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579 号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请你公司:
(1)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3)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2、我部于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0198.HK)于12月14日被香港联交所取消上市地位,并被债权人申请清盘。截至目前,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7,319.78万元尚未归还。请你公司说明是否能够收回上述被占用的资金,以及公司所采取的具体措施。若预计无法收回,请说明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
3、你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半年报问询函回函的公告》称,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0年8月下旬对公
司子公司宁波圣汇美商贸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态和共生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的合作贸易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存在资金被挪用情况。请你公司说明上述项目的后续进展、合作方是否履约并偿还资金、以及公司所采取的具体的追偿措施。请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