.64%

1-1-106

序号设备名称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3互流带高速涂锡生产线565.81432.0376.36%
4互连带生产线(高效组件用焊丝设备)342.64324.1394.60%
5互连带高速涂锡生产线284.48243.9485.75%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权属证书编号座落面积(平方米)用途性质使用权到期日他项权利
1宇邦新材吴国用(2015)第0614017号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友翔路22号16,570.80工业用地出让2062年1月30日
2宇邦新材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3172号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淞江产业园吴淞一路以北(苏吴国土2017-WG-8)26,666.70工业用地出让2067年8月10日抵押 (注)

注: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大合同”之“(四)授信合同”。

2、专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拥有专利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权利人取得方式目前 状态
1光伏组件的非焊接式无铅互连带/汇流带及其制造方法发明ZL201110200095.82013-01-2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用于补锡设备的自动补锡方法发明ZL201410696162.32017-01-0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一种光伏焊带用耐腐蚀低温焊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ZL201510455511.72017-07-11宇邦新材、东南大学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一种太阳能组件用凹凸焊带发明ZL201310201364.12017-10-2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光伏组件表面异形高功率涂锡铜带及其制造方法发明ZL201210107279.42014-10-08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6一种涂锡铜带镀锡机发明ZL201210577864.02016-11-02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光伏组件焊接用焊带在浸锡后的吹气装置实用新型ZL201020693542.92011-08-10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光伏组件焊接用焊带的双锡炉涂锡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003470.52011-08-1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9焊带收线机的动力控制机构实用新型ZL201120019435.22011-09-2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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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权利人取得方式目前 状态
10焊带收线机的排线机构实用新型ZL201120019388.12011-08-0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1光伏组件焊接用的焊带的绕线机构实用新型ZL201120023428.x2011-08-2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2锡炉内的焊带导向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023444.92011-09-0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3焊带收线机的张力控制机构实用新型ZL201120526741.52012-10-2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4焊带涂锡裁切一体化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063433.32011-08-0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5光伏组件机焊焊接用焊带涂锡产线的报警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076520.22011-08-1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6带有报警提醒功能的焊带放线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076519.x2011-10-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7涂锡焊带包装箱实用新型ZL201120263091.x2012-02-2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8光伏焊带绕线机的计米控制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298777.22012-05-2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19光伏焊带绕线机的焊带品质异常报警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526752.32012-08-0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0光伏组件焊带的可调式翻转整平穿线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526744.92012-08-0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1光伏组件用涂锡铜带涂锡后的冷却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526732.62012-09-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2光伏组件用铜带在浸锡前的表面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526753.82012-09-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3一种光伏组件焊接用焊带涂层控制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432732.42013-03-1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4一种光伏组件用焊带涂锡机的助焊剂液面报警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432894.82013-03-1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5一种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新型连续退火炉实用新型ZL201220435412.42013-03-1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6一种光伏组件用焊带的收线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483107.22013-03-1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7一种光伏焊带的退火、涂锡和收轴一体化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505025.32013-03-2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8一种收线系统实用新型ZL201220505398.02013-03-20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29一种光伏焊带的倒轴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505441.32013-03-2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0一种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退火炉实用新型ZL201220505679.62013-03-2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1一种光伏焊带用铜带压延、退火一体化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505745.x2013-03-2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2一种用于清洗光伏焊带用铜带的超声波清洗机实用新型ZL201220505022.x2013-03-27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3一种光伏组件用焊带退实用ZL201220505023.42013-03-27宇邦新材原始专利权

1-1-10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权利人取得方式目前 状态
火、涂锡一体化装置新型取得维持
34一种光伏组件用折弯焊带实用新型ZL201320390392.82013-12-1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5一种太阳能组件用几何形焊带实用新型ZL201320710338.72014-04-23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6一种太阳能组件实用新型ZL201320295246.72014-03-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7用于光伏组件的折弯焊带实用新型ZL201420723896.12015-04-1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8用于光伏焊带的绕线轴实用新型ZL201420726172.22015-04-1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9梯形焊带及其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520545858.62015-12-0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0分段拉花式焊带及其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520546082.X2015-11-2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1光伏焊带压延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1033291.02016-04-20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2应用于光伏焊带收线机的换轴装置及光伏焊带收线机实用新型ZL201521033160.22016-05-0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3光伏产品包装线实用新型ZL201521034056.52016-05-2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4光伏焊带冷却退火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1034059.92016-05-2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5光伏焊带折弯装置及包括它的光伏焊带折弯组件实用新型ZL201521033159.X2016-06-0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6光伏焊带矫正装置及光伏焊带送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0798450.42016-12-2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7光伏焊带矫直装置及光伏焊带送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0676012.02017-03-22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8气缸压料式光伏焊带折弯装置及光伏焊带折弯组件实用新型ZL201620677262.62017-03-29宇邦新材、昆山富圣检测仪器有限公司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49一种用于光伏组件的折弯台阶焊带实用新型ZL201621163164.72017-05-10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0一种用于太阳能电池片的焊带实用新型ZL201621154709.82017-05-10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1一种用于光伏焊带收线的收线轴实用新型ZL201620903811.72017-05-10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2分段式打点压花焊带及其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621389309.52017-07-1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3一种分段焊带及其制造设备实用新型ZL201621407817.12017-07-1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4一种光伏双玻组件用Z字型汇流带实用新型ZL201621411490.52017-07-1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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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权利人取得方式目前 状态
55一种L型平面折弯焊带实用新型ZL201621470478.12017-07-1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6一种光伏焊带的收线轴实用新型ZL201621464680.32017-07-2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7一种立体折弯汇流带、单玻光伏组件及双玻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621412105.92017-08-2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8一种光伏焊带实用新型ZL201720194013.62017-09-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59光伏涂锡焊带铜带基材的压花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150161.02011-12-2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0带有整平机构的光伏组件焊接用焊带绕线机实用新型ZL201120051481.02011-10-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1光伏组件焊接用焊带开料机的拉力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120051482.52011-11-0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2焊带涂锡设备中的铜带放线机构实用新型ZL201120063431.42011-10-05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3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连续退火设备实用新型ZL201120150156.x2011-12-1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4光伏组件焊带生产线停机计时及报警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278823.22012-03-2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5光伏组件用焊带浸锡产线上的收线满盘报警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263092.42012-02-2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66高速涂锡机用均匀吹气风刀实用新型ZL201220154718.22012-11-28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67光伏组件用轴装涂锡铜带在裁切时的放线机构实用新型ZL201220381722.22013-01-30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68光伏组件焊带双轴绕线机实用新型ZL201220381708.22013-01-30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69一种涂锡铜带镀锡机实用新型ZL201220732399.92013-06-19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0一种涂锡铜带浸锡前表面预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731974.32013-06-19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1一种涂锡铜带储线机实用新型ZL201220732391.22013-06-19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2一种涂锡铜带收线机实用新型ZL201220732392.72013-06-19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3一种用于背接触太阳能电池片的异形焊带实用新型ZL201320053563.82013-08-14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4一种光伏焊带用铜带清洗机实用新型ZL201320207419.52013-10-16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5多栅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420723931.X2015-04-01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6一种超级电容器用元素掺杂二氧化锰电极材料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0910186519.22011-06-22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77混合电化学电容器发明ZL200910221793.92011-06-01宇邦新材受让专利权

1-1-11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授权日期权利人取得方式目前 状态
取得维持
78一种用于光伏组件的折弯台阶焊带及其加工工艺发明ZL201610929818.02018-02-06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79制备焊带的装置及其制备焊带的方法发明ZL201610388459.22018-05-0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0一种用于太阳能电池片的焊带及其加工工艺发明ZL201610929817.62018-10-26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1应用于光伏焊带收线机的换轴装置及光伏焊带收线机发明ZL201510922812.62019-02-12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2分段式打点压花焊带及其光伏组件和制造方法发明ZL201611166049.X2019-12-3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3一种光伏焊带实用新型ZL201721240194.82018-05-0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4一种光伏组件用汇流带实用新型ZL201721210595.92018-05-0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5一种复合型焊带实用新型ZL201720775839.12018-05-0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6一种用于叠瓦式光伏组件的焊带及叠瓦式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721924024.12018-10-12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7一种圆丝焊带涂层厚度测量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924069.92018-10-12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8一种圆丝焊带剥离强度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465370.62018-11-06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89一种光伏焊带弯折测试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2221722.62019-10-01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90一种浸焊金刚线实用新型ZL201821526573.82020-02-04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91含胶复合碳粉及其制备方法和该碳粉制成的电化学电容器发明ZL201610117743.62018-09-25宇邦新材受让取得专利权维持
92一种拼装式光伏焊带包装箱实用新型ZL201921029415.62020-04-28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93一种光伏焊带实用新型ZL201921983167.92020-06-1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94一种光伏焊带实用新型ZL201922017404.22020-06-1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95一种光伏组件用焊带实用新型ZL201922127352.42020-06-19宇邦新材原始取得专利权维持

3、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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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图文注册号类别核定使用商品范围注册有效期限权利人
113628495第一类电池充电用酸性水;电池硫酸盐清除剂;蓄电池充电用酸性水;镀银用银盐溶液;蓄电池硫酸盐清除剂;蓄电池用防泡沫溶液;焊接用化学品;铜焊制剂;助焊剂;铜焊助剂2015-01-28至2025-01-27宇邦新材
213628504第一类电池充电用酸性水;电池硫酸盐清除剂;蓄电池充电用酸性水;镀银用银盐溶液;蓄电池硫酸盐清除剂;蓄电池用防泡沫溶液;焊接用化学品;铜焊制剂;助焊剂;铜焊助剂2015-02-14至2025-02-13宇邦新材
313628512第一类电池充电用酸性水;电池硫酸盐清除剂;蓄电池充电用酸性水;镀银用银盐溶液;蓄电池硫酸盐清除剂;蓄电池用防泡沫溶液;焊接用化学品;铜焊制剂;助焊剂;铜焊助剂2015-02-14至2025-02-13宇邦新材
413628534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合金;未加工、未打造的银;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2015-02-14至2025-02-13宇邦新材
513628547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合金;未加工、未打造的银;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2015-02-07至2025-02-06宇邦新材
613628560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合金;未加工、未打造的银;未加工或半加工贵重金属2015-02-07至2025-02-06宇邦新材
711557386第四十类光学玻璃研磨;空气净化;水净化;太阳能电池处理,能源生产;太阳能电池原料处理;能源生产2014-04-21至2024-04-20宇邦新材
813644566第四十类光学玻璃研磨;能源生产;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2015-08-21至2025-08-20宇邦新材
913644567第四十类研磨抛光;镀锡;镀银;焊接;金属处理;金属电镀;光学玻璃研磨;净化有害材料;能源生产;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2015-03-14至2025-03-13宇邦新材
1013644568第四十类研磨抛光;镀锡;镀银;焊接;金属处理;金属电镀;光学玻璃研磨;净化有害材料;能源生产;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2015-03-14至2025-03-13宇邦新材
1111557387第六类光伏焊带;铜焊合金;金属焊条;金属焊丝;铜焊金属焊条;铜焊及焊接用金属棒;松香焊锡丝2014-04-21至2024-04-20宇邦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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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图文注册号类别核定使用商品范围注册有效期限权利人
1213644569第六类铜焊合金;金属焊条;金属焊丝;铜焊金属焊条;铜焊及焊接用金属棒;松香焊锡丝2015-07-14至2025-07-13宇邦新材
1313644570第六类镀锡铜带;镀锡磷青铜带;磷青铜带;铜焊合金;金属焊条;金属焊丝;铜焊金属焊条;铜焊及焊接用金属棒;松香焊锡丝2015-07-14至2025-07-13宇邦新材
1413644571第六类镀银锡合金;镀锡铜带;镀锡磷青铜带;磷青铜带;铜焊合金;金属焊条;金属焊丝;铜焊金属焊条;铜焊及焊接用金属棒;松香焊锡丝2015-04-14至2025-04-13宇邦新材
1511516462第七类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电子工业设备;静电工业设备;电流发生器;发电机;交流发电机;发电机组;机器联动装置2014-07-07至2024-07-06宇邦新材
1613628516第七类电池机械;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电解水制氢氧设备;金属加工机械;电子工业设备;电流发生器;交流发电机;发电机;发电机组;机器联动装置2015-02-07至2025-02-06宇邦新材
1713628525第七类电池机械;蓄电池工业专用设备;电解水制氢氧设备;金属加工机械;电子工业设备;电流发生器;交流发电机;发电机;发电机组;机器联动装置2015-08-28至2025-08-27宇邦新材
1811516488第九类半导体;单晶硅;电子管阳极;多晶硅;光导纤维(光学纤维);光学纤维(光导纤维);硅外延片2014-07-07至2024-07-06宇邦新材

(2)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图文商标号商标有效期授权国家权利人
159080592016-12-22至2026-12-22日本宇邦新材
22016578802016-7-6至2026-7-6土耳其宇邦新材
320160629352016-07-18至2026-07-18马来西亚宇邦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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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图文商标号商标有效期授权国家权利人
410535482016-7-26至2026-7-25泰国宇邦新材
53018342016-06-28至2026-06-28越南宇邦新材
69112311882018-06-19至2028-06-19巴西宇邦新材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域名所有者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注册日期到期日期
1yourbest.com.cn宇邦新材苏ICP备18033140号-12006.12.112021.12.11

(三)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备案机关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0500740699099w001W2020.03.13-2025.03.12苏州市吴中区生态环境局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41322102020.08.24 (备案日期)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
3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32026066562010.12.21 (备案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2059691792013.12.11-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海关

(四)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七、公司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研发体系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于2012年成立了研发中心,设负责人一名,并下设研发部、工程部、产品部和检测中心,配备了行业内领先的研发设备与检测仪器。此外,公司制定了《研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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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研发中心管理办法》、《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与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2、研发流程

公司制定了《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样品管理流程》等研发管理制度,对光伏焊带技术研发与工艺设计进行流程规范,主要包括小试、中试、量产等阶段。

3、主要研发人员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市场化人才理念,培养并建立了在光伏焊带领域具有丰富研发经验和过硬技术实力的人才队伍。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研发人员29名,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1.93%,其中核心技术人员5名,分别为肖锋、王剑英、朱骄峰、张昱、汪峰。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及背景情况,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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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相关内容。

姓名公司职务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简介
肖锋董事长、总经理工程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8年被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评为“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是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王剑英监事会主席、工艺技术部经理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经验。
张昱研发中心工程部主任高级技工,公司多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在光伏焊带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
朱骄峰监事、高级研发工程师中国光伏领跑者创新论坛技术专家委员会光伏辅材分会首批技术专家,是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 31985-2015)、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T 2176-2012)、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 11550-2015)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是公司多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汪峰研发中心研发经理具有丰富的光伏组件、光伏设备的研发经验和技术能力,熟悉光伏焊带产品的技术工艺要求,并在新产品开发方面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018年初,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肖锋、王剑英、朱骄峰和张昱。2019年12月,汪峰入职公司,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经理,成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除此以外,最近二年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不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对研发及技术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4、创新机制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体系,以个性化需求为方向,深入并广泛开展行业调研,紧密掌握客户需求,从而进一步明确研发方向。公司产品部门负责市场调研工作,保持与客户的协商沟通,下达研发样品和跟踪客户反馈;研发部门负责制定产品设计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提供相关产品的测试报告、检验标准等,并在小试、中试等研发阶段跟进技术问题,予以分析、跟踪和解决;工艺技术部门负责对中试及量产阶段中全部工艺过程的控制,并制定相关工艺及标准文件,负责量产后制程改进;质量部门负责物料及产品的检测,提供质量标准等工作。

