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悦”)拟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2,704,5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鉴于上述减持计划主体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过半,现将其减持进展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核心团队受让方 |
庄浩 | 大宗交易 | 20200916 | 37.88 | 91.20 | 0.24 | 王亚朋 |
20200925 | 37.04 | 41.42 | 0.11 | 王亚朋 | ||
105.77 | 0.28 | 孙凤良 | ||||
52.78 | 0.14 | 王海营 | ||||
75.68 | 0.20 | 刘扬 | ||||
20201105 | 33.20 | 100.43 | 0.27 | 郜耿志 | ||
庄澍 | 20200917 | 37.74 | 153.00 | 0.40 | 王亚朋 | |
75.80 | 0.20 | 孙凤良 | ||||
60.74 | 0.16 | 王海营 | ||||
小计 | — | — | 756.82 | 2.00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庄浩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7,288,382 | 23.07% | 82,615,582 | 21.83% |
庄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8,303,125 | 10.12% | 35,407,725 | 9.36% |
西藏永悦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597,900 | 3.86% | 14,597,900 | 3.86% |
合计 | 140,189,407 | 37.05% | 132,621,207 | 35.05%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庄浩女士、庄澍先生和西藏永悦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浩女士、庄澍先生和西藏永悦的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庄澍先生、西藏永悦共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