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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2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163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拥军先生、杨新臣先生、徐忠华先生及王艳女士,公司总裁林拥军先生提名高辉女士,公司董事会提名颜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吕本富先生、吴晶妹女士、李尚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吕本富先生、吴晶妹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尚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1日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拥军先生,196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公安部直属企业北京布鲁盾高技术系统工程公司、北京盛富维公司。自2001年4月起担任易华录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8月起担任易华录有限董事、总经理,2008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裁,2019年11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林拥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4,120,02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杨新臣先生,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华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自2010年7月起,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中国华录集团副总经济师。

杨新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济师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徐忠华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高级经济师。2007年3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9月起,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现任资本经营部总经理、易华录董事。

徐忠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王艳女士,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本科。199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民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同证券北京管理总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7月,在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18年2月起担任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易华录董事。

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高辉女士,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年8月至2016年9月历任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自2016年9月21日至今工作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高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8,49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颜芳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自2010年7月起工作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颜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5,0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吕本富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网络经济专家、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副理事长兼创新驱动研究院院长、信息社会50人论坛成员、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成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网络经济和知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吕本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吕本富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吴晶妹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信用管理专业学科带头人、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信用管理学会创始会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起草人及专家论证组组长,代表性个人专著《三维信用论》、《现代信用学》、《中国企业与证券资信评估》,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晶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晶妹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李尚荣先生,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河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李尚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尚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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