研发队伍建设方面,公司注重研发人员的培养,通过产品研发、自主学习和高校交流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研发人员的专业水平,并积极推动与上海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此外,公司还不断加大对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引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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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制定了相关激励管理办法,综合运用薪酬、绩效、股权及表彰等多种方式激励员工创新、扎实推进攻关。对于核心技术和主要产品的研发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公司给予适当的绩效激励和职级晋升;对于核心技术人员,通过股权方式予以激励,并给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焊带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技术研发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基石的创新体制,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经过逾十年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积累,已逐步形成一系列技术领先、质量稳定的光伏焊带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研发出“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铜带热处理技术”、“增强焊料流动性的配方技术”、“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高速涂锡技术”及“分段压延及涂锡技术”等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介绍技术特点形成的相应专利技术应用情况技术来源
1压延退火涂锡收线一体化技术将原先的压延、退火、涂锡及收线四道工序整合成一条自动化生产线,不仅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节约了人力及场地资源,同时也大幅地降低了产品的不良率。公司的一体化产线具有更为先进的“放线→走线→收线”技术,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焊带在生产过程中的次品率将四道工序整合,速度保持同步一种光伏焊带用铜带压延、退火一体化装置(ZL201220505745.X), 一种光伏焊带的退火、涂锡和收轴一体化装置(ZL201220505025.3)运用于互连焊带从“铜丝放线”到“焊带收轴”整道工序自主创新
2铜带热处理技术对于光伏组件制造过程中使用的串焊机而言,焊带铜基材的屈服强度是焊带优劣的一个重要性能指标,在保证其他性能不下降的前提下,低屈服强度的产品可以减少焊带与电池片焊接后电池片的碎片及隐裂现象,从而有效降低组件客户的制造成本。铜带的热处理是决定焊带屈服强度的关键性技术使用管道或电流连续退火,使用还原性保护气氛一种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新型连续退火炉(ZL201220435412.4),一种太阳能光伏焊带用铜带的退火炉(ZL201220505679.6)运用于互连焊带使用的铜带退火自主创新
3增强焊料流动性的配方技术独特的焊料配方使得公司的焊带在焊接时具有更好的可焊性,提高了焊带与电池片焊接后的剥离强度,保证了客户光伏组件功率的稳定,并减少了客户因为虚焊问题而导致的返焊料配方提高焊带润湿性-运用于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的焊料涂层中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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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核心技术介绍技术特点形成的相应专利技术应用情况技术来源
工数量,提高了客户的生产效率及成品率
4耐腐蚀低温焊料配方技术通过采用该技术,不仅大幅降低了焊料的熔点,使得焊带的焊接温度可以不超过200℃,同时在满足可焊性的前提下保证了焊料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能,提高光伏组件长期使用的可靠性。焊料配方同时满足低熔点及耐腐蚀性一种光伏焊带用耐腐蚀低温焊料及其制备方法(ZL201510455511.7)运用于低温焊带的焊料涂层中合作开发
5高速涂锡技术采用该技术,焊带出线后由通常的空气自然冷却变为一定压力的压缩空气冷却,这种方式下单根焊带的走线速度提高了 30-40 倍,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另外,使用压缩空气冷却可以更好地控制焊带的外观,减少外观不良现象。高速涂锡对焊带的收线要求高,公司的专利收线技术以及自主研发的控制程序可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同时,减少出现缝隙、卡线等不良现象的概率利用风刀控制涂层厚度,快速双头收线高速涂锡机用均匀吹气风刀(ZL201220154718.2) 一种涂锡铜带收线机(ZL201220732392.7) 光伏组件用涂锡铜带涂锡后的冷却装置(ZL201120526732.6) 一种涂锡铜带储线机(ZL201220732391.2) 用于补锡设备的自动补锡方法(ZL201410696162.3) 一种涂锡铜带镀锡机(ZL201210577864.0) 应用于光伏焊带收线机的换轴装置及光伏焊带收线机(ZL201510922812.6)运用于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铜带涂锡、焊带冷却、焊带收轴自主创新
6分段压延及涂锡技术通过多道压延,将铜丝压制成多段不同形貌的铜带,相邻的铜带形貌不一致且周期性循环,经退火后,利用高频间隙的风刀控制对不同的铜带形貌进行针对性涂锡,以使得不同形貌的铜带都能获得良好均匀性的表面涂层,由此获得的分段焊带可以提高组件功率、降低组件成本。针对光伏电池的正反面设计不同的形貌,实现了在线的分段控制分段式打点压花焊带及其光伏组件和制造方法(ZL201611166049.X) 分段拉花式焊带及其光伏组件(ZL201520546082.X) 一种分段焊带及其制造设备(ZL201621407817.1) 一种光伏焊带(ZL201721240194.8) 一种光伏焊带(ZL201921983167.9) 一种光伏焊带(ZL201922017404.2) 一种光伏焊带(ZL201922127352.4)应用于分段焊带、反光焊带的压延及涂锡工序自主创新

2、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互连焊带、汇流焊带的产品生产中。报告期内,应用该等核心技术所生产的光伏焊带产品,其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处于较高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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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33,655.3059,358.0454,883.8065,116.29
营业收入33,905.8760,205.9955,327.8766,116.89
占比99.26%98.59%99.20%98.49%

(三)技术研发情况

1、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的研发投入分别为2,315.01万元、2,298.04万元、1,843.11万元和949.05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0%、4.15%、

3.06%和2.80%。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投入949.051,843.112,298.042,315.01
营业收入33,905.8760,205.9955,327.8766,116.89
研发投入占比2.80%3.06%4.15%3.50%

2、科研实力和研发成果

公司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苏州市吴中区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和高成长科技企业,是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 31985-2015)、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 11550-2015)、团体标准《光伏涂锡焊带》(T/CPIA 0005-2017)、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T 2176-2012)的主要编撰单位之一,具有较强的光伏焊带产品科研实力。公司及公司主要产品在研发方面获得的主要荣誉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荣誉/证书颁发单位时间
1吴中区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企业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02月
2吴中区2019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2020年02月
32019年江苏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光伏领域)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9年12月
4吴中区2018年度制造业转型升级先进企业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员会、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2019年02月
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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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荣誉/证书颁发单位时间
6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06月
7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2014年04月
8高新技术产品认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1年08月、2012年12月、2013年07月、2013年09月
9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2013年
10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2011年

3、在研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的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的项目来源所处 阶段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万元)研发人员配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 比较
1低反射率哑光型黑色焊带的研发在常规焊带的一面涂覆一层黑色吸光层形成黑色焊带,且可与接线盒内的焊点直接焊接,搭配其他组件材料,实现全黑的光伏组件,提高组件美观度并避免光学污染。自主研发小规模试产178.82研发中心黑色焊带属于光伏焊带新产品,国内少数制造商能够实现研发与生产。公司研发生产的黑色焊带具有低反射率哑光特性,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应用前景。
2高密度组件用超薄叠瓦焊带的研发提升叠瓦焊带的生产效率。自主研发批量生产157.56研发中心叠瓦焊带具有发电功率高的优点,属于行业较为领先的技术产品。公司研发的叠瓦焊带可以实现高速生产,同时实现较好的涂层均匀性,解决了叠瓦焊带生产效率低及焊接拉力不高的问题。
3光伏焊带智能包装线的研发在现有轴装自动包装线的基础上,将其他包装方式统一进行自动化处理,实现从抽真空至装箱上栈板码垛的一系列自动化包装。自主研发小规模试产158.82研发中心目前行业内光伏焊带生产包装过程多为手工或半自动,生产效率较低。智能包装线,能够进一步减少包装时间,提升生产效率。
4高转换效率多主栅电池用异形焊带的研发以高转换效率多主栅电池用异形焊带作为目标产品,优化铜线热处理及表面处理工艺,改进并解决异形铜带的浸焊涂锡问题,以实现组件端高功率及小自主研发批量生产814.88研发中心围绕产品的制备关键技术,采用专门设计的材料、工艺,有效改进并解决异形铜带的浸焊涂锡问题,填补技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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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研发目的项目来源所处 阶段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万元)研发人员配置与行业技术水平的 比较
间距的需求。

4、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第三方签署了合作协议,并申请取得了相应专利,如:昆山富圣检测仪器有限公司、东南大学。公司与合作方在“气缸压料式光伏焊带折弯装置及光伏焊带折弯组件”、“光伏焊带用高抗腐蚀低温无铅焊料研发”、“多主栅(MBB)电池用光伏预涂焊丝的研发”等研究项目方面开展合作,不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不断提高研发水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上述合作方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八、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也无在境外注册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不存在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的情形。

此外,公司拥有出口业务,境外销售收入逐年增长。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384.40万元、8,349.73万元、10,702.43万元和4,521.7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0%、15.21%、18.03%和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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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经营提供了制度保证。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和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照上述规则和制度的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尽职尽责,按制度规定切实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能够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审议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3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促进规范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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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有效。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中包括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8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会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聘、任期、享有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有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科学决策等方面提供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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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以来,能够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认真履行职权,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相关意见与建议,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主要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范,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条件、职权、职责等。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为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议事规则。2018年2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委员会的成员及各委员会的召集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
审计委员会林俊林俊、赵胜、肖锋
战略委员会肖锋肖锋、林敏、王斌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胜赵胜、郭卫民、蒋雪寒
提名委员会郭卫民郭卫民、林俊、林敏

1、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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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制定发展战略、强化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关于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已涵盖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管理、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质量管理、研发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各方面内容,形成了比较完善规范的控制体系,适合管理要求且执行有效。公司采用内审与外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关注经营管理的关键控制点,坚持内审与整改并重,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使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评价职能得以充分显现。公司将根据发展目标和业务开展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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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行业特点、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较为健全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进一步规范和整改,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20年8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苏公W[2020]E1472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于2020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支付外汇佣金,未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于2019年6月27日向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缴纳四笔罚款,共计0.12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该等罚款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区税务局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截至出具告知书之日发行人“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的征管状态为正常,经“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查询,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未发现欠缴已申报税款,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已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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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已承诺:“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地位,占用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宇邦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的情形。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或其他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宇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设立时,公司整体继承了宇邦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主要生产设备、土地、厂房以及商标、专利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资产界定明确,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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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员工均独立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也不存在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公司已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作为独立纳税人,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其他任何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业务体系,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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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为肖锋、林敏。肖锋、林敏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所处光伏焊带行业,主要从事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分为互连焊带及汇流焊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出具了《关于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宇邦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不对任何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3、如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其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确实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宇邦新材的竞争:(1)停止与宇邦新材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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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或委托给宇邦新材继续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与宇邦新材的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宇邦新材,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宇邦新材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宇邦新材。

5、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不会利用对宇邦新材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对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作出赔偿。”

七、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苏州聚信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72.44%股权
2肖锋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5.29%股权
3林敏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4.33%股权
4苏州宇智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直接持有公司3.21%股权
5劢全新材料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控股的企业
6美锂新材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控股的企业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和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家全资子公司、1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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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苏州鑫屹博公司全资子公司
2嘉瑞宇邦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0%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关联方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况
1张晓总经理
2肖锋执行董事
3刘艳玲监事

与上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前述关联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苏州晶盛智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敏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2上海德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林俊控制的企业
3睿衡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林俊的配偶的父亲控制的企业
4上海焜翊财务咨询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林俊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5苏州岚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持有其20%的股权

(六)公司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沈芹芹曾任公司职工监事
3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76%股权
4上海睿翃财务咨询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林俊曾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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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8月注销;(2)2018年1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朱莉萍为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沈芹芹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2018年7月31日,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所持有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苏州聚信源;

(4)上海睿翃财务咨询事务所已于2019年12月6日注销。

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锂新材加工费-0.32--

注: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019年,公司委托关联方美锂新材加工冲孔焊带产品,并支付加工费0.37万元(含税),加工费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2、支付给关联方的薪酬

(1)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各期,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05.87329.52258.61275.58

最近一年公司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2)支付其他关联方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肖静8.5935.1535.9738.68
林勇2.5715.1114.6719.75
俞永金6.4224.5015.7213.39
合计17.5874.7666.36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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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苏州聚信源支付房屋租金0.38---
苏州宇智伴支付房屋租金0.38---
合计0.75---

注: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不含税金额。2019年7月31日,苏州聚信源与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苏州聚信源向公司租赁25平米用于办公,价格为4,800元/年(含税),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2020年6月5日,苏州聚信源与公司解除了该租赁合同。报告期内,苏州聚信源向公司支付的租金金额合计0.40万元(含税)。

2019年7月31日,苏州宇智伴与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苏州宇智伴向公司租赁25平米用于办公,价格为4,800元/年(含税),定价方式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2020年6月5日,苏州宇智伴与公司解除了该租赁合同。报告期内,苏州宇智伴向公司支付的租金金额合计0.40万元(含税)。

2、向关联方采购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晶盛智造咨询服务费-178.22--

注: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2019年1月4日,公司与关联方晶盛智造签订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咨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在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提供管理咨询顾问,公司按月向其发放咨询顾问费合计15万元(含税),报告期内共向其支付180万元(含税)。该项目定价方式为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3、关联方资产转让

(1)转让固定资产类机器设备(办公设备)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美锂新材转让办公设备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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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美锂新材签订《二手检测设备销售合同》,约定美锂新材将部分二手检测设备及配套配件以3.00万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公司。2020年4月25日,公司与美锂新材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美锂新材将3台笔记本电脑以0.20万元(含税)的价格转让给公司。

4、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2020年初余额本期借入本期归还2020年6月末余额
嘉瑞宇邦宇邦新材150.0040.00140.0050.00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2019年初余额本期借入本期归还2019年末余额
苏州聚信源宇邦新材-100.00100.00-
嘉瑞宇邦宇邦新材-150.00-150.00
资金拆入方资金拆出方2018年初余额本期借入本期归还2018年末余额
林敏宇邦新材-500.00500.00-

嘉瑞宇邦成立于2017年,主营业务为硅棒制造业务。由于嘉瑞宇邦成立时间较短,处于前期资本投入,为支持其业务发展,2019年4月嘉瑞宇邦股东会决议,其控股股东无锡嘉瑞光伏有限公司和宇邦新材依据各自出资比例以借款方式向嘉瑞宇邦提供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00万元。2019年,公司借予嘉瑞宇邦的150万元已于2020年初偿还给公司140万元;其后,公司为进一步支持嘉瑞宇邦发展,于2020年2月追加借款40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对嘉瑞宇邦的借款余额为50万。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敏因个人资金临时周转需要于2018年8月10日向公司拆借资金500万元,该等关联方资金拆借已于2018年7月1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8月27日全部归还。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因其资金临时周转需要于2019年5月8日向公司拆借资金100万元,并于2019年5月28日全部归还。

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其及其所控制企业不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进一步防范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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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名称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他应收款嘉瑞宇邦50.00150.00--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名称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应付账款晶盛智造-178.22--

(四)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 2020年6月末2019年度/末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
经常性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收劳务-0.3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05.87329.52258.61275.58
其他关联方薪酬17.5874.7666.3671.81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租赁0.75---
采购咨询服务-178.22--
关联方资产转让2.83---
资金拆借40.00250.00500.00-

(五)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9年8月7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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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芹芹: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8年1月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朱莉萍为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沈芹芹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无锡巨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5.76%股权,2018年7月31日将所持有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苏州聚信源。

4、上海睿翃财务咨询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林俊曾控制的企业,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6日注销。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是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正常经济行为,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租赁、向关联方采购咨询服务、关联方资产转让、关联方资金拆借,不存在关联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就规范关联交易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了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时,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实际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下进行,必要性和持续性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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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有效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宇邦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宇邦新材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宇邦新材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之地位,占用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宇邦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宇邦新材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

“1、本人将充分尊重宇邦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宇邦新材独立经营、自主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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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确保宇邦新材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人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地位,占用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宇邦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宇邦新材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

“1、本合伙企业将充分尊重宇邦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宇邦新材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宇邦新材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本合伙企业承诺不利用与宇邦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之地位,占用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宇邦新材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宇邦新材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宇邦新材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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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本人与宇邦新材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

2、本人将严格遵守宇邦新材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宇邦新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

3、本人不会实施影响宇邦新材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宇邦新材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宇邦新材资金或要求宇邦新材违规提供担保。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宇邦新材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宇邦新材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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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除另有注明外,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公司从性质及金额两个方面来考虑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从定性角度上看,公司主要评估事项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性业务、是否显著影响报告期及未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从定量角度上看,根据公司利润规模及利润增长情况,公司以利润总额的5%作为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标准。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和阅读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

