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 接待定额标准第四章 接待规定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国家有关业务接待的规定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业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洽谈业务、学习交流等活动。第四条 业务接待的基本原则
(一)勤俭节约:业务接待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定额接待:对于来访宾客,各接待负责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接待定额标准接待,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三)夯实任务:业务接待实行“谁批准谁负责”,审批领导和部室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是业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接待任务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由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统一接待并管理。因工作需要,需对口接待时,由相关部室对口接待,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予以配合。
第六条 财务部是业务接待费用的审核管理部门,业务接待费用纳入公司年度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第七条 审计部门是业务接待的监督部门。对业务接待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对违反业务接待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 接待定额标准
第八条 业务接待的餐饮和住宿费用明确定额标准,具体分为外事接待定额和公务接待定额。
第九条 外事接待说明:根据接待人员不同,将外事接待分为三类。一类为相关行
业公司总裁及以上人员;二类为相关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应职级人员(区域经理和行业专家);三类为除一、二类以外人员。
外事接待定额包含宴请定额、住宿定额。宴请定额又分为正餐、冷餐、酒会和茶会,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正餐宴请原则上不超过1次。正餐一类人员每人每餐250元、二类人员每人每餐200元、三类人员每人每餐150元;冷餐、酒会、茶会不分接待对象执行统一标准,其中冷餐每人每餐150元、酒会每人每餐100元、茶会每人每餐60元。在外宾等于或少于5人,配餐人数为1:1;外宾多余5人,超过不分陪餐人数1:2以内。(见附件1) 住宿费定额按省市的不同、省内按地市的不同执行不同标准。
第十条 公务接待说明:根据接待的公司和人员不同,将公务接待分为三类。一类为国家机关、省、市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人员;二类为国家机关、省、市副厅(局)级及相应职级行政领导,相关行业公司高层领导;三类为除一、二类以外其他人员。
公司主要领导因公司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宴请活动,省内每次人均不超过400元、省外每次人均不超过500元标准。以上各项接待定额标准均含酒水在内。
公务接待定额包含餐饮定额和住宿定额两部分。其中,餐饮定额包括餐饮类别、费用标准、接待对象人数及陪餐人数标准。接待外部来访人员,尽量安排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原则上宴请外地来访人员到达或离开一餐。一类人员:内部餐厅每人每餐130元、外部餐厅每人每餐250元,工作餐每人每餐100元;二类人员:内部餐厅每人每餐110元、外部餐厅每人每餐200元、工作餐每人每天80元;三类人员:内部餐厅每人每餐90元、外部餐厅每人每餐150元、工作餐每人每天40元。接待10人以内配餐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超过10人的,接待人数应控制在被接待人数1/3以内。(见附件2)住宿定额按三类对象的不同,分省外、省内地市执行不同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
第四章 接待规定
第十一条 业务接待应当根据接待范围,严格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业务接待统筹安排。在业务接待发生前,由接待单位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5),注明接待类别、接待标准和费用预算、接待人数及陪餐人数等,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予以接待。遇到紧急接待任务时,由接待单位电话告知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
备案,在接待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待审批手续的补签。
除特殊情况,对超额接待发生的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确有特殊情况,超定额费用的需附情况说明,由主管领导和总经理签字确认。第十二条 重大业务接待活动,需要提前拟定方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频次,非业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三条 节假日期间发生的用餐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需业务接待除正常审批外,还需附情况说明,由主管领导和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业务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政府厅级及以上级别领导到公司的业务活动,一般由公司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4人;政府处级领导到公司参加业务活动,一般由公司分管领导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超过3人。具体业务活动要求其他人员参加的,由相关人员在考察点等候。其他人员的业务活动。由对口部门或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负责接待、陪同。重大商务活动和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陪同人员。
第十五条 简化迎来送往礼节。不得跨区迎送,不得在机场、车站、单位门前组织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识横幅(包括电子屏幕标语),不摆设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
第十六条 组织公司系统内的业务活动应在单位职工餐厅用工作餐或自助餐,不得变相超标准接待。
第十七条 公司领导到所属单位进行业务活动,由所属单位负责人陪同;其他人员的业务活动由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或对口部室负责接待陪同;重大商务活动和特殊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陪同人员。
