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乾投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100万元与上海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其他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等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依法设立后,总认缴资金为人民币23,050万元,宸乾投资占该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为17.7874%。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1月5日发布的公告临2012-001、临2012-002。
至2014年底,合伙企业已完成全部投资,并于2015年底实现了部分项目的退出,获得了部分资金回收。2016年,经各合伙人协商后决定,将部分收回的资金采取减资的方式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共计减资人民币6,500万元。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宸乾投资的减资额为人民币1,156.1822万元。合伙企业实施该次减资后,总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16,550万元,宸乾投资的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2,943.8178万元,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仍为17.7874%。详情请参阅
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发布的公告临2016-011。
2018年,经各合伙人协商后决定:(1)再次采取减资的方式将部分收回的资金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共计减资人民币9,800万元,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宸乾投资的减资额为人民币1,743.1652万元,减资后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不变。合伙企业实施该次减资后,总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6,750万元,宸乾的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1,200.6526万元,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仍为
17.7874%。(2)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实缴资本退还、减资款、项目投资净收益等)时,直接向各合伙人的银行账户支付相应的分配金额并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各合伙人(收款方)告知分配明细。全体合伙人无需就具体分配事宜进行表决签章。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发布的公告临2018-008。
2019年1月,合伙企业向全体合伙人减资分配1,500万元,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宸乾投资的减资额为人民币266.8110万元。合伙企业实施此次减资后,总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5,250万元,宸乾投资的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933.8416万元,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仍为17.7874%。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临2019-001。
2019年4月,合伙企业向全体合伙人减资分配2,250万元,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减资后各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不变,宸乾投资按比例的减资额为人民币400.2165万元。同时,
合伙企业向全体合伙人利润分配4,050万元,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宸乾投资按比例收到的分配额为人民币720.3897万元。合伙企业实施此次减资和分配后,总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3,000万元,宸乾投资的出资额变更为人民币533.62万元,占合伙企业股权比例仍为17.7874%。至此,宸乾投资累计收回资金人民币4286.7646万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公告临2019-007。
二、对外投资进展
日前,接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通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相应协议,同意延长基金到期日期,即基金到期日由2020年12月13日变更为2021年9月29日。同意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并进行工商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