(一)审计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公W[2020]A1278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宇邦新材2020年0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不对这些事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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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发表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2020年1-6月,宇邦新材实现营业收入33,905.87万元;2019年度,宇邦新材实现营业收入60,205.99万元;2018年度,宇邦新材实现营业收入55,327.87万元;2017年度,宇邦新材实现营业收入66,116.89万元。收入是宇邦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存在宇邦新材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的风险,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将宇邦新材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发行人会计师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合理性; (3)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订单),以评价宇邦新材有关收入确认的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4)采用抽样方式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凭据,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销售回款以及其他支持性凭据,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宇邦新材的会计政策; (5)采用抽样方式选取样本,向客户执行发送询证函,询证交易金额,评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出库单(客户签收)、销售回款及其他支持性凭据,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截至2020年06月30日,宇邦新材应收账款余额21,520.53万元,坏账准备金额2,095.2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宇邦新材应收账款余额18,109.76万元,坏账准备金额2,197.55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宇邦新材应收账款余额16,707.65万元,坏账准备金额1,741.12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宇邦新材应收账款余额21,547.78万元,坏账准备金额1,690.51万元。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发行人会计师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通过分析宇邦新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及替代测试程序,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通过发放律师询证函的方式获取律师对涉及诉讼的应收账款可回收情况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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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5,584,978.56238,353,513.36137,492,841.06114,254,531.24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00---
应收票据187,392,992.67191,832,555.70243,545,426.28301,258,342.96
应收账款194,252,472.23159,122,103.10149,665,282.93198,572,717.89
预付款项725,033.18264,535.98611,890.83462,616.45
其他应收款547,611.931,920,743.8537,200.00229,443.38
存货51,452,489.4453,605,237.4852,282,097.7050,284,232.25
其他流动资产186,068.501,323,767.2721,718,042.52451,284.20
流动资产合计740,141,646.51646,422,456.74605,352,781.32665,513,168.3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6,974,593.548,366,983.8410,003,933.447,683,819.62
固定资产65,861,195.2772,189,157.0672,721,030.9076,654,354.37
在建工程28,859,492.4710,046,960.00475,802.386,783.02
无形资产13,639,292.5713,821,411.8814,406,615.1614,644,708.75
递延所得税资产4,393,540.264,936,691.374,532,459.684,776,972.10
其他非流动资产1,833,191.49552,495.19157,950.00703,46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121,561,305.60109,913,699.34102,297,791.56104,470,104.89
资产总计861,702,952.11756,336,156.08707,650,572.88769,983,273.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9,500,000.00161,801,216.43150,989,000.00169,050,000.00
应付票据44,366,709.6525,562,218.4831,874,027.9617,000,000.00
应付账款34,184,348.6146,698,747.2232,817,554.3959,570,872.03
预收款项-1,719,664.46276,040.89529,446.09
合同负债2,765,672.02---
应付职工薪酬3,447,477.124,794,735.363,694,448.155,057,041.36
应交税费4,904,942.522,194,285.521,500,813.861,003,528.51
其他应付款169,541.12102,869.1233,389.91162,564.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0,000.00---

1-1-142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其他流动负债21,216,379.0324,670,540.1019,204,536.5833,605,927.52
流动负债合计301,055,070.07267,544,276.69240,389,811.74285,979,380.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000,000.00---
负债合计306,055,070.07267,544,276.69240,389,811.74285,979,380.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78,000,000.0069,500,000.0069,500,000.0069,500,000.00
资本公积293,542,870.89228,662,370.89228,662,370.89228,662,370.89
盈余公积34,750,000.0034,750,000.0031,877,031.1126,931,195.03
未分配利润149,355,011.15155,879,508.50137,221,359.14158,910,327.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55,647,882.04488,791,879.39467,260,761.14484,003,893.1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555,647,882.04488,791,879.39467,260,761.14484,003,893.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61,702,952.11756,336,156.08707,650,572.88769,983,273.2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39,058,692.52602,059,915.21553,278,701.70661,168,928.89
其中:营业收入339,058,692.52602,059,915.21553,278,701.70661,168,928.89
二、营业总成本286,685,035.53538,355,772.27521,644,111.99615,093,768.85
其中:营业成本265,816,983.08494,048,773.37473,923,437.91552,681,613.48
税金及附加1,352,077.612,253,838.592,123,166.212,560,950.40
销售费用3,610,782.988,061,548.297,287,957.377,975,629.44
管理费用5,970,731.3613,768,284.9114,703,875.1419,254,599.58
研发费用9,490,477.1818,431,113.7922,980,385.9823,150,053.81
财务费用443,983.321,792,213.32625,289.389,470,922.14
其中:利息费用3,791,363.147,872,765.177,214,680.665,733,111.66
利息收入84,307.703,633,158.50851,185.77319,756.89
加:其他收益838,089.46600,000.00823,470.1776,415.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6,509.90-1,268,957.82-142,360.542,050,310.66

1-1-143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97,366.74-5,127,051.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96,723.44-517,512.611,148,111.25-6,424,212.4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455.3151,395.533,854,959.3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0,693,621.4857,442,016.3837,318,769.9141,777,673.55
加:营业外收入510,714.48307,797.151,381,775.12661,128.92
减:营业外支出180,843.61300,674.0228,019.5469,970.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1,023,492.3557,449,139.5138,672,525.4942,368,831.67
减:所得税费用7,547,989.708,418,021.265,415,657.496,238,749.7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475,502.6549,031,118.2533,256,868.0036,130,081.8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475,502.6549,031,118.2533,256,868.0036,130,081.8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475,502.6549,031,118.2533,256,868.0036,130,081.8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3,475,502.6549,031,118.2533,256,868.0036,130,08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3,475,502.6549,031,118.2533,256,868.0036,130,081.8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30.710.48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30.710.480.52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14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3,963,927.09631,971,718.35591,257,852.16422,967,413.96
收到的税费返还2,614,789.864,226,114.985,460,223.87909,746.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39,354.1911,506,175.342,846,100.702,747,969.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9,518,071.14647,704,008.67599,564,176.73426,625,129.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9,396,360.52464,112,868.47408,653,376.47443,617,566.0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591,958.4329,587,215.3732,318,057.8534,493,834.78
支付的各项税费11,048,600.2214,118,958.0513,776,767.1623,722,111.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609,165.4426,477,451.6433,599,268.4827,988,085.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646,084.61534,296,493.53488,347,469.96529,821,597.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8,013.47113,407,515.14111,216,706.77-103,196,467.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3,500,000.00192,900,000.00333,206,592.551,036,614,3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45,723.881,117,991.78787,525.642,366,491.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2,555.10147,447.559,014,078.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558,278.98194,165,439.33343,008,196.531,038,980,791.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568,368.3914,157,878.0911,637,343.0420,396,380.98
投资支付的现金143,500,000.00173,650,000.00356,456,592.551,044,614,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068,368.39187,807,878.09368,093,935.591,065,010,680.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510,089.416,357,561.24-25,085,739.06-26,029,889.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380,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6,000,000.00179,432,018.86170,972,000.00196,5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380,500.00179,432,018.86170,972,000.00196,5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8,000,000.00158,850,000.00189,050,000.0084,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776,684.4835,142,567.6057,197,680.665,733,111.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0,000.00

1-1-14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776,684.48193,992,567.60246,247,680.6692,333,111.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03,815.52-14,560,548.74-75,275,680.66104,216,88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38,134.082,647,607.035,858,732.11-3,946,421.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03,846.72107,852,134.6716,714,019.16-28,955,890.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4,020,685.07126,168,550.40109,454,531.24138,410,422.1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5,324,531.79234,020,685.07126,168,550.40109,454,531.24

(四)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4,535,904.24238,171,547.64137,142,667.91101,842,759.81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00.00---
应收票据187,392,992.67191,832,555.70243,545,426.28287,146,394.50
应收账款194,252,472.23159,122,103.10149,665,282.93195,260,541.84
预付款项725,033.18264,535.98604,361.28358,457.43
其他应收款547,611.931,920,743.8514,250.00190,000.00
存货51,452,489.4453,605,237.4852,282,097.7045,050,600.60
其他流动资产-1,063,195.1320,903,206.95162.79
流动资产合计738,906,503.69645,979,918.88604,157,293.05629,848,916.9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0,715,498.5212,107,888.8218,744,838.4225,675,942.47
固定资产65,760,578.9871,486,865.2771,856,610.9375,188,151.46
在建工程28,859,492.4710,046,960.00475,802.386,783.02
无形资产13,710,361.7413,896,254.6314,265,031.8414,483,707.03
递延所得税资产4,382,879.884,925,464.964,532,459.684,573,892.56
其他非流动资产1,833,191.49552,495.19157,950.00703,46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125,262,003.08113,015,928.87110,032,693.25120,631,943.57
资产总计864,168,506.77758,995,847.75714,189,986.30750,480,860.54
流动负债

1-1-146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短期借款189,500,000.00161,801,216.43150,989,000.00169,050,000.00
应付票据44,366,709.6525,562,218.4831,874,027.9617,000,000.00
应付账款34,184,348.6146,918,230.5632,802,391.3155,175,989.30
预收款项-1,719,664.46276,040.89529,446.09
合同负债2,765,672.02---
应付职工薪酬3,447,477.124,794,735.363,678,931.434,502,238.53
应交税费4,904,942.522,194,266.721,500,413.88996,238.57
其他应付款169,499.12102,869.124,947,458.12162,195.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1,216,379.0324,670,540.1019,204,536.5833,605,927.52
流动负债合计301,055,028.07267,763,741.23245,272,800.17281,022,035.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5,000,000.00---
负债合计306,055,028.07267,763,741.23245,272,800.17281,022,035.22
所有者权益
股本78,000,000.0069,500,000.0069,500,000.0069,500,000.00
资本公积293,283,775.87228,403,275.87228,403,275.87228,403,275.87
盈余公积34,750,000.0034,750,000.0031,877,031.1126,931,195.03
未分配利润152,079,702.83158,578,830.65139,136,879.15144,624,354.42
所有者权益合计558,113,478.70491,232,106.52468,917,186.13469,458,825.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64,168,506.77758,995,847.75714,189,986.30750,480,860.54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39,058,692.52602,059,915.21549,506,839.62634,932,498.99
减:营业成本265,816,983.08494,048,773.37473,321,845.77534,503,146.81
税金及附加1,352,001.212,253,819.791,948,168.102,374,715.36
销售费用3,610,782.988,061,548.297,269,401.517,537,311.25
管理费用5,945,878.3713,430,636.0511,559,508.5517,112,202.26
研发费用9,490,477.1818,431,113.7922,636,735.9721,134,734.60
财务费用444,109.211,792,517.38630,282.409,485,030.90

1-1-147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3,791,363.147,872,765.177,214,680.665,733,111.66
利息收入83,869.813,632,074.44842,752.05298,696.74
加:其他收益838,089.46600,000.00820,058.6676,004.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6,509.90-909,637.8216,120,208.031,732,516.9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97,366.74-5,150,001.6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196,723.44-517,512.61239,847.14-5,930,571.5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455.3151,395.534,084,972.4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0,718,424.9858,115,749.9853,405,983.6038,663,307.56
加:营业外收入510,714.48307,601.291,276,511.97656,128.92
减:营业外支出180,843.61179,183.2111,556.8159,916.7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1,048,295.8558,244,168.0654,670,938.7639,259,519.72
减:所得税费用7,547,423.678,429,247.675,212,577.955,614,117.2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3,500,872.1849,814,920.3949,458,360.8133,645,402.4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43,500,872.1849,814,920.3949,458,360.8133,645,402.48
五、综合收益总额43,500,872.1849,814,920.3949,458,360.8133,645,402.48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3,963,927.09631,971,718.35567,907,049.62400,994,065.70
收到的税费返还2,614,789.864,226,114.985,460,223.87909,746.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38,916.3011,474,491.287,643,060.532,721,12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9,517,633.25647,672,324.61581,010,334.02404,624,941.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9,381,197.44464,007,605.32409,986,251.88422,758,770.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591,958.4329,562,742.5328,592,834.2630,063,054.90
支付的各项税费11,048,505.0214,667,874.1511,748,839.0121,364,171.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608,839.4426,303,631.8332,778,649.8025,723,978.04

1-1-14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630,500.33534,541,853.83483,106,574.95499,909,974.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12,867.08113,130,470.7897,903,759.07-95,285,033.4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3,500,000.00192,985,931.79342,457,810.42951,114,3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45,723.881,477,311.7817,050,094.212,048,697.3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2,555.10147,447.558,761,814.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558,278.98194,610,691.12368,269,719.43953,162,997.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450,623.3814,157,878.0911,524,319.9620,087,350.98
投资支付的现金143,500,000.00173,650,000.00356,456,592.55959,114,3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950,623.38187,807,878.09367,980,912.51979,201,650.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92,344.406,802,813.03288,806.92-26,038,653.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380,5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6,000,000.00179,432,018.86170,972,000.00196,5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380,500.00179,432,018.86170,972,000.00196,5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8,000,000.00158,850,000.00189,050,000.0084,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776,684.4835,142,567.6057,197,680.665,733,111.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776,684.48193,992,567.60246,247,680.6692,333,111.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03,815.52-14,560,548.74-75,275,680.66104,216,88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38,134.082,647,607.035,858,732.11-3,946,421.4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36,738.12108,020,342.1028,775,617.44-21,053,220.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3,838,719.35125,818,377.2597,042,759.81118,095,980.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4,275,457.47233,838,719.35125,818,377.2597,042,7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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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以及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分析

(一)影响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产品特点及业务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焊接过程中的重要原材料,应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之间的连接,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作为国内知名光伏焊带企业,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创新体制,在不断改良生产工艺技术的同时,结合市场需求,持续研发出一系列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稳定的产品。目前,公司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产品体系,可为光伏组件制造商提供多种光伏焊带产品。凭借产品的质量及性能优势,公司多年来始终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经营情况良好。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环节相结合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清晰、稳定。公司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目前已与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制造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较高水平,为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及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提供重要保障。

2、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的连接,因此公司产品下游市场需求与光伏发电市场的发展紧密相关,下游产业的发展情况将直接影响光伏焊带行业的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

近年来,全球光伏市场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约116.9GW,同比增长12.73%。光伏新增装机量的增长带动了光伏组件需求的上升,进而提升了上游光伏焊带的需求。未来,随着各国政府对光伏行业重视程度的日益提升、光伏发电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平价上网将促进光伏发电逐步替代传统能源,光伏发电市场容量将持续增长,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将得到有力支撑。

3、行业竞争格局

在全球光伏行业稳步发展的背景下,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将带动光伏焊带行业内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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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产能的逐步扩张,同时也将吸引其他外部投资者进入该领域,预计光伏焊带行业的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光伏焊带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一方面会对焊带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销售费用等产生一定影响,以上两方面均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通过技术研发、优化工艺等方式巩固产品质量和成本优势,保持着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顺应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积极开发性能更佳的新产品,以保持整体毛利率水平的相对稳定。

4、原材料成本的波动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90%左右,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很大。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材和锡合金,其采购价格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网”和“上海有色网”的铜、锡现货价格。铜和锡属于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投资因素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采取持续追踪市场价格信息、产品售价联动调节机制、适时增加储备等措施减弱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但若未来铜、锡价格出现大幅上涨,销售价格与原材料价格的变动无法完全同步,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对发行人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所处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管理层认为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增长率、主营业务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上述指标表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此外,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产品市场占有率、业务开拓能力等非财务指标变化也对公司的业绩变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并基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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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制定的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以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持股比例
1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0苏州市100.00%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如下表所示:

序号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1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8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宇邦已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从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会计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三)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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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母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投资、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合并。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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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交易,以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账户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折算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属开办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其余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项目,仍按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境外经营,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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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融工具

1、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的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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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金融资产外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以及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符合条件,公司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公司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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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后,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公司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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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若现有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作为新金融工具源生或发行,该金融工具的利率或其他条款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如更严格的合同条款、增加抵押品或担保物或者更高的收益率等)。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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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无论经上述评估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当金融工具合同付款已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则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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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对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

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等。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3)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公司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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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公司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公司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①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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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公司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公司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公司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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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公司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公司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公司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②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公司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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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准则规定。

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2、适用于2017-2018年度的金融工具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四类。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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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按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与计量

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为金融资产转移,转移金融资产可以是金融资产的全部,也可以是一部分。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两种形式: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

公司已将全部或一部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与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损益,同时将原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融资产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损益;保留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继续确认该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对于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金融资产将被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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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对单项重大的金融资产需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证明其已发生了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和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程度及历年发生坏账的实际情况,按信用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以确认减值损失。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发生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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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减值损失按账面价值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九)应收款项

1、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采用下列应收款项会计政策: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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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如下: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名称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
组合一(账龄组合)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组合二、组合三中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应收款项。以历史年度按账龄段划分的相同或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确定为账龄组合。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组合二(信用风险极低组合)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如: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等)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此类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小。根据预计存续期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应收款项的账龄均基于有关应收款项的入账日期分析确定。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组合一(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复核了以前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认为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公司应收款项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信用损失风险以账龄为基础,按原有损失比例进行估计。

组合二(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2、适用于2017-2018年度的应收款项会计政策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人民币100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减值测试,个别认定。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其他组合发生坏账风险极小,不计提坏账准备

注:其他组合包括保证金、押金、代垫员工社保、有信用证的销售货款、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等。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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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至2年3030
2至3年5050
3年以上100100

注:公司对不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以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坏账迹象明显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减值测试,个别认定。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对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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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交易日所涉及资产、发行的权益工具及产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加上直接与收购有关的成本所计算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及其所承担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全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合并成本超过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记录为商誉,低于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直接在合并损益表确认;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公司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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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为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为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十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估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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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估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将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在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或者在租赁开始日根据相关条件作出合理判断),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能够转移给公司;

公司有购买租赁固定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即使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75%及以上;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90%及以上;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90%及以上;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

(十三)在建工程

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十四)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购建的固定资产、开发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所占用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所产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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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五)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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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其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获得土地使用权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

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3、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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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并按预计受益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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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尚未制定设定受益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

公司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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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收入

1、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采用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商品销售收入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①国内销售

