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85证券代码:835179 证券简称: 凯德石英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 | 第四十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需要说明理由。 |
第六十七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 | 第六十七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 |
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做出报告。 | 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做出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年出席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现场检查情况(如有);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
第九十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补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 第九十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或独立董事中没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有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补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新增条款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九十九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百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
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一百零五条 公司向董事会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第一百零六条 除本节特别规定外,本章程中有关董事的其他规定亦适用于独立董事。 | |
第一百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原因
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是为适应新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20-085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公司治理、日常运营的进一步规范,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