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襄阳市发改委、襄阳市经信局《关于转发下达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工业函〔2020〕33号),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金环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绿纤”)获得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344万元。
根据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与金环绿纤签订的《绿色生物基纤维素纤维项目投资协议书》,金环绿纤获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资金1,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拨付到账。本次政府补助均为现金形式,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襄阳市发改委、襄阳市经信局《关于转发下达技术改造专项202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工业函〔2020〕33号);
2、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与金环绿纤签订的《绿色生物基纤维素纤维项目投资协议书》;
3、收款凭证。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