非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发出商品,商品由客户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对于部分公司可直接登录对方供应链系统的客户,公司在约定时间登录客户供应链系统查看商品入库情况,在核对公司发出商品的实际入库情后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至其指定的收货地点,客户根据实际需求领用商品并与公司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②国外销售

FOB、CIF、FCA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发运给客户,公司在商品完成海关报关程序,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DAP、DDP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至其指定的收货地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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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于2017-2019年度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1)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具体确认方法为:

①国内销售

非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发出商品,商品由客户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对于部分公司可直接登录对方供应链系统的客户,公司在约定时间登录客户供应链系统查看发出商品的入库情况,在核对公司发出商品的实际入库情后确认收入。

寄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至其指定的收货地点,客户根据实际需求领用商品并与公司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②国外销售

FOB、CIF、FCA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发运给客户,公司在商品完成海关报关程序,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DAP、DDP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要求将商品运送至其指定的收货地点,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在出租合同(或协议)规定日期收取租金后,确认收入实现。如果虽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没有收到租金,但是租金能够收回,并且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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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也确认为收入。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基于实施的新收入准则,公司在判断将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的时点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在上述基础上,公司综合考虑收入确认时点。

在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未发生变化,收入确认时点与实施旧收入准则期间保持一致。因此,公司实施新收入准则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未产生重大影响。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对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日前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未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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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判断依据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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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公司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企业合并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

(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分类;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在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应收账款,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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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未重列。公司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无影响。

在首次执行日(即2020年1月1日),公司将原预收账款调整为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的分类的调节表如下,财务报表其他项目无影响。

原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
列报项目账面价值(元)列报项目账面价值(元)
预收账款1,719,664.46合同负债1,719,664.46

(3)财务报表列报

因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利润表中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自2019年1月1日起从“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报。该项列报项目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未作追溯调整。

除以上列报项目调整外,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列报项目进行了调整。该等列报项目的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相应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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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费)种计税(费)依据税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13%13%、16%16%、17%1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25%、15%25%、15%25%、1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5%5%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3%3%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2%2%2%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税率的调整为16%。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4月1日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

执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5%15%15%15%
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25%25%25%
江苏宇邦光伏材料有限公司-25%25%15%

(二)税收优惠

公司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2017年12月7日,公司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15%。

2015年11月3日,公司子公司江苏宇邦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子公司江苏宇邦2017年度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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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经常性损益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苏公W[2020]E1475号),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66-6.14385.23-6.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4.9469.30155.0460.70
债务重组损益-1.68---
银行理财产品、期货投资收益184.57111.8078.75236.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462.6962.9512.41
小计303.63177.65681.97303.41
减:所得税影响额45.5428.47101.424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58.09149.18580.5525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9.464,753.932,745.133,355.08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2.462.422.522.33
速动比率(倍)2.292.212.302.15
资产负债率(合并)35.52%35.37%33.97%37.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42%35.28%34.34%37.4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127.036.726.96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13.462.893.26
存货周转率(次/年)5.019.259.1911.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894.027,385.465,490.615,680.65
利息保障倍数(倍)14.468.306.3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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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80%3.06%4.15%3.5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4,089.464,753.932,745.133,355.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051.631.60-1.48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21.550.24-0.42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归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1-6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66%0.63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14%0.590.59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42%0.71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10%0.680.68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73%0.48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5%0.390.39
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75%0.5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20%0.480.48

注: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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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八、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成果的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33,905.8760,205.9955,327.8766,116.89
营业成本26,581.7049,404.8847,392.3455,268.16
营业利润5,069.365,744.203,731.884,177.77
利润总额5,102.355,744.913,867.254,236.88
净利润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58.09149.18580.55257.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9.464,753.932,745.133,355.08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33,655.3099.26%59,358.0498.59%54,883.8099.20%65,116.29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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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业务250.570.74%847.951.41%444.070.80%1,000.601.51%
合计33,905.87100.00%60,205.99100.00%55,327.87100.00%66,116.8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是我国光伏焊带行业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49%、99.20%、98.59%和99.26%,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处置收入,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其他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51%、0.80%、1.41%和0.74%,占比较低。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互连焊带28,459.3984.56%48,657.6881.97%44,936.9181.88%51,620.1579.27%
汇流焊带5,195.9115.44%10,700.3618.03%9,946.8818.12%13,496.1420.73%
合计33,655.30100.00%59,358.04100.00%54,883.80100.00%65,116.29100.00%

公司产品为光伏焊带,按产品类别分为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在光伏组件的生产中起到电池片和接线盒的连接及导电作用。其中,互连焊带用于光伏电池片的相互串联,汇流焊带用于连接串焊好的光伏电池串,并与接线盒连接。在光伏组件的实际生产过程中,互连焊带使用量大于汇流焊带使用量,因此公司业务构成中互连焊带销售占比相对较高,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地区29,133.5186.56%48,655.6181.97%46,534.0684.79%61,731.8894.80%
境外地区4,521.7913.44%10,702.4318.03%8,349.7315.21%3,384.405.20%
合计33,655.30100.00%59,358.04100.00%54,883.80100.00%65,116.2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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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区域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外销售为辅。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境内销售占比分别为94.80%、84.79%、81.97%和

86.56%,主要原因系国内光伏组件产量占全球产量的比重较高,光伏焊带市场需求较大。此外,为优化客户结构、扩大产品销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境外市场,与韩华新能源、LG等国外知名组件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境外销售占比逐年上升。2020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海外疫情影响,国外组件厂商阶段性停工,导致产品需求量有所减少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品销量、单价及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元/公斤、万元

年度产品类别销量单价收入
2020年1-6月汇流焊带759.8868.385,195.91
互连焊带4,256.4166.8628,459.39
合计5,016.2967.0933,655.30
2019年汇流焊带1,529.3769.9710,700.36
互连焊带7,345.1966.2448,657.68
合计8,874.5666.8959,358.04
2018年汇流焊带1,537.2964.709,946.88
互连焊带6,832.5965.7744,936.91
合计8,369.8865.5754,883.80
2017年汇流焊带2,128.2663.4113,496.14
互连焊带8,100.5263.7251,620.15
合计10,228.7863.6665,116.29

从销量、单价的变动角度来看,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较2018年2018年较2017年
销量变动 影响单价变动 影响小计销量变动 影响单价变动 影响小计
互连焊带3,383.51337.263,720.77-8,209.411,526.18-6,683.23
汇流焊带-53.37806.85753.48-3,785.64236.39-3,549.26
合计3,330.141,144.114,474.25-11,995.061,762.56-10,232.49

注:销量变动影响金额=(当年销量-上年销量)×平均销售单价;单价变动影响金额=(当年单价-上年单价)×平均销量。

1-1-188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及销售数量共同影响。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下降15.71%,主要原因系:①“531新政”出台后,下游光伏电站新增装机速度有所放缓,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有所波动;②受光伏新政影响,下游组件厂商整体经营压力加剧,考虑到客户信用风险,公司采取了较为保守的经营策略,主动控制了产品销量,以降低坏账风险。2018年,公司光伏焊带销量较2017年下降18.12%。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8.15%,主要原因系:①受益于国内光伏市场平价上网稳步推进、海外光伏组件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有所增长。2019年,公司光伏焊带销量较2018年上升6.03%;②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新产品MBB焊带销售占比持续提升,带动公司产品平均售价的有所提高。2019年,公司产品平均售价为67.09元/公斤,较2018年上升1.31元/公斤。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26,517.9499.76%49,188.7299.56%47,323.4899.85%55,155.2799.80%
其他业务63.760.24%216.160.44%68.870.15%112.890.20%
合计26,581.70100.00%49,404.88100.00%47,392.34100.00%55,268.16100.0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55,268.16万元、47,392.34万元、49,404.88万元和26,581.70万元,与营业收入波动趋势相匹配。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80%、

99.85%、99.56%和99.76%。

1、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互连焊带22,338.1884.24%39,789.5880.89%37,769.8979.81%42,719.237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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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汇流焊带4,179.7615.76%9,399.1419.11%9,553.5920.19%12,436.0422.55%
合计26,517.94100.00%49,188.72100.00%47,323.48100.00%55,155.2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相关产品成本结构与其收入结构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4,614.5092.82%45,112.2391.71%43,469.1591.86%51,006.1592.48%
直接人工639.272.41%1,398.592.84%1,310.262.77%1,528.022.77%
制造费用1,264.184.77%2,677.905.44%2,544.075.38%2,621.104.75%
合计26,517.94100.00%49,188.72100.00%47,323.48100.00%55,155.27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直接材料为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主要为铜、锡合金等原材料成本。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48%、91.86%、91.71%和92.82%,占比较为稳定。公司直接人工金额较为稳定,直接人工包含公司直接聘用的生产人员及劳务派遣的生产人员的工资,金额变动主要与用工人数及单位人工成本相关。制造费用主要由土地、厂房及设备的折旧、水电费、维修费等构成。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额比例毛利额比例毛利额比例毛利额比例
主营业务7,137.3697.45%10,169.3294.15%7,560.3295.27%9,961.0291.82%
其他业务186.812.55%631.795.85%375.214.73%887.718.18%
合计7,324.17100.00%10,801.11100.00%7,935.53100.00%10,848.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光伏焊带的销售,其他业务营业毛利

1-1-190

占比较低。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比例分别为

91.82%、95.27%、94.15%和97.45%。

1、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额比例毛利额比例毛利额比例毛利额比例
互连焊带6,121.2185.76%8,868.1187.20%7,167.0294.80%8,900.9189.36%
汇流焊带1,016.1514.24%1,301.2212.80%393.295.20%1,060.1010.64%
合计7,137.36100.00%10,169.32100.00%7,560.32100.00%9,961.02100.0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互连焊带对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较高,分别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的89.36%、94.80%、87.20%和85.76%。公司汇流焊带毛利贡献度较低,占比分别为10.64%、5.20%、12.80%和14.24%。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33,655.3059,358.0454,883.8065,116.29
主营业务成本26,517.9449,188.7247,323.4855,155.27
主营业务毛利率21.21%17.13%13.78%15.3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30%、13.78%、17.13%和21.21%,各类产品毛利率及收入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
互连焊带21.51%84.56%18.23%81.97%15.95%81.88%17.24%79.27%
汇流焊带19.56%15.44%12.16%18.03%3.95%18.12%7.85%20.73%
主营业务毛利率21.21%100.00%17.13%100.00%13.78%100.00%15.30%100.00%

报告期内,互连焊带的毛利率水平始终高于汇流焊带,但两者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保

1-1-191

持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公斤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变动比率金额变动比率金额变动比率金额
单位售价67.090.31%66.892.00%65.573.00%63.66
单位成本52.86-4.62%55.43-1.97%56.544.86%53.92
主营业务毛利率21.21%4.08%17.13%3.35%13.78%-1.52%15.3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5.30%、13.78%、17.13%和21.21%,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主要受产品的单位售价和单位成本共同影响。其中,产品单位售价主要取决于产品销售结构及销售区域,而产品单位成本主要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的15.30%下降1.5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所致:①2018年,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铜、锡合金的市场平均价格较2017年有所上涨,导致产品原材料成本有所上升;②2018年,公司产品销量较2017年有所下降,单位产品对人工、设备折旧等刚性成本的分摊减少,规模效应减弱,导致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上升。

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的13.78%上升3.3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2019年,原材料铜、锡合金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降低了公司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②公司持续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当年境外销售占比由2018年的15.21%上升至18.03%;受益于境外产品售价相对较高,公司产品平均售价有所上升;③为适应下游光伏组件向大功率、高效率等技术方向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产品工艺水平持续优化,产品性能不断提升;2017年以来,公司新产品MBB焊带逐步得到客户认可,该产品售价较高,利润空间较大;2019年MBB焊带销售占比上升,带动了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升。

202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的17.13%上升4.0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2020年第一季度,原材料铜、锡合金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显著降低;②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公司各类产品销售价格均呈现小幅

1-1-192

下降趋势;但受益于售价较高的MBB焊带销售占比由2019年的14.91%大幅提升至

47.14%,公司产品整体售价与2019年基本持平。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凭借成熟的技术与工艺水平、良好的产品质量、广泛的客户基础,公司在光伏焊带行业取得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不存在主营业务与公司完全相同的A股上市公司,为便于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比较,公司选取同享科技、中来股份、福斯特、福莱特、帝科股份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同享科技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焊带,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中来股份主要产品为电池背膜;福斯特主要产品为光伏封装材料;福莱特主要产品为光伏玻璃;帝科股份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正面银浆,上述上市公司与公司同属光伏组件材料领域。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简称证券代码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同享科技839167.OC20.62%16.82%13.27%14.71%
2中来股份300393.SZ21.41%26.90%21.01%23.67%
3福斯特603806.SH21.39%20.36%19.67%20.92%
4福莱特601865.SH38.14%31.56%27.12%28.87%
5帝科股份300842.SZ14.95%16.99%19.89%21.12%
行业平均值23.30%22.53%20.19%21.86%
本公司21.21%17.13%13.78%15.30%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均呈现2018年略有下降、2019年后逐步回升的变动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的差异主要系产品类型不同所致,具备合理性。与同样生产光伏焊带的同享科技相比,得益于新产品的持续推出及优质的客户群体,公司各期毛利均高于同享科技,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四)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93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47.6775.9963.7084.76
教育费附加47.6775.9961.1082.12
房产税23.2746.5352.0752.07
土地使用税3.266.5310.9510.41
印花税7.3313.8214.4816.94
其他税费6.016.5110.019.79
合计135.21225.38212.32256.10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费用361.081.06%806.151.34%728.801.32%797.561.21%
管理费用597.071.76%1,376.832.29%1,470.392.66%1,925.462.91%
研发费用949.052.80%1,843.113.06%2,298.044.15%2,315.013.50%
财务费用44.400.13%179.220.30%62.530.11%947.091.43%
合计1,951.605.76%4,205.326.98%4,559.758.24%5,985.129.05%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5,985.12万元、4,559.75万元、4,205.32万元和1,951.6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05%、8.24%、6.98%和5.76%,呈逐年下降趋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156.8243.43%321.9239.93%352.3648.35%483.6560.64%
服务费100.9527.96%182.4122.63%95.6613.13%6.690.84%
职工薪酬66.5518.43%169.8421.07%156.7521.51%152.9119.17%
业务招待费5.761.60%30.823.82%16.662.29%14.371.80%

1-1-194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车辆费5.421.50%18.112.25%21.262.92%20.942.63%
折旧费4.781.32%12.151.51%9.661.33%24.923.12%
差旅费3.460.96%20.742.57%22.923.14%31.253.92%
广告费--17.832.21%26.663.66%20.212.53%
其他17.354.80%32.354.01%26.873.69%42.635.34%
合计361.08100.00%806.15100.00%728.80100.00%797.56100.0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797.56万元、728.80万元、

806.15万元和361.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1%、1.32%、1.34%和1.06%。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服务费和职工薪酬。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运输费、服务费和职工薪酬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0.65%、82.98%、83.63%和89.82%。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①2018年、2019年公司内销产品销售数量较2017年有所下降;②公司优化物流供应商管理,加强与主要物流供应商长期合作,降低了单位批次的运输价格;③公司加强运输发货统筹规划,提高单批次货物装运数量,运输效率显著提高。公司服务费主要系与外销相关的报关费、佣金等。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拓展境外业务,境外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上升,服务费支出相应增长。报告期内,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呈小幅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经营业绩的提升,销售人员薪酬福利相应有所提高。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14.8952.74%636.5046.23%775.7752.76%774.7240.24%
折旧摊销费99.8516.72%257.4818.70%362.6324.66%413.7721.49%
服务费69.5311.65%283.8720.62%114.917.81%94.204.89%
审计、咨询费52.798.84%32.472.36%46.943.19%466.3824.22%
业务招待费11.461.92%69.275.03%34.282.33%27.251.42%
车辆费5.470.92%13.630.99%15.131.03%15.030.78%

