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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6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借款本金、综合融资成本等主合同约定的正源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其中借款本金额度由一期协议项下的105,000万元调整为190,0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二期协议项下的85,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正源荟的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金额为105,000万元人民币(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或“项目公司”)与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悦优”)已签署了《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之合作协议》和《借款合同》等相关附件及《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和《借款合同》等相关附件(以下统称“一期协议”),在已取得第一批106.25亩土地及拟新增约39亩土地(以下统称“一期用地”)的基础上就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通过融资、项目管理等方式展开合作,青岛悦优或其指定主体为正源荟提供不超过105,000万元的融资款项,公司以其持有正源荟的51%的股权为正源荟偿还一期协议项下的借款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对于满足相关条件的部分,公司已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公司、正源荟与青岛悦优拟签署《成都市双流区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二期用地之合作协议》和《借款合同》等相关附件(以下统称“二期协议”),沿用一期用地的合作模式合作运营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二期协议项下的约97亩土地(以下简称“二期用地”),青岛悦优或其指定主体为正源荟提供不超过85,000万元的融资款项。鉴于一期用地及二期用地均在项目公司名下,公司将持有正源荟51%的股权质押给青岛悦优,为一期及二期协议项下的借款款项等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额度由一期协议项下的105,000万元借款额度调整为190,000万元。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债权相互独立平等,无优先劣后之分。就担保范围变更事项,公司将根据工商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应变更或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长沟村10组300号1栋1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五金交电、建辅建材的销售;酒店管理;装饰装修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总承包。

截至本公告日,正源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青岛悦优持有其49%股权。

正源荟于2019年11月18日成立,其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948,806,856.63元,净资产为9,134,432.16元;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864,970.80元。以上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股权质押协议》主要内容

出质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鉴于为担保公司及正源荟(以下合称“债务人”)在一期协议和二期协议(以下合称“主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出质人同意将其持有的正源荟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为此,各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1、股权质押

出质人将标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全部履行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约定的人民币190,000万元借款本金(即一期协议项下的105,000万元借款本金、二期协议项下的85,000万元借款本金)、综合融资成本,以及或有的逾期罚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应付的款项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质权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被担保义务已经由债务人履行完毕或被质权人豁免。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一期协议项下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为正源荟偿还一期协议项下的105,000万元借款额度提供质押担保;青岛悦优已按一期协议约定向正源荟发放了前两笔75,000万元借款,并已将公司持有的正源荟51%的股权质押给青岛悦优。本次公司就拟签订的二期协议为正源荟新增的融资款项等以持有正源荟51%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推进“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的投资建设,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30,000万元(不含尚未通过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55,000万元担保额度及本次拟签订二期协议项下的85,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拟于2020年12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号)、《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号)。公司拟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若第五次及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将增至3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31%。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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