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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集团:健民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62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

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生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维生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生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1.5亿元授信总额度(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公司为维生公司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一、维生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

授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授信期限:一年

授信额度及用途:授信总额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期限一年。综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用于维生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担保情况:公司为维生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20年12月15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09%;本次担保额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3%;维生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次担保情况经2020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为维生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乙方)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如下:

主合同:乙方与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企业名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朝阳
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1日
企业信用代码91420100717947605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
股东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类药品、冷藏冷冻药品的批发;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批零兼营、消毒用品批发、保健食品批发。
财务情况2019年(万元)2020年1-3季度(万元)
营业收入58,349.6745,724.05
净利润46.20-238.96
2019年12月31日(万元)2020年9月30日(万元)
总资产12,995.9117,030.46
净资产6,097.295,858.33
负债总额6,898.6211,172.1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6,898.5511,172.06
资产负债率53.08%65.60%

1、甲方就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将为全资子公司维生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增强维生公司融资能力,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

维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维生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和规避风险,确保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目前维生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维生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

1.5亿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维生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是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被担保方维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

围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15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98%,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09%;除本次担保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高公司)在5600万元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出质物为公司合法持有的票据资产。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为福高公司融资业务提供的质押票据面额5305.01万元,福高公司实际融资余额5158.69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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