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9号文《关于核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712.53万元人民币。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 000756号),确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14,224,256元增加至959,513,067元,股份总数由914,224,256股增加至959,513,067股。现对《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股本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422.425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951.3067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1,422.4256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5,951.3067万股。 |
上述修改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最终审核为准。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