第十八条 接待活动严禁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第十九条 业务出差,安排在职工餐厅就餐的,应按出差目标单位职工用餐标准交费,费用由接待部门代收代交,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业务活动场所和项目安排要紧扣业务内容,不得安排业务活动外的内容。严禁借接待之名组织旅游或观光活动,严禁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各类旅游景区门票不得报销。
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严禁在其他项目中虚列接待费或以业务接待为名列支其他费用。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接待费用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制定业务接待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下级单位接待开支标准参照公司标准执行,不得高于公司标准,并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 业务接待要严格审批、从严控制、详实登记。公司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建立业务接待台账,各部门在每次业务接待需到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财务部要严格把关,对单据不全的不予报销,对未在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要对业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对业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党委工作部要将业务接待纳入问责范围,严查业务接待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业务接待经费总额等情况进行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1.兴化股份公司外事接待宴请定额
2.兴化股份公司公务接待餐饮定额
3.兴化股份公司业务接待省外住宿费定额
4.兴化股份公司业务接待省内住宿费定额
5.业务接待审批单
6.业务接待清单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
兴化股份公司外事接待宴请定额
分类 | 宴请 | 接待对象 | 陪餐人数 | |||
正餐 | 冷餐 | 酒会 | 茶会 | |||
一类 | 250元/人/餐 | 150元/人/餐 | 100元/人/餐 | 60元/人/餐 | 相关行业公司总裁及以上人员 | 外宾≤5人,陪餐人数1:1; 外宾>5人,超过部分陪餐人数1:2以内。 |
二类 | 200元/人/餐 | 相关行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以上人员 | ||||
三类 | 150元/人/餐 | 除一、二类以外 | ||||
备注 | 各级公司邀请的外宾,宴请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
兴化股份公司公务接待餐饮定额
分类 | 宴请标准 | 工作餐 | 接待对象 | 陪餐人数 | |
内部餐厅 | 外部餐厅 | ||||
一类 | 130元/人/餐 | 250元/人/餐 | 100元/人/餐 | 国家机关、省市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人员 | 来访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接待人数1/3以内。 |
二类 | 110元/人/餐 | 200元/人/餐 | 80元/人/餐 | 国家机关、省市副厅(局)级及以上领导人员;相关行业、公司高层领导 | |
三类 | 90元/人/餐 | 150元/人/餐 | 40元/人/餐 | 除一、二类接待外的其他外部业务接待 | |
备注 | 宴请标准(含酒水):接待外部来访人员,尽量安排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原则上宴请外地来访人员到达或离开一餐。 |
兴化股份公司业务接待省外住宿费定额
序号 | 省份 | 住宿费标准 |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1 | 北京 | 800 | 500 | 350 |
2 | 天津 | 800 | 450 | 320 |
3 | 河北 | 800 | 450 | 310 |
4 | 山西 | 800 | 480 | 310 |
5 | 内蒙古 | 800 | 460 | 320 |
6 | 辽宁 | 800 | 480 | 330 |
7 | 大连 | 800 | 490 | 340 |
8 | 吉林 | 800 | 450 | 310 |
9 | 黑龙江 | 800 | 450 | 310 |
10 | 上海 | 800 | 500 | 350 |
11 | 江苏 | 800 | 490 | 340 |
12 | 浙江 | 800 | 490 | 340 |
13 | 宁波 | 800 | 450 | 330 |
14 | 安徽 | 800 | 460 | 310 |
15 | 福建 | 800 | 480 | 330 |
16 | 厦门 | 800 | 490 | 340 |
17 | 江西 | 800 | 470 | 320 |
18 | 山东 | 800 | 480 | 330 |
19 | 青岛 | 800 | 490 | 340 |
20 | 河南 | 800 | 480 | 330 |
21 | 湖北 | 800 | 480 | 320 |
22 | 湖南 | 800 | 450 | 330 |
23 | 广东 | 800 | 490 | 340 |
24 | 深圳 | 800 | 500 | 350 |
25 | 广西 | 800 | 470 | 330 |
26 | 海南 | 800 | 500 | 350 |
27 | 重庆 | 800 | 480 | 330 |
28 | 四川 | 800 | 470 | 320 |
29 | 贵州 | 800 | 470 | 320 |
30 | 云南 | 800 | 480 | 330 |
31 | 西藏 | 800 | 500 | 350 |
32 | 甘肃 | 800 | 470 | 330 |
33 | 青海 | 800 | 500 | 350 |
34 | 宁夏 | 800 | 470 | 330 |
35 | 新疆 | 800 | 480 | 340 |
兴化股份公司业务接待省内住宿费定额
序号 | 市区 | 住宿费标准 |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
1 | 西安 | 800 | 460 | 320 |
2 | 咸阳 | 600 | 320 | 260 |
3 | 铜川 | 600 | 300 | 230 |
4 | 宝鸡 | 600 | 320 | 260 |
5 | 渭南 | 600 | 300 | 260 |
6 | 汉中 | 600 | 300 | 230 |
7 | 商洛 | 600 | 300 | 230 |
8 | 安康 | 600 | 300 | 230 |
9 | 榆林 | 680 | 350 | 300 |
10 | 延安 | 680 | 350 | 300 |
11 | 杨凌 | 680 | 320 | 260 |
12 | 韩城 | 600 | 300 | 260 |
业务接待审批单
业务活动内容 | |||
接待时间 | |||
接待地点 | |||
来访人员级别 | 来访人数 | ||
接待部门 | |||
陪同人员 | |||
接待部门 行政领导审核 | 年 月 日 | ||
行政管理部(子公司为其综合办公室)核准 |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批准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业务接待清单
接待时间 | |||
接待地点 | |||
接待对象级别 | 接待对象数量 | ||
接待部门 | |||
陪同人员 | |||
接待总金额 | |||
备 注 | 附食宿清单 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