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6.5万股。
2、本次限售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3月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9号”文核准,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3900万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5200万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刘赞、周松文、任爱云、蔡兰儒、谢华、黄海鱼、何玉梅、刘梅贵、郭学景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3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4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4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64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2.43%。
3、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限售股份 持有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
号 持有人 份数量 量 份数量占公司股份 备注
(万股) (万股) 总数的比例
1 刘赞 100 100 1.92% -2 周松文 99 99 1.91% -3 任爱云 80 80 1.53% -4 蔡兰儒 76 76 1.46% -5 谢华 75 75 1.44% -6 黄海鱼 70 70 1.35% -7 何玉梅 56.5 56.5 1.09% -8 刘梅贵 55 55 1.06% -9 郭学景 35 35 0.67% -
合计 646.5 646.5 12.43%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经核查,持有三川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三川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