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的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审阅了上述议案的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就议案所做的说明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调整。
三、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价格的调整。
四、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能遵守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所在审计工作中能针对公司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管理建议,较好满足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第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颜 延 韩秀超 章苏阳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