1-1-195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保险费4.380.73%15.171.10%8.710.59%18.300.95%
其他38.686.48%68.444.97%112.027.62%115.806.01%
合计597.07100.00%1,376.83100.00%1,470.39100.00%1,925.46100.0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925.46万元、1,470.39万元、1,376.83万元和597.0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1%、2.66%、2.29%和1.76%。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服务费、审计咨询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①管理人员数量有所减少,使得管理人员薪酬支出下降;②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资产折旧摊销费用有所下降;③2017年公司支付前次IPO中介费用,导致当年咨询服务费较高;2017年以后该等费用支出大幅下降。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投入642.7967.73%1,200.8265.15%1,650.9371.84%1,626.6570.27%
职工薪酬207.4721.86%442.0023.98%434.9518.93%502.1321.69%
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51.875.47%106.555.78%96.654.21%86.453.73%
设计费29.863.15%78.704.27%81.693.55%62.912.72%
其他费用17.061.80%15.040.82%33.821.47%36.871.59%
合计949.05100.00%1,843.11100.00%2,298.04100.00%2,315.01100.00%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315.01万元、2,298.04万元、1,843.11万元和949.0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0%、4.15%、3.06%和2.80%。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受研发项目数量、研发项目类别、研发项目规模等因素影响。2019年以来,公司研发费用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新产品MBB焊带相关研发项目基本完成,在研项目研发投入规模相对较少。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项目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1-1-196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算研发费用研发 进度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含铅焊料配方的研发与应用287.00---11.94已完成
生产智能化研发项目627.00--302.74131.85已完成
光伏互连带工艺改进研发项目1,325.00--581.90545.40已完成
复合型焊带研发项目125.00--60.6267.98已完成
低电阻率焊带研发项目870.00--142.90711.46已完成
焊带包装智能化研发项目189.00--129.3653.21已完成
高效组件用焊丝研发项目1,053.00-476.76206.61330.67已完成
分段反光焊带研发项目425.00-191.92132.6882.35已完成
高速预涂一体化研发项目134.00-16.6367.2444.85已完成
低温焊带研发项目190.00-37.3198.4143.75已完成
高可靠性无铅焊带研发项目133.00-26.0359.6337.93已完成
高润湿性焊带研发项目211.00-22.33122.4952.10已完成
光伏汇流带自动化一体机的研发515.00-130.88359.09-已完成
低反射率哑光黑色焊带研发项目279.0060.68118.14--进行中
高密度组件用超薄叠瓦焊带研发项目201.0066.9190.65--进行中
光伏焊带自动换轴收线系统研发项目782.00114.12376.94--进行中
光伏焊带智能包装线研发项目257.0041.89116.93--进行中
光伏焊带涂锡产线锡炉液面自动控制系统研发项目108.0043.8245.33--进行中
高转换效率多主栅电池用异形焊带的研发项目530.00621.63193.25--进行中
多主栅(MBB)电池用光伏预涂焊丝的研发80.00--24.8231.87终止
抗腐蚀性焊带的研发与应用100.00--2.3871.13终止
光伏汇流带生产效率提升的研发与应用120.00--7.1698.53终止
合计8,541.00949.051,843.112,298.042,315.0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旨在提升光伏焊带的生产工艺,研发性能更强、适用不同类型组件的光伏焊带产品,其中绝大多数研发投入已取得良好的技术成果并形成了公司核心技术,在公司主要产品上得到广泛应用。公司尚未取得技术成果的研发项目主攻新一代光伏焊带产品,进一步突破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的技术指标上限,从而为客户提供更高性能的光伏焊带产品。

1-1-197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支出379.14787.28721.47573.31
减:利息收入8.43363.3285.1231.98
汇兑损益-333.81-264.76-585.87394.64
金融机构手续费7.5120.0212.0511.11
合计44.40179.2262.53947.09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和汇兑损益。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947.09万元、62.53万元、179.22万元和44.40万元。2017年,公司财务费用较高,主要系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跌,导致公司汇兑损失较大所致。2018-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较2017年相比显著下降,主要原因系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公司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收益。

5、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公司简称证券代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费用同享科技839167.OC0.51%0.54%0.52%0.60%
中来股份300393.SZ2.27%2.43%3.05%2.38%
福斯特603806.SH1.60%1.77%1.81%1.70%
福莱特601865.SH5.46%5.31%4.19%4.60%
帝科股份300842.SZ1.81%2.01%2.31%2.90%
行业平均2.33%2.41%2.38%2.44%
本公司1.06%1.34%1.32%1.21%
管理费用同享科技839167.OC1.69%1.72%1.45%1.78%
中来股份300393.SZ4.32%4.27%4.96%8.40%
福斯特603806.SH1.24%1.53%1.75%5.06%
福莱特601865.SH2.25%2.53%3.84%3.44%
帝科股份300842.SZ1.30%0.85%2.77%4.85%
行业平均2.16%2.18%2.96%4.71%
本公司1.76%2.29%2.66%2.91%

1-1-198

项目公司简称证券代码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发费用同享科技839167.OC3.08%3.71%3.17%4.63%
中来股份300393.SZ3.35%3.50%4.12%3.73%
福斯特603806.SH3.44%3.18%3.73%3.33%
福莱特601865.SH4.00%4.25%3.70%3.21%
帝科股份300842.SZ3.36%3.71%4.89%4.23%
行业平均3.45%3.67%3.92%3.83%
本公司2.80%3.06%4.15%3.50%
财务费用同享科技839167.OC0.98%1.56%2.11%1.23%
中来股份300393.SZ0.77%3.13%2.43%3.39%
福斯特603806.SH-0.34%0.00%-0.11%0.31%
福莱特601865.SH1.70%1.11%0.05%0.95%
帝科股份300842.SZ2.18%3.54%3.63%1.83%
行业平均1.06%1.87%1.62%1.54%
本公司0.13%0.30%0.11%1.43%
期间费用合计行业平均8.99%10.12%10.88%12.51%
本公司5.76%6.98%8.24%9.05%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且各项期间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期间费用控制情况较好。

(六)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02-2.881.69
政府补贴78.7960.0079.475.95
合计83.8160.0082.357.64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7.64万元、82.35万元、

60.00万元及83.81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中政府补贴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99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2017年失业稳岗补贴---5.95与收益相关
2017年吴中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75.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失业稳岗补贴--4.47-与收益相关
2018年吴中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60.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失业稳岗补贴3.79---与收益相关
2019年促进吴中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加快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产业提升专项资金75.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8.7960.0079.475.95-

(七)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9.24-238.69-92.99-31.62
期货投资收益-7.37-3.563.703.46
理财产品收益191.94115.3575.05233.1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1.68---
合计43.65-126.90-14.24205.03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理财产品及期货投资等产生的投资收益。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系公司于2017年共同出资设立的嘉瑞宇邦。报告期内,由于嘉瑞宇邦处于投入前期阶段尚未盈利,导致公司出现一定投资亏损。

(八)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坏账损失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之前,坏账损失在资产减值损失中列报。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的坏账损失;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帐损失,以及少量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

1-1-200

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应收账款-172.08-608.51--
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6.65-8.13--
坏账损失-应收商业承兑票据85.69103.94--
资产减值损失
坏账损失--178.61-613.32
存货跌价损失-3.28-19.61-9.34-25.5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16.39-32.14-54.46-3.54
合计-219.67-51.75114.81-642.42

注:损失以“-”号列示。

(九)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46.159.3075.5754.75
其他4.9221.4862.6111.36
合计51.0730.78138.1866.11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66.11万元、138.18万元、

30.78万元和51.07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十)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4.6111.280.276.35
其他3.4818.792.540.65
合计18.0830.072.807.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7.00万元、2.80万元、30.07万元和18.08万元,金额较小,

1-1-201

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

(十一)公司缴纳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缴纳的主要税种的税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增值税期初未交数-132.38-92.54-19.99-46.36
本期应交数655.79387.48600.051,389.29
本期已交数324.08427.31672.601,362.92
期末未交数199.33-132.38-92.54-19.99
企业 所得税期初未交数169.4070.7135.6994.28
本期应交数700.48882.23517.11705.34
本期已交数649.94783.54482.10763.93
期末未交数219.94169.4070.7135.69

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700.48882.23517.11705.34
递延所得税费用54.32-40.4224.45-81.47
合计754.80841.80541.57623.87

3、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5,102.355,744.913,867.254,236.8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65.35861.74580.09635.5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0.29-3.614.61-9.1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0.8930.4113.954.7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5515.423.5210.66

1-1-202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影响-33.42-71.18-69.35-40.5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0.2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0.719.0222.2922.95
其他(税率变化)---13.54-
合计754.80841.80541.57623.87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要求,并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66-6.14385.23-6.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24.9469.30155.0460.70
债务重组损益-1.68---
银行理财产品、期货投资收益184.57111.8078.75236.6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462.6962.9512.41
小计303.63177.65681.97303.41
减:所得税影响额45.5428.47101.4245.4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258.09149.18580.5525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9.464,753.932,745.133,355.0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银行理财投资收益等。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257.93万元、580.55万元、149.18万元和258.09万元,金额相对较小。

九、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1-1-203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74,014.1685.89%64,642.2585.47%60,535.2885.54%66,551.3286.43%
非流动资产12,156.1314.11%10,991.3714.53%10,229.7814.46%10,447.0113.57%
合计86,170.30100.00%75,633.62100.00%70,765.06100.00%76,998.33100.00%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6,998.33万元、70,765.06万元、75,633.62万元和86,170.30万元,保持相对平稳。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6.43%、85.54%、

85.47%和85.89%。

(一)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5,558.5034.53%23,835.3536.87%13,749.2822.71%11,425.4517.17%
交易性金融资产5,000.006.76%------
应收票据18,739.3025.32%19,183.2629.68%24,354.5440.23%30,125.8345.27%
应收账款19,425.2526.25%15,912.2124.62%14,966.5324.72%19,857.2729.84%
预付款项72.500.10%26.450.04%61.190.10%46.260.07%
其他应收款54.760.07%192.070.30%3.720.01%22.940.03%
存货5,145.256.95%5,360.528.29%5,228.218.64%5,028.427.56%
其他流动资产18.610.03%132.380.20%2,171.803.59%45.130.07%
流动资产合计74,014.16100.00%64,642.25100.00%60,535.28100.00%66,551.32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在90%以上。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1.590.01%0.150.00%2.360.02%1.180.01%

1-1-204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存款23,530.8692.07%23,298.2097.75%12,507.2390.97%10,840.7194.88%
其他货币资金2,026.047.93%537.002.25%1,239.699.02%583.565.11%
合计25,558.50100.00%23,835.35100.00%13,749.28100.00%11,425.45100.00%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1,425.45万元、13,749.28万元、23,835.35万元和25,558.50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17%、22.71%、36.87%和34.53%。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①2018年以来,公司销售规模扩大且销售回款情况持续向好;②2020年6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募集资金7,338.05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理财-结构性存款5,000.00---
合计5,000.00---

2020年6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5,000.00万元,主要系银行结构性存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会购买一定规模的银行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根据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的相关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将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19,166.6719,696.3224,971.5530,972.11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0,619.1811,463.0212,857.3814,046.61
商业承兑汇票8,547.508,233.3012,114.1716,925.50

1-1-205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减:商业承兑汇票减值准备427.37513.07617.00846.28
账面价值18,739.3019,183.2624,354.5430,125.8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0,619.1811,463.0212,857.3814,046.61
商业承兑汇票8,120.127,720.2311,497.1616,079.23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30,125.83万元、24,354.54万元、19,183.26万元和18,739.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分别为45.27%、

40.23%、29.68%和25.32%,占比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余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①2018年及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有所下降,应收票据规模相应减少;②2018年及2019年,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金额有所上升,导致年末账面余额有所下降。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内,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性较高的特点,公司接受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销售结算手段。同时,针对具有较好商业信用的客户,公司通过综合考虑该客户的经营情况、采购规模、信用状况、合作时间等因素,判断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手段的可行性。报告期内,与公司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主要为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锦州阳光等。

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方面,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主要为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锦州阳光等国内领先的光伏组件厂商。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参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执行,同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账龄连续计算。

根据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的大小,公司将应收票据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其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背书或者贴现后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另一类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或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此类票据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相应的应收票据背书或者贴现不能终止确认;除了15家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之外,其

1-1-206

他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者贴现不能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终止确认金额4,996.693,422.263,486.862,334.87
未终止确认金额2,121.642,948.642,920.453,360.59
合计7,118.336,370.906,407.315,695.46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21,520.5318,109.7616,707.6521,547.78
账面价值19,425.2515,912.2114,966.5319,857.2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26.25%24.62%24.72%29.84%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63.47%30.08%30.20%32.59%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857.27万元、14,966.53万元、15,912.21万元和19,425.25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84%、

24.72%、24.62%和26.25%。

(1)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货款。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547.78万元、16,707.65万元、18,109.76万元和21,520.53万元,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2.59%、30.20%、30.08%和63.47%。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第二季度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下游市场需求反弹,公司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快速增长。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账龄情况分析

2019年1月1日之前,公司将1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同时,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很有可能形成损失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

1-1-207

则要求,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19年1月1日以前,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57.971,057.971,324.111,324.11411.80411.80411.80411.8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0,462.551,037.3116,785.65873.4416,295.851,329.3221,135.981,278.71
合计21,520.532,095.2818,109.762,197.5516,707.651,741.1221,547.781,690.51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11.80万元、411.80万元、1,324.11万元和1,057.97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的客户均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06-30
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CSUN Eurasia Enerji Sistemleri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373.47373.47100.00%破产重组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330.24330.24100.00%破产重组
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306.18306.18100.00%破产重组
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7.6527.65100.00%经营异常
KoreaSunergyCo.,Ltd10.2310.23100.00%破产重组
河南新能光伏有限公司5.425.42100.00%经营异常

1-1-208

湖北新憬新能源有限公司3.783.78100.00%破产重组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01.00100.00%破产重组
合计1,057.971,057.97--
2019-12-31
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CSUN Eurasia Enerji Sistemleri Sanayi ve Ticaret Anonim Sirketi368.02368.02100.00%破产重组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330.24330.24100.00%破产重组
中电电气(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306.18306.18100.00%客户停产
常州中弘光伏有限公司271.74271.74100.00%经营异常
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7.6527.65100.00%破产重组
KoreaSunergyCo.,Ltd10.0810.08100.00%经营异常
河南新能光伏有限公司5.425.42100.00%破产重组
湖北新憬新能源有限公司3.783.78100.00%破产重组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01.00100.00%破产重组
合计1,324.111,324.11--
2018-12-31
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常州中弘光伏有限公司271.74271.74100.00%客户停产
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6.98106.98100.00%破产重组
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7.6527.65100.00%破产重组
河南新能光伏有限公司5.425.42100.00%破产重组
合计411.80411.80--
2017-12-31
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常州中弘光伏有限公司271.74271.74100.00%客户停产
索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6.98106.98100.00%破产重组
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7.6527.65100.00%破产重组
河南新能光伏有限公司5.425.42100.00%破产重组
合计411.80411.80--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1-1-209

单位:万元

2020-06-30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面价值
1年以内20,447.061,022.355.00%19,424.70
1至2年0.780.2330.00%0.54
2至3年--50.00%-
3年以上14.7214.72100.00%-
合计20,462.551,037.315.07%19,425.25
2019-12-31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6,698.25834.915.00%15,863.34
1至2年62.6718.8030.00%43.87
2至3年10.005.0050.00%5.00
3年以上14.7214.72100.00%-
合计16,785.65873.445.20%15,912.21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2018-12-31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15,263.94763.205.00%14,500.75
1至2年482.39144.7230.00%337.67
2至3年256.21128.1150.00%128.11
3年以上293.30293.30100.00%-
合计16,295.851,329.328.16%14,966.53
2017-12-31
账龄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价值
1年以内20,537.911,026.905.00%19,511.02
1至2年285.9285.7830.00%200.15
2至3年292.22146.1150.00%146.11
3年以上19.9319.93100.00%-
合计21,135.981,278.716.05%19,857.27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组合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7.17%、93.67%、99.48%和99.9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公司制定了较为严

1-1-210

格的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内控管理制度,能有效控制回款风险。公司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同时,结合自身状况制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按规定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同享科技中来股份福斯特帝科股份本公司
1年以内5%5%5%5%5%
1-2年10%10%20%20%30%
2-3年30%30%50%50%50%
3-4年50%100%100%100%100%
4-5年80%100%100%100%10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

由上表可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相应账龄段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更高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审慎、合理。

(3)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2020-06-30隆基乐叶及关联方5,203.7224.18%
锦州阳光及关联方4,178.1419.41%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845.2813.22%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2,265.1010.53%
阿特斯及关联方1,674.007.78%
合计16,166.2475.12%
2019-12-31锦州阳光及关联方2,788.8815.40%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236.2112.35%
阿特斯及关联方1,825.2210.08%
隆基乐叶及关联方1,457.538.05%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1,199.326.62%
合计9,507.1652.50%
2018-12-31隆基乐叶及关联方4,795.3928.70%
晶科能源及关联方2,567.1715.37%

1-1-211

报告期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472.868.82%
锦州阳光及关联方1,262.157.55%
协鑫集成及关联方1,217.037.28%
合计11,314.6067.72%
2017-12-31隆基乐叶及关联方5,088.4123.61%
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903.738.83%
晶科能源及关联方1,731.038.03%
晶澳科技及关联方1,320.956.13%
锦州阳光及关联方1,204.415.59%
合计11,248.5352.20%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合计金额分别为11,248.53万元、11,314.60万元、9,507.16万元和16,166.24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分别为52.20%、67.72%、52.50%和75.12%。公司应收账款涉及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光伏组件厂商,客户实力较为雄厚,自身经营稳定且信誉情况较好,其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当前光伏行业总体发展前景良好,在行业环境未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款风险。

