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娜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苏德栋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志弘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公告编号:2020-084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忠恕先生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 任命/免职原因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1.张娜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为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会计学博士后;2012年6月至今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2.苏德栋先生,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2004年8月至2013年2月,为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3年3月至今,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
3.刘志弘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7月至1996年9月,任北京半导体器件五厂
公告编号:2020-084
工程师;1996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清华大学微电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二、 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独立董事属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