5、预付款项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6.26万元、61.19万元、26.45万元和72.50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7%、0.10%、0.04%和

0.10%,占比很低。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主要为向原材料采购预付款、设备采购预付货款、预付中介费、预付电费等。

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的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30.0041.38%
2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苏州供电公司17.7024.41%
3深圳深投研顾问有限公司11.3215.61%
4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特尔德机械厂4.005.52%

1-1-212

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比
5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2.363.26%
合计65.3890.18%

公司期末预付账款中无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票股份的股东的款项,也无预付其他关联方单位款项。2020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预付中介费用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余额58.62202.586.0925.36
减:坏账准备3.8610.502.372.42
账面价值54.76192.073.7222.94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2.94万元、3.72万元、192.07万元和54.76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3%、0.01%、0.30%和0.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保证金及押金3.2042.356.0924.59
员工备用金及借款5.425.30-0.77
往来款50.00150.00--
诉讼费-4.92
合计58.62202.586.0925.36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关联方往来款、保证金、员工备用金等构成,其中,关联方往来款主要为公司于2019年5月向参股子公司嘉瑞宇邦提供的拆借资金,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1-213

7、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账面 价值比例
原材料1,279.3724.87%998.1718.62%1,916.5236.66%2,132.6042.41%
库存商品1,161.4822.57%1,257.4423.46%1,032.5519.75%919.3918.28%
在产品225.454.38%273.495.10%61.791.18%278.085.53%
发出商品2,379.3946.24%2,733.4750.99%2,099.2440.15%1,618.8832.19%
周转材料99.561.94%97.951.83%118.122.26%79.471.58%
合计5,145.25100.00%5,360.52100.00%5,228.21100.00%5,028.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在手客户订单合理安排采购及生产,并保持一定水平的库存。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28.42万元、5,228.21万元、5,360.52万元和5,145.2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56%、8.64%、8.29%和6.95%,整体变动较小。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合计占比超过各期末存货的90%,主要系公司业务模式和存货管理政策所致。原材料方面,公司产品生产至发货周期相对较短,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同时兼顾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的情况,公司通常会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量。2017年,由于铜、锡合金的市场价格上涨趋势明显,公司适时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原材料,加之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使得当年原材料库存规模相对较大。2018年以来,公司原材料库存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加强存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考虑到生产过程中安全库存储备的需求情况下,减少原材料库存量;②原材料市场价格较为平稳,公司均根据生产需求进行采购,未进行大量储备;③2018年、2019年公司产品销售数量较2017年有所下降。

库存商品方面,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在一批产品生产完成后集中发货,因此造成期末存在一定库存商品。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对未来市场需求预测提前进行一定的备货。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有所增加,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境外销售数量逐年增长,相比境内销售而言,境外销售的发货频次较低、单次发货数量较大,因而境外订单涉及

1-1-214

的库存商品有所增加;②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公司预计后续市场需求将有所增长,因此提前进行了一定的备货。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发出商品,客户收到产品并验收入库,并与公司确认无误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根据收入确认政策,报告期各期末产品已发送给客户,但双方尚未对账确认,系发出商品的主要形成原因。近年来,公司加强了与客户的沟通,积极督促客户按约定及时验收入库,按月与客户对产品的发出数量、金额进行确认,各期末发出商品余额控制在合理水平,不存在长期挂账的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后续结算回款情况正常。

(2)存货减值情况分析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存货余额较低,存货周转较快,存货因市场价格下跌而发生减值的可能性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中由客户抵债取得的光伏组件产品,由于光伏组件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公司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此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库龄较长、滞销产品亦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期初余额54.5234.9025.5732.03
本年增加额3.2819.619.3425.57
转回或转销10.14--32.03
期末余额47.6654.5234.9025.57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处理财产损益--24.35-
理财产品2,000.00
预缴所得税--54.89-

1-1-215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61132.3892.5645.13
合计18.61132.382,171.8045.13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45.13万元、2,171.80万元、132.28万元和18.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7%、3.59%、0.20%和0.03%。2018年,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了一定规模的银行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自2019年起,公司将向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697.465.74%836.707.61%1,000.399.78%768.387.36%
固定资产6,586.1254.18%7,218.9265.68%7,272.1071.09%7,665.4473.37%
在建工程2,885.9523.74%1,004.709.14%47.580.47%0.680.01%
无形资产1,363.9311.22%1,382.1412.57%1,440.6614.08%1,464.4714.02%
递延所得税资产439.353.61%493.674.49%453.254.43%477.704.57%
其他非流动资产183.321.51%55.250.50%15.800.15%70.350.67%
合计12,156.13100.00%10,991.37100.00%10,229.78100.00%10,447.01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上述项目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75%、

95.41%、95.00%和94.88%。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于合并范围外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核算方法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嘉瑞宇邦权益法40%697.46836.701,000.39768.38

1-1-216

被投资单位核算方法持股比例账面价值
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合计697.46836.701,000.39768.38

2017年12月,公司与无锡嘉瑞、嘉瑞兴宏共同出资设立嘉瑞宇邦,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有其40%股权。公司委派肖锋担任嘉瑞宇邦董事,参与嘉润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因此公司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原值账面 价值原值账面 价值原值账面 价值原值账面 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4,995.643,550.184,995.643,668.824,995.643,906.115,654.714,630.97
机器设备4,587.672,668.335,093.213,116.114,771.973,008.084,093.382,574.39
运输设备545.72148.04616.13178.83503.0573.20510.49120.55
电子及其他设备1,098.22219.581,118.14255.161,146.28284.711,133.67339.53
合计11,227.256,586.1211,823.127,218.9211,416.947,272.1011,392.257,665.44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665.44万元、7,272.10万元、7,218.92万元和6,586.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73.37%、71.09%、65.68%和54.18%。公司产品对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要求较高,机器设备的定制化程度较高,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为机器设备、生产工艺的改进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高速生产线逐步替代慢速生产线,常规互连焊带生产线逐步改造成MBB焊带生产线,成套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在降低设备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生产效率。综上,公司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及构成合理,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现状。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类别同享科技中来股份福斯特福莱特帝科股份本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20205-20202020

1-1-217

类别同享科技中来股份福斯特福莱特帝科股份本公司
机器设备1010、2010-204-10105-10
运输设备454-54-544
电子及其他设备3-553-53-53-53-5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公司按既定的会计估计进行折旧,重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每年末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从外部和内部角度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判断。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机器设备317.70474.17547.70545.51
电子及其他设备30.0633.8580.8475.75
合计347.75508.01628.54621.26

由于公司产品生产质量和效率对机器设备要求较高,随着新产品的推出及工艺技术的改变,公司部分生产设备因不能满足生产要求而停用,故公司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除个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情况外,其他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减值测试及计提方法谨慎、合理。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焊带生产基地2,804.0097.16%922.7591.84%3.146.59%0.68100.00%
机器设备81.952.84%81.958.16%44.4493.41%-0.00%
合计2,885.95100.00%1,004.70100.00%47.58100.00%0.68100.00%

1-1-218

注:光伏焊带生产基地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光伏焊带生产基地和机器设备。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分别为0.68万元、47.58万元、1,004.70万元和2,885.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1%、0.47%、9.14%和23.74%。2019年,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光伏焊带生产基地建设所致。相关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不存在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不存在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结转至固定资产的情况。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01.55149.02-1,352.52
软件218.34218.34--
专利19.428.01-11.41
合计1,739.31375.38-1,363.93
项目2019-12-31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01.55134.01-1,367.54
软件218.34216.12-2.23
专利19.427.04-12.38
合计1,739.31357.16-1,382.14
项目2018-12-31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01.55103.98-1,397.57
软件218.34189.41-28.94
专利19.425.26-14.16
合计1,739.31298.64-1,440.66
项目2017-12-31
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01.5573.95-1,427.59
软件164.92144.14-20.78

1-1-219

专利19.423.32-16.10
合计1,685.89221.42-1,464.47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1,464.47万元、1,440.66万元、1,382.14万元和1,363.9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02%、

14.08%、12.57%和11.22%。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分别占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97.48%、97.01%、98.94%和99.16%。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921.92438.293,283.64492.553,021.64453.253,184.65477.7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7.111.077.481.12----
合计2,929.03439.353,291.13493.673,021.64453.253,184.65477.70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源于资产减值准备、母子公司间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等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政策的差异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477.70万元、453.25万元、493.67万元和439.35万元,占当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57%、4.43%、4.49%和3.61%。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工程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183.3255.2515.8070.35
合计183.3255.2515.8070.35

1-1-220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30,105.5198.37%26,754.43100.00%24,038.98100.00%28,597.94100.00%
非流动负债500.001.63%------
合计30,605.51100.00%26,754.43100.00%24,038.98100.00%28,597.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整体保持稳定,负债水平合理,且以流动负债为主。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18,950.0062.95%16,180.1260.48%15,098.9062.81%16,905.0059.11%
应付票据4,436.6714.74%2,556.229.55%3,187.4013.26%1,700.005.94%
应付账款3,418.4311.35%4,669.8717.45%3,281.7613.65%5,957.0920.83%
预收款项-0.00%171.970.64%27.600.11%52.940.19%
合同负债276.570.92%-0.0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344.751.15%479.471.79%369.441.54%505.701.77%
应交税费490.491.63%219.430.82%150.080.62%100.350.35%
其他应付款16.950.06%10.290.04%3.340.01%16.260.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000.17%-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121.647.05%2,467.059.22%1,920.457.99%3,360.5911.75%
合计30,105.51100.00%26,754.43100.00%24,038.98100.00%28,597.94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等。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上述项目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64%、97.71%、96.71%和96.08%。

1-1-221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信用借款18,950.0016,180.1215,098.9016,905.00
合计18,950.0016,180.1215,098.9016,905.00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905.00万元、15,098.90万元、16,180.12万元和18,95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9.11%、

62.81%、60.48%和62.95%,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高。公司通过短期借款满足业务发展的营运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或违约等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4,436.672,556.223,187.401,700.00
合计4,436.672,556.223,187.401,7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支付原材料、设备采购款等。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700.00万元、3,187.40万元、2,556.22万元和4,436.6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94%、13.26%、9.55%和

14.74%。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公司原材料采购及在建工程工程款支付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款、设备款和工程款。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957.09万元、3,281.76万元、4,669.87万元及3,418.4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20.83%、13.65%、17.45%和11.35%。2017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当年原材料铜、锡合金市场价格上涨趋势明显,公司年末适时储备了一定数量的原材料。2019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18年末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预计2020年光伏焊带市场需求较好,因此提前增加了备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1-1-222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1年以内3,398.914,651.123,265.405,926.17
1至2年9.1918.762.6719.23
2至3年10.34-12.2810.63
3年以上--1.411.06
合计3,418.434,669.873,281.765,957.09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与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占比
昆山市天和焊锡制造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974.2228.50%
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592.4417.33%
苏州晨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工程款418.6012.2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363.7410.64%
江苏炎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材料款294.238.61%
合计2,643.2377.32%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占比99.00%以上。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个人的款项。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公司于202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将原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预收款项-171.9727.6052.94
合同负债276.57---
合计276.57171.9727.6052.94

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52.94万元、27.60万元和171.9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19%、0.11%和0.64%,占比较低。2020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为276.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0.92%。

1-1-223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短期薪酬344.75479.03362.45505.2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0.447.000.44
合计344.75479.47369.44505.70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505.70万元、369.44万元、479.47万元和344.75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77%、1.54%、1.79%和1.15%,公司职工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较为匹配。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增值税217.94-0.0225.14
企业所得税219.94169.40125.6035.69
城建税13.0613.090.184.54
教育费附加13.0613.090.184.54
房产税11.6311.6313.0213.02
土地使用税1.631.632.744.38
印花税1.762.411.391.68
个人所得税1.752.763.375.80
其他9.715.433.595.56
合计490.49219.43150.08100.35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00.35万元、150.08万元、219.43万元和490.4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35%、0.62%、0.82%和1.63%。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24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2,121.642,467.051,920.453,360.59
合计2,121.642,467.051,920.453,360.59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系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票据。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360.59万元、1,920.45万元、2,467.05万元及2,121.6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75%、7.99%、9.22%及7.05%。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2020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系公司为建设光伏焊带生产基地借入的银行长期贷款,合计金额为500万元。

(四)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的金额、期限、利率及利息费用等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债务情况。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金额期限利率
1农行阊胥支行1,000.002019/9/20-2020/7/194.79%
2工行吴中支行692.002019/10/10-2020/10/94.70%
3工行吴中支行708.002019/10/10-2020/10/94.70%
4工行吴中支行600.002019/10/10-2020/10/94.70%
5农行阊胥支行1,000.002019/10/25-2020/8/214.81%
6工行吴中支行450.002019/11/21-2020/11/214.70%
7宁波银行园区支行1,000.002019/11/28-2020/11/284.35%

1-1-225

序号借款人金额期限利率
8农行阊胥支行1,000.002019/12/16-2020/12/114.81%
9工行吴中支行450.002019/9/10-2020/9/104.70%
10中信银行吴中支行1,000.002020/1/1-2020/7/234.80%
11工行吴中支行1,100.002020/1/15-2020/7/134.13%
12农行阊胥支行1,000.002020/1/20-2020/11/134.81%
13工行吴中支行1,000.002020/2/28-2021/2/283.70%
14工行吴中支行1,000.002020/3/17-2021/3/173.70%
15工行吴中支行800.002020/3/27-2021/3/263.70%
16工行吴中支行650.002020/4/10-2021/4/103.70%
17兴业银行吴江支行1,000.002020/4/29-2021/4/284.35%
18工行吴中支行550.002020/5/21-2022/5/153.70%
19宁波银行园区支行1,000.002020/5/27-2021/5/274.35%
20工行吴中支行1,000.002020/6/12-2021/6/113.70%
21中信银行吴中支行1,000.002020/6/12-2021/6/124.35%
22中信银行吴中支行1,500.002020/6/22-2021/6/224.00%
合计19,500.00

2、主要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性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流动比率(倍)2.462.422.522.33
速动比率(倍)2.292.212.302.15
资产负债率(合并)35.52%35.37%33.97%37.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42%35.28%34.34%37.45%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894.027,385.465,490.615,680.65
利息保障倍数(倍)14.468.306.368.3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33、2.52、2.42和2.46,

1-1-226

速动比率分别为2.15、2.30、2.21和2.29,各期末流动比例及速动比率指标较好,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14%、33.97%、35.37%和35.52%,整体保持平稳,负债规模处于较低水平。

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5,680.65万元、5,490.61万元、7,385.46万元和5,894.02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为公司债务偿还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保障。公司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分别为8.39、6.36、8.30和14.46,公司利息支付能力较强。

此外,公司主要客户为下游知名光伏组件厂商,资信良好,应收账款的回收较有保障,坏账损失发生率较低。银行借款为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目前公司银行信用记录及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贷款逾期尚未清偿的情况。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保障了公司相对顺畅的银行融资渠道。

综上,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高,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负债水平较低,盈利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较高,银行融资渠道通畅,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3、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0年1-6月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流动比率(倍)同享科技839167.OC1.551.481.381.27
中来股份300393.SZ1.151.331.531.97
福斯特603806.SH6.987.835.666.85
福莱特601865.SH1.591.001.351.49
帝科股份300842.SZ2.601.731.731.78
平均值2.772.672.332.67
本公司2.462.422.522.33
速动比率(倍)同享科技839167.OC1.501.391.321.22
中来股份300393.SZ0.901.091.281.67
福斯特603806.SH6.026.774.786.12
福莱特601865.SH1.430.891.191.36
帝科股份300842.SZ2.341.471.501.62
平均值2.442.322.012.40
本公司2.292.212.302.15

1-1-227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证券代码2020年1-6月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
资产负债率(合并)同享科技839167.OC55.45%58.71%63.63%67.06%
中来股份300393.SZ52.37%59.27%57.21%57.19%
福斯特603806.SH15.16%21.38%13.94%11.83%
福莱特601865.SH53.20%51.95%47.24%45.42%
帝科股份300842.SZ37.01%54.51%54.81%54.18%
平均值42.64%49.16%47.37%47.14%
本公司35.52%35.37%33.97%37.14%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福斯特资产负债率显著低于其他可比公司,且其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占比较高,对可比公司平均值影响较大。除福斯特外,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五)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8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5,000.00万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500.00万元。

2019年5月2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250.00万元。

2020年5月26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可供分配利润中的5,000.00万元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进行分配。

公司上述股利分配均已实施完毕。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8011,340.7511,121.67-10,319.65

1-1-228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51.01635.76-2,508.57-2,602.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0.38-1,456.05-7,527.5710,421.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33.81264.76585.87-394.6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0.3810,785.211,671.40-2,895.5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532.4523,402.0712,616.8610,945.45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396.3963,197.1759,125.7942,296.74
收到的税费返还261.48422.61546.0290.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3.941,150.62284.61274.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951.8164,770.4059,956.4242,662.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939.6446,411.2940,865.3444,361.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59.202,958.723,231.813,449.38
支付的各项税费1,104.861,411.901,377.682,372.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60.922,647.753,359.932,798.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364.6153,429.6548,834.7552,98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412.8011,340.7511,121.67-10,319.65
营业收入33,905.8760,205.9955,327.8766,116.8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0.721.051.070.64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2,296.74万元、59,125.79万元、63,197.17万元和24,396.39万元,与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64、1.07、1.05和0.72。公司主要采用赊销及票据结算方式实现销售,销售回款周期较长。2017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显著低于同期营业收入,主要原因系:2017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为2016年销售回款,2016年公司销售规模远低于2017年。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明细如下:

1-1-229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净利润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加: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299.41564.46-114.81642.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94.32794.75824.66781.52
无形资产摊销18.2158.5277.2387.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9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3.95-5.14-385.5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14.6111.280.276.3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财务费用45.32522.52135.59967.95
投资损失-43.65126.9014.24-205.0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4.32-40.4224.45-81.4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存货的减少211.99-151.93-209.12-210.3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4,480.911,890.5210,718.26-18,207.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22.731,967.05-2,636.862,123.85
其他-1,592.76699.15-652.43160.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8011,340.7511,121.67-10,319.65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319.65万元、11,121.67万元、11,340.75万元和-412.80万元,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13,932.65万元、7,795.98万元、6,437.64万元和-4,760.35万元。2017年及2020年1-6月,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及性能优势实现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加之给予主要客户30-120天信用期,且客户主要以票据结算货款,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增长,经营性应收项目分别增长18,207.00万元和4,480.91万元,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当期净利润水平。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350.0019,290.0033,320.66103,661.43

1-1-230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4.57111.8078.75236.6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1.2614.74901.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555.8319,416.5434,300.82103,898.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56.841,415.791,163.732,039.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4,350.0017,365.0035,645.66104,461.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106.8418,780.7936,809.39106,501.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51.01635.76-2,508.57-2,602.99

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理财产品赎回取得的本金及收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和购买理财产品支出等。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02.99万元、-2,508.57万元、635.76万元和-5,551.01万元。2017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对外投资嘉瑞宇邦所致。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新建光伏焊带生产基地及购买理财产(含结构性存款)所致。2020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购买5,000万元结构性存款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38.0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600.0017,943.2017,097.2019,65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38.0517,943.2017,097.2019,65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800.0015,885.0018,905.008,4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377.673,514.265,719.77573.3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77.6719,399.2624,624.779,233.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60.38-1,456.05-7,527.5710,421.69

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21.69万元、-7,527.57万元、-1,456.05万元和5,760.38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解决资金周转而发生的银行借款和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1-231

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和分配股利等。2020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主要系当年公司实施定向增资扩股,增加股本850万股,募集资金7,338.05万元。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56.841,415.791,163.732,039.64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系新建光伏焊带生产基地、购买生产机器设备及对外投资嘉瑞宇邦所致。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八)公司流动性的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流动性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06-302019-12-312018-12-312017-12-31
有息债务规模19,500.0016,180.1215,098.9016,905.00
营业收入33,905.8760,205.9955,327.8766,116.89
净利润4,347.554,903.113,325.693,613.01
流动比率(倍)2.462.422.522.33
速动比率(倍)2.292.212.302.15
资产负债率(合并)35.52%35.37%33.97%37.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8011,340.7511,121.67-10,319.65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5,894.027,385.465,490.615,680.65
利息保障倍数(倍)14.468.306.368.39

1-1-232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良好,货币资金能够足额偿付有息债务;公司各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指标良好,偿债能力较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针对流动性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日常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银行可融资额度可及时满足公司未来短期资金需求。未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进一步夯实资本,抗流动性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九)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1.713.462.893.26
存货周转率(次/年)5.019.259.1911.13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并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6次/年、2.89次/年、3.46次/年和1.71次/年,整体保持较为稳定水平。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年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公司客户主要为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公司与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客户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大额应收款无法收回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延长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序号公司简称证券代码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同享科技839167.OC1.282.232.352.60
2中来股份300393.SZ2.444.543.595.38
3福斯特603806.SH1.904.083.944.10
4福莱特601865.SH2.204.754.355.03
5帝科股份300842.SZ1.515.194.839.57
行业平均值1.874.163.815.34
本公司1.713.462.893.26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优于可比光伏焊带企业同享科技,主要由于公司销

1-1-233

售规模大于同享科技,回款效率更高。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光伏组件厂商对不同光伏配件企业的回款周期有所不同。

2、存货周转率分析

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生产和采购计划,与主要供应商维持较好的合作关系,供应商供货及时,将存货余额控制在较低水平。公司通过高效的存货管控,使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13次/年、9.19次/年、9.25次/年和5.01次/年。公司以销定产,并保持一定水平的库存,报告期内存货保持较为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序号公司简称证券代码存货周转率(次)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同享科技839167.OC17.3027.0034.6034.42
2中来股份300393.SZ1.873.883.845.55
3福斯特603806.SH2.876.006.147.58
4福莱特601865.SH2.877.576.837.94
5帝科股份300842.SZ3.349.789.4319.56
行业平均值5.6510.8512.1715.01
本公司5.019.259.1911.13

资料来源:上述各公司定期报告、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系同享科技存货周转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对可比公司平均值影响较大。除同享科技外,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存货管控能力较强。

(十)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环节相结合的业务模式,是我国光伏焊带最主要的供应商之一,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目前已与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制造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重要保障。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116.89万元、55,327.87万元、60,205.99万元和33,905.8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613.01万元、3,325.69万元、4,903.11万元及4,347.55万元。公司目前处于良

1-1-234

好的发展态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扩大产能、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和补充营运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产品产能将显著增级,同时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综上所述,基于行业发展前景和公司经营现状,公司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保持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十一、重大资产业务重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0年7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0银信字第811208062672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自2020年7月2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2亿元。2020年7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2020苏银最抵字第81120806267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编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3172号”的土地不动产权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要业务的采购模式及价格、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及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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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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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且不超过30%,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项目建设周期
1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30,689.6828,057.6124个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674.875,674.8724个月
3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2,929.502,929.5024个月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9,294.0546,661.98-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不能够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与环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备案与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1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137号吴开管委申环建[2020]114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136号吴开管委申环建[2020]115号
3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14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2050600000762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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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未来行业发展前景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现有业务联系紧密。项目实施后,将加快实现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有效提升公司产能及生产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与现有业务关系
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本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光伏产业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特点,以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通过引入更加先进的光伏焊带生产设备,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MBB焊带、异性焊带及HJT组件用焊带的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竞争地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长期注重研发投入,同时保持对行业技术基础性和前瞻性的研究开发,在此发展战略下,本项目将引进高端技术研发人员、添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扩展研发场地,进一步满足公司在基础理论、技术工艺方面的研发需求。同时,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下,本项目将提升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先进水平,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本项目将结合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的生产过程及工艺特点,对其生产线相关工序进行自动化改造升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动化生产制造水平,在优化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同时,提升公司生产效率。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满足不断增加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维持充足的现金流水平。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使用,切实维护资金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率,同时最大限度保护投者权益。

(五)募集资金投向契合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及未来经营战略,持续优化发行人产品结构,进一步增强发行人创新产品的研发能力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产品光伏焊带开展,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方向一致。本次募集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MBB焊带、异形焊带及HJT组件用焊带等一系列新型焊带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结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通过改良生产工艺、研发创新产品,巩固技术优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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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领域,太阳能发电是实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实现20%目标的重要力量。《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强调,要顺应全球能源转型大趋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契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持续降低开发利用成本,推进市场化条件下的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使太阳能成为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

同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在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突出强调“十四五”是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先发展、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产品主要为光伏焊带,应用于光伏电池片的串联或并联,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属于光伏组件中重要的辅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能够获得良好的产业政策支持。

(二)行业发展向好,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欧洲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同比增长12.73%,达到

116.9GW,重新实现两位数增长;乐观情形下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255GW,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从各类能源发电装机量来看,2019年全球各类能源新增发电装机量中近一半来源于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量,接近风力发电新增装机量的2倍,同时也远高于煤炭发电新增装机量,体现了光伏发电市场巨大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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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球各类能源新增电机装机量占比

数据来源: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此外,技术的不断迭代以及成本的持续控制,使得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截至2019年末,全球集中式光伏电站平均发电成本降至40美元/MWh,低于风力发电41美元/MWh的平均发电成本。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并以其清洁性、无污染性获得了各国政府及能源集团的青睐,光伏发电将成为未来能源结构的重要部分。

2009-2019年各类能源发电平均成本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欧洲光伏产业协会。

(三)客户关系紧密,助力市场开拓

公司凭借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并经过多年的市场积累,成功进入到一大批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的供应链体系。同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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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建立了兼具销售经验及行业知识的国内外销售团队,积极对接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在产品更新迭代过程中始终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公司与客户的紧密关系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充产能开拓市场奠定了市场基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30,689.68万元,建筑面积39,027.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光伏焊带生产车间、研发大楼(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并购置先进智能化生产设备及办公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9,100.00吨MBB焊带、1,200.00吨异形焊带、1,800.00吨HJT组件用焊带、1,400.00吨汇流焊带的生产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提升光伏焊带产能,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长期深耕于光伏焊带行业,所生产的光伏焊带能有效提高光伏组件转化效率,获得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并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公司是国内外主流组件厂商的重要光伏焊带供应商之一,销量水平较高。近年来,光伏行业扩张态势加快,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下游组件厂商需求,公司不断购进、改进新产线以提高新产品产能。

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在2020年6月15日发布的《Global Market Outlook2020-2024》预测,乐观情况下全球2020年新增光伏装机量将达到138.8GW,到2024年则会达到255.0GW,光伏组件需求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因此对光伏焊带等辅材的需求量也会持续增加。

公司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形成9,100.00吨MBB焊带、1,200.00吨异形焊带、1,800.00吨HJT组件用焊带、1,400.00吨汇流焊带的生产能力,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生产能力,使公司有能力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在光伏产业向好的背景下抓住发展机遇。

(2)发力新型光伏焊带,紧跟行业趋势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电池片市场仍然以5主栅为主,占比超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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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较于2018年的比重下降了6.1%。2020年以来,9主栅及9栅以上电池片占比逐渐提升,未来9主栅电池片将成为市场主流。目前公司用于9主栅或9主栅以上电池片使用的MBB焊带已具备量产能力,并在下游组件厂商中获得了良好的产品口碑,收入规模及其占比不断提高。在市场需求逐步转向MBB焊带的背景下,公司需要调整产品结构,更新生产设备,以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中形成的新型光伏焊带生产能力,将使得公司的产能结构更加契合未来行业发展趋势,使得公司具备更好的客户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对新型组件用焊带的需求。

(3)提升市场占有率,稳固市场地位

我国光伏产业链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光伏行业各细分领域中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技术、规模等优势,占据了大部分市场。光伏焊带行业作为光伏行业中上游细分领域,同样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由于较高的资金及技术要求,以及规模化生产优势,小型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具有突出研发实力、先进生产技术、较强生产能力的光伏焊带制造企业,其市场占有率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能够为公司提供足够的供给能力,在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情况下,保持对潜在市场和潜在客户的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稳固公司现有的市场竞争地位。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0,689.6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8,057.61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比
工程建设费用24,466.3679.72%
1建安工程13,296.7643.33%
2设备购置及安装11,169.6036.40%
基本预备费1,223.323.99%
铺底流动资金5,000.0016.29%
合计-30,689.68100.00%

4、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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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时间(月)T+24
1~23~67~910~141516~1819~20212223~24
初步设计
建安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系统调试及验证
试运行

5、项目环保情况

(1)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铜带边角料由公司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机构,焊带边角料作为次等品卖给相应客户,废锡渣出售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报废的设备零部件由公司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机构。办公、生活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接入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治理,由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将在每台焊锡生产线的涂锡处设置废气收集系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集中管道由超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公司将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拟选用部分国外先进生产设备以降低噪声,并通过合理的生产线布置将噪声源较大的设备远离厂界放置以及墙壁隔音等措施,从而减轻生产噪声对厂界的影响。此外,项目拟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来减少噪声的影响。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排放标准,即昼65db(A)、夜55db(A)。

6、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登记、环评审批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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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137号吴开管委申环建[2020]114号

7、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产业园吴淞一路以北,项目用地为工业出让土地,土地面积为26,666.7平方米。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3172号。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升级建设研发中心,并通过配备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持续保持技术优势。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改善现有研发条件

技术的持续创新与产品的不断优化,是驱动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近年来,光伏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更新和提升,对光伏焊带的技术要求持续升级,光伏焊带产品的可焊接性、抗氧化性以及可靠性等性能,对光伏发电的稳定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持续不断的研发创新在行业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目前,我国光伏焊带行业仍处于技术持续创新的发展时期,对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也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已建立了技术研发平台,然而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研发任务的增加,公司现有研发条件已不能充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并表现在人员、设备、场地的不足等诸多方面。基于此,公司迫切需要引进高端技术研发人员,购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新建研发场所,将现有的研发中心进一步升级为一个设施先进、人员齐备、功能多样、高效运作的技术研发中心,更加增强公司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方面的研发实力,推进技术创新。

(2)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架构,落实差异化发展战略

公司研发中心下设研发部、产品部、工程部、检测中心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为公司在现有基础上建设新型焊带研究中心、光伏材料研究中心、电子材料研究中心、焊带工艺及装备研究中心、检测实验室、中试基地,同时购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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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丰富研发经验的研发人员,使得公司现有研发体系架构更加完善,研发人员队伍更加充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为公司进一步的研发目标提供条件保障,重点推进选择性反光焊带(SCR)、沟槽式反光汇流焊带、导电胶、导电背板、含银涂层铜线、退火工艺及装备、表面处理工艺等方向的研究,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满足未来市场发展需求,落实公司的差异化发展战略。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5,674.87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5,674.87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总投资比例
工程建设费用3,233.2156.97%
1装修工程1,025.1118.06%
2设备购置及安装2,208.1038.91%
基本预备费161.662.85%
实施费用2,280.0040.18%
1研发人员工资830.0014.63%
2其他研发费用1,450.0025.55%
合计-5,674.87100.00%

4、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及实施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阶段/时间(月)T+24
1-23-89-1213-141516-1819-2021-2223-24
初步设计
装修工程
设备购置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技术研发

5、项目环保情况

(1)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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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固废采取了合理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一般固废由供应商回收或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将委托有资质的违反单位处置,均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接入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治理,由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将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将通过窗户加设隔声窗进行降噪处理。

6、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登记、环评审批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136号吴开管委申环建[2020]115号

7、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产业园吴淞一路以北,项目用地为工业出让土地,土地面积为26,666.7平方米。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3172号。

(三)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2,929.50万元,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拟通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同时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积极探索先进的自动化生产工艺,陆续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并进行工序优化,有效提高生产效率,但仍有部分工序需依靠一线员工进行操作(如基材搬运、收线、贴标签、封箱、码垛等),且公司部分光伏焊带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随着公司规模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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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扩大,现有的生产设备已无法充分满足不断增长的光伏焊带生产规模需求。公司需全面加快自动化改造步伐,进一步提高工艺水平及生产效率。公司将结合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的生产过程及工艺特点,对生产线相关工序进行自动化改造升级,同时配备专业的技术操作人员,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

(2)保障产品质量,稳固公司品质优势

产品质量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本项目将对光伏焊带的生产实施相关环节(包括基材搬运、收线、包装等)进行改造升级,以机器替代人工操作,实现搬运、上轴、更换工装、贴标签、封箱、码垛等环节的自动化生产,减少人工因素干扰,优化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公司还将对供气系统、制氮工序进行改造升级,有利于提升产品合格率,降低氮气需求量,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优势。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929.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929.5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占比
1设备购置及安装2,790.0095.24%
2基本预装费139.504.76%
合计-2,929.50100.00%

4、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计划建设及实施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表:

阶段/时间(月)T+24
1~34~78~1011~1314~1718~2021~2223~24
初步设计
设备购置及安装
第一批改造
第二批改造
试运行

5、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采取统一收集措施后,通过污水排放口排放至市政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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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将增加物理隔离降噪措施降噪。

6、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经完成备案登记、环评备案等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备案证号:吴开管委审备[2020]14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2050600000762

7、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公司现有厂房,地址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友翔路22号。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编号为吴国用(2015)第0614017号。

(四)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发行人拟将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优化公司经营结构,降低运营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发行人生产光伏焊带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锡合金等有色金属,单位价值加高,付款账期较短,因此生产所需投入流动资金较大。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28.42万元、5,228.21万元、5,360.52万元和5,145.25万元,对发行人流动资金安排有一定压力。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周期较长。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857.27万元、14,966.53万元、15,912.21万元和19,425.2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79%、21.15%、

21.04%和22.54%。

同时,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有效改善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增强发行人资本实力,为发行人扩充产能、开拓市场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发行人未来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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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生产与研发水平及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稳固行业竞争地位。

(二)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资产的规模将显著增加。但由于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期,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有所下降。从长期来看,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研发优势更加明显,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将带动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五、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项目切实可行,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营规模

公司深耕光伏焊带行业,现已成为光伏焊带行业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公司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6,116.89万元、55,327.87万元、60,205.99万元及33,905.87万元,收入规模较为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相适应。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盈利能力逐步增强。2017-2019年末及2020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6,998.33万元、70,765.06万元、75,633.62万元和86,170.30万元,净资产分别为48,400.39万元、46,726.08万元、48,879.19万元和55,564.79万元;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3,613.01万元、3,325.69万元、4,903.11万元及4,347.55万元。公司有能力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期实施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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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有效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

(三)技术水平

公司一贯重视光伏焊带产品的研发与创新,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先后成立了江苏省特级超软涂锡铜带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掌握了多项生产光伏焊带产品的核心技术,已取得了14项发明专利和81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水平位于行业前列,为公司未来募投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四)管理能力

公司管理层长期深耕于光伏焊带行业,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敏锐的行业洞察力,对光伏焊带产品的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前瞻能力,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长期、稳定及健康的发展态势。目前,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决策体系,能够有效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发展规划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1、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着“精益经营、高效管理、稳健发展”的经营方针,贯彻“开拓创新,顾客满意,现代管理,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将“开放、和谐、务实、创新”作为公司的精神追求。公司立足于加强与中外光伏企业的长期合作,着重自主产品的开发拓展,努力营造共同创新的和谐环境,构建现代可持续发展模式,力争打造国内光伏焊带的卓越品牌。

2、发展目标

技术创新方面,为适应国际国内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稳步推进光伏焊带生产能力的有效提升,以先进技术和稳定品质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扩大公司在高品质、高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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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及高技术含量的超细高效焊带产品方面的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

人才战略方面,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及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同时,公司将紧跟光伏下游市场的发展方向,与国内外高校、组件客户等加大在新材料领域的研发与合作,拓展公司经营能力和业务领域,实现光伏焊带与其它新材料领域的综合发展。营销服务方面,公司将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多元化、多维度营销手段,确保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的市场份额。为充分发挥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公司将加大高效光伏焊带、超细焊带和特型焊带的生产与销售,协助组件企业提高光伏组件效率,降低组件综合生产成本。另外,公司将建立更加科学的客户管理和评价系统,与大中型客户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稳步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二)报告期内已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效果

1、坚持研发创新、提升工艺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工艺技术摆在首位,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通过产品优异的性能在全球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自成立以来,公司紧紧把握坚持技术创新的路线,不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改善光伏焊带材料的性能。公司已成为国内光伏焊带知名企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拥有较高的市场市占率和品牌知名度。光伏行业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公司的研发水平与工艺技术水平也随着光伏组件输出效率的提高不断提升,主要产品的应用场景不断更新换代,以适应行业发展。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已取得专利95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严控产品质量

公司注重全面质量管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的光伏焊带,保证产品质量、继续增强公司信誉和竞争力是公司不懈努力创新的目标。依据《GB/T 19002-2018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光伏涂锡焊带已通过了TUV、SGS、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多家权威认证机构的产品检测。通过稳定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设立了自检、专检、巡检、抽检等多个环节,保障了产品质量的过程管控。凭借多年市场积累,公司已成功进入一大批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如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的供应链体系中,客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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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与性能的严格要求也不断推动着公司严格管控产品品质,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建立流畅的内部问责纠错机制,确保质量体系内控与管理运行有效。

3、积极开拓市场,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

公司已与隆基乐叶、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韩华新能源等国内外知名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该等客户业务规模较大,经营风险可控,采购需求稳定。除上述大客户外,公司还建立了较为广泛的客户全体,单一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比例相对稳定,不存在对少数客户严重依赖的情形。

(三)未来发展规划及措施

1、技术创新规划

一是提升技术研发条件。为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的研发和工艺技术始终走在行业前列,公司将建立新型焊带研究中心、焊带工艺研究中心、智能化设备研究中心、新材料研究中心等,在现有的研发中心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研发中心面积,加大研发投入,购置高精度研发和检测设备,招聘、培养高层次研发人员,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利用内部立项和外部合作等多种方式,增加市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的数量,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材料。

二是注重自主研发能力。公司作为光伏焊带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的主要参编单位之一,未来将不断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包括产品结构和工艺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保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的技术优势,适时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

三是紧跟市场发展变化。光伏焊带的技术发展路线必须紧紧跟随光伏电池片的发展方向,随着光伏电池片技术的不断革新,多主栅电池片、无主栅电池片、多主栅双面电池片、背接触电池片等高效电池片将成为光伏电池片的未来发展方向。相应地,公司的光伏焊带产品技术路线将朝着超细、超软、超薄、超窄的光伏焊带和特殊结构光伏焊带的方向进行开展。

四是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制造。信息化和智能化制造将成为未来制造型企业的发展方向,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加强对外合作,应用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成套设备,及软硬件系统集成等先进技术,实现产品从投料到包装的全程自动化。各自动化工位能精确定位,并备有与上层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使各种规格的产品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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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具有规范、准确、实时、可追溯的特点,实现利用系统快速采集、管理、分析现场数据的精细化管理。

2、人才战略规划

要持续保持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人才是发展的关键。未来公司将积极实施人力资源发展和人才管理战略,继续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储备、激励与发展,建立专业化、可持续的核心人才梯队。公司的人才战略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人才引进。今后几年公司将从高校、行业平台以及国外不断引进在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专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不断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其中中高层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的引进将成为重中之重。通过人才引进进一步带动整个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团队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二,人才培育。公司将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不断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公司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评估,发掘有潜力的人才;结合公司当前和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个人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与培养计划并确保正确落实;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方式,对现有人员进行基础技能培训、技术素养提升,组织多维度的行业经验交流、技术交流会议,以提高员工专业胜任能力。

第三,人才激励。公司将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为有能力且绩效突出的员工提供良好的晋升与发展通道,不断提高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增强凝聚力。

第四,人才合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与科研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互动合作,为各材料学科带头人提供研究和交流平台,紧密关注行业发展趋势,通过技术合作与交流,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3、营销服务规划

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多元化、多维度营销手段,确保公司光伏焊带产品的市场份额,并保持在光伏焊带细分领域中的优势竞争地位。

一是加大海外营销力度。近年来,随着光伏焊带产品外销比例的不断提升,公司将继续挖掘海外市场需求,加大海外市场的营销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光伏焊带产品在海外市场中的销售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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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注重品牌树立与推广。公司将在未来几年抓住光伏行业的发展契机,致力于品牌规划、品牌推广、品牌管理,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媒介和行业展会,加大宣传力度,以技术突出、品质稳定和成本合理的产品,以及良好的客户服务,进一步打造公司品牌影响力以及行业竞争力。三是推进营销管理专业化与现代化。公司将充分发挥差异化产品的竞争优势,加大高效光伏焊带、超细焊带和特型焊带的销售力度,协助组件企业提高光伏组件效率,降低组件综合生产成本。此外,公司将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培养等方式充实营销队伍,加强现代营销理论培训,以提高营销人员的专利能力、综合素质和团队凝聚力。此外,公司还将建立更加科学的客户管理和评价系统,与大中型客户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稳步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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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而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作了详细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的审核及披露流程、相关部门的职责与管理、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保证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上市后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对外沟通的联系人,负责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确保公司的信息能够准确、完整、真实、及时地对外披露。公司还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公司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参与公司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资产收益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从而实现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目标。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投资者对获取公司资料的需求,尽快答复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咨询,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确保投资者完整、及时地获取所需信息,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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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股利分配情况及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9月25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5,000.00万元。

2018年12月28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500.00万元。

2019年5月27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1,250.00万元。

2020年5月26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可供分配利润中的5,000.00万元以现金分红方式向股东进行分配。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0年8月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

2、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方式的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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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净利润弥补。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4、现金分红的条件与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同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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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分配所占比例不低于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若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前提下,制定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1)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方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5)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在上述情况下,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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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先形成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预案,征求监事会意见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经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征集投票权,以及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各项制度安排。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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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网络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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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和借款合同等。

(一)重大销售合同

根据行业惯例和以往销售情况,公司通常会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框架协议一般不对具体的销售金额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产品购买需求发生时,向公司下达包含具体数量和单价的订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公司报告期或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销售框架协议(选取标准为报告期各期,公司合并口径前五大客户作为交易主体,与公司签署的销售框架协议),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签订方客户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期限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1宇邦新材隆基(古晋)有限公司LGi·X-Pur-1611-534-A2016-12-01至2017-11-30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宇邦新材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LGi·X-Pur-1710-266-B/0072017-11-27至2018-11-26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3宇邦新材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LGi·X-Pur-1812-111-B/007及其补充协议2019-01-04至2020-01-03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4宇邦新材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LGi·X-Pur-1710-272-B/0022017-11-27至2018-11-26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5宇邦新材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LGi·Y-Pur-1912-004-B/002-SRM2019-12-31至2020-12-30光伏焊带正在履行
6宇邦新材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LGi·X-Pur-1609-358-A/L2016-09-01至2017-08-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7宇邦新材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LGi·X-Pur-1709-066-A/012-SRM2017-10-11至2018-10-10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8宇邦新材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LGi·L-Pur-1807-045-B/012-SRM2018-07-31至2019-07-30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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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订方客户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期限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9宇邦新材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西安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LGi·L-Pur-1905-027-B/012-SRM及其补充协议2019-05-22至2020-05-2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0宇邦新材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7-SR-JK-ZJCG-004357-1052016-12-31至2017-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1宇邦新材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8-SR-JK-ZJCG-054240-1032017-12-11至2018-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2宇邦新材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9-SR-JK-ZJCG-054240-10032018-12-01至2019-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3宇邦新材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20-SRJK-ZJCG-061131-YB及其补充协议2020-01-01至2020-12-31光伏焊带正在履行
14宇邦新材晶科能源科技(海宁)有限公司2020-JKNYKJ-ZJCG-061131-YB2019-12-30至2020-12-31光伏焊带正在履行
15宇邦新材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8-HN-JK-ZJCG-054240-103及其补充协议2017-12-11至2018-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6宇邦新材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7-HN-JK-ZJCG-004357-1052017-08-03至2018-08-03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7宇邦新材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9-HN-JK-ZJCG-054240-10032018-12-11至2019-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18宇邦新材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20-HNJK-ZJCG-061131-YB2019-12-30至2020-12-31光伏焊带正在履行
19宇邦新材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8-YHJK-ZJCG-054240-1032017-12-11至2018-12-10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0宇邦新材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2019-YHJK-ZJCG-054240-1032018-12-11至2018-12-10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1宇邦新材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CSAS-1010101016201906202019-06-26至2019-09-30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2宇邦新材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CSAS-1010101016201909202019-09-30至2019-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3宇邦新材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CSAS-101010101620191220及其补充协议2020-01-01至2020-12-31光伏焊带正在履行
24宇邦新材 、 江苏宇邦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常州天合亚邦光能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吐鲁番天合光能有限公司、TCZ-A11066-1701-CGC-0033-0及其补充协议2017-01-01至2017-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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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订方客户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期限合同标的履行情况
合肥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上海)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
25宇邦新材 、 江苏宇邦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合亚邦光能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光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上海)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TCZ-A11066-1801-CGC-0036-0及其补充协议2018-01-01至2018-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6宇邦新材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合亚邦光能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上海)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TCZ-A11066-1812-CGC-033-02019-01-01至2019-12-31光伏焊带履行完毕
27宇邦新材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亚邦光能有限公司、合肥天合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合众光电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宿迁)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光电设备有限公司TCZ-A11066-1912-CGC-0402-0及其补充合同2020-01-01至2020-12-31光伏焊带正在履行

注1:2017年3月,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5月,泰州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银川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注2:2017年11月,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合光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天合光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6月末,对公司报告期或未来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采购订单(选取标准为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作为交易主体,与公司在当期签订的订单/合同金额最高且绝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采购订单/合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签署方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含税)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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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签署方供应商名称签订日期采购内容采购金额 (含税)履行情况
1宇邦新材江苏炎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20-05-29铜材470.45履行完毕
2宇邦新材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05-15锡合金233.30履行完毕
3宇邦新材昆山市天和焊锡制造有限公司2019-09-27锡合金212.36履行完毕

(三)借款合同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选取标准为金额超过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借款银行合同编号金额期限利率
1宇邦新材工商银行 吴中支行2020010701102001176977131,100.002020-01-15至2020-07-134.13%
2宇邦新材中信银行 吴中支行2020苏银贷字 第811208064615号1,500.002020-06-22至2021-06-224.00%

(四)授信合同

2020年7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0银信字第811208062672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为2020年7月2日至2021年8月11日,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2亿元。2020年7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0苏银最抵字第81120806267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以编号为“苏吴国土2017-WG-8号”土地的不动产权(不动产权证编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3172号),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近3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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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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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肖锋 林敏 王斌文

蒋雪寒 郭卫民 赵胜

林俊

全体监事签名:

王剑英 朱骄峰 朱莉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肖锋 林 敏 蒋雪寒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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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锋

实际控制人:

肖锋 林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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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敖传龙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陈昶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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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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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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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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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 【】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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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 【】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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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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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勇 侯克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彩斌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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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详见附表1);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联系方式

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查阅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发行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电话:0512-67680177传真:0512-67680177联系人:林敏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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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68801563传真:021-68801551联系人:张世举、陈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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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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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本次申报前6个月内新增股东无锡中元、浙创好雨、天合智慧能源、刘正茂、刘军、全普承诺自取得宇邦新材股票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2020年6月22日)起36个月内,及自宇邦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时间中较晚的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其他股东承诺季军、顾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承诺:

在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宇邦新材股权的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拟减持宇邦新材股份,减持数额上限为届时法律法规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能够转让的全部股份,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宇邦新材股份。在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后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方式

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所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3)减持股份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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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在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自愿将减持宇邦新材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宇邦新材。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一)触发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及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如股价稳定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可中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方案。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应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二)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十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预案》,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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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发生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决议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并应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在五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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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且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控股股东可不再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公司时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预案》及承诺。

(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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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上述承诺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承诺,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三、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如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承诺

本公司作为宇邦新材的控股股东,保证宇邦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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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宇邦新材不符合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宇邦新材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并与宇邦新材、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承担股份购回义务,直至购回宇邦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承诺

本人作为宇邦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宇邦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宇邦新材不符合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宇邦新材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并与宇邦新材、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承担股份购回义务,直至购回宇邦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承诺

本合伙企业作为宇邦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保证宇邦新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宇邦新材不符合公开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发行上市的,本合伙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宇邦新材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并与宇邦新材、控股股东聚信源及其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共同承担股份购回义务,直至购回宇邦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本合伙企业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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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到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1、巩固并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销售等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实现项目效益,增厚公司业绩,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保证股东利益,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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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承诺确保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尽最大努力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未能履行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致歉。

(二)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承诺

1、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不会越权干预宇邦新材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宇邦新材之利益;

2、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切实履行对宇邦新材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在宇邦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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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宇邦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本公司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承诺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草案)》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公司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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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有权部门出具有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进行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和林敏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和停止转让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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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已就股价稳定、信息披露违规、欺诈发行等作出了公开承诺,现就约束措施作如下承诺:

如果公司未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公司将对未履行承诺事项或未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股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截留其从本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等措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作为宇邦新材控股股东,已就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承诺、股价稳定、信息披露违规等作出了公开承诺,现就此等承诺作如下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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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公司在宇邦新材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宇邦新材股票的,所得收入归宇邦新材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宇邦新材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宇邦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宇邦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宇邦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同时停止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宇邦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公司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公司将在宇邦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宇邦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宇邦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公司在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成宇邦新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向宇邦新材说明原因,并由宇邦新材将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三)实际控制人肖锋、林敏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人作为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做如下承诺:

如果本人未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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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公司的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公司或者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本合伙企业作为宇邦新材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已就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承诺、信息披露违规等作出了公开承诺,现就此等承诺作如下约束措施:

如本合伙企业在宇邦新材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宇邦新材股票的,所得收入归宇邦新材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宇邦新材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宇邦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宇邦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合伙企业未履行股份购回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宇邦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宇邦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宇邦新材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宇邦新材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合伙企业在宇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成宇邦新材、投资者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

如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合伙企业应当向宇邦新材说明原因,并由宇邦新材将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五)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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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同时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股东分红(如有),停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同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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