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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股份: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2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1—3页

二、财务报表……………………………………………………… 第4—11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4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5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6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7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8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9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0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1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12—55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0〕10337号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紫光环保公司2020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紫光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紫光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紫光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紫光环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紫光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紫光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20年6月30日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2210,887,021.57 158,039,191.41 应付账款14194,226,836.74 164,968,008.24 应收款项融资38,765,798.00 10,364,286.00 预收款项 427,997.67 预付款项43,992,891.54 2,693,794.94 合同负债15240,536.52 应收保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收分保账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其他应收款53,442,715.48 3,175,260.23 代理承销证券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付职工薪酬1615,894,101.05 10,784,727.74 存货614,339,546.01 7,910,226.23 应交税费1713,566,029.62 17,300,707.76 合同资产 其他应付款181,456,619,365.34 1,190,004,764.99 持有待售资产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应付分保账款 其他流动资产734,746,651.98 39,823,343.73 持有待售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737,778,168.72 441,730,541.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9,807,086.19 29,77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2031,269.75 流动负债合计1,710,385,225.21 1,413,256,206.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1580,875,875.00 595,921,858.1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非流动资产: 预计负债 发放贷款和垫款 递延收益2271,503,788.03 28,684,894.00 债权投资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收款8780,865,284.44 777,777,778.00 非流动负债合计652,379,663.03 624,606,752.14 长期股权投资 负债合计2,362,764,888.24 2,037,862,958.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93,757,684.52 3,757,684.52 实收资本(或股本)23642,000,000.00 642,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权益工具 固定资产1014,394,752.68 15,048,639.89 其中:优先股 在建工程 永续债 生产性生物资产 资本公积24455,144,000.00 455,144,000.00 油气资产 减:库存股 使用权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 无形资产112,253,921,166.92 2,203,419,105.86 专项储备 开发支出 盈余公积2531,273,292.86 31,273,292.86 商誉 一般风险准备 长期待摊费用 未分配利润26214,258,397.90 175,002,046.3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2,816,389.26 1,899,38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42,675,690.76 1,303,419,339.21 其他非流动资产1332,687,962.83 18,226,207.35 少数股东权益120,780,830.37 120,577,047.91 非流动资产合计3,088,443,240.65 3,020,128,804.58 所有者权益合计1,463,456,521.13 1,423,996,387.12 资产总计3,826,221,409.37 3,461,859,345.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826,221,409.37 3,461,859,345.66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20年6月30日
存货10,337,628.32 5,598,507.84 应交税费 5,992,618.37 合同资产 其他应付款1,491,954,770.98 1,209,511,757.14 持有待售资产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700,879.07 其他流动负债11,504.42 流动资产合计1,624,570,072.31 1,353,633,727.99 流动负债合计1,512,130,096.42 1,232,745,508.9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付款 债权投资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债权投资 预计负债 长期应收款 递延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11,022,680,400.00 1,012,680,4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757,684.52 3,757,684.52 非流动负债合计 投资性房地产 负债合计1,512,130,096.42 1,232,745,508.92 固定资产1,692,116.95 1,551,050.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在建工程 实收资本(或股本)642,000,000.00 642,00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 油气资产 其中:优先股 使用权资产 永续债 无形资产 资本公积455,144,000.00 455,144,000.00 开发支出 减:库存股 商誉 其他综合收益 长期待摊费用 专项储备 递延所得税资产479,147.41 659,963.68 盈余公积31,273,292.86 31,273,292.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97,010.00 未分配利润12,632,031.91 12,817,03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028,609,348.88 1,020,346,108.79 所有者权益合计1,141,049,324.77 1,141,234,327.86 资产总计2,653,179,421.19 2,373,979,836.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653,179,421.19 2,373,979,836.78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利 润 表
2020年1-6月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20年1-6月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85,003.09 177,186,460.9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20年1-6月
会合03表编制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数上年数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5,863,605.61 496,321,645.0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728,374.62 15,583,616.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834,353.08 20,683,894.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2,426,333.31 532,589,155.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4,109,171.94 194,022,457.0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226,981.29 86,802,622.71 支付的各项税费28,993,889.44 58,798,028.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048,439.63 36,136,486.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2,378,482.30 375,759,594.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47,851.01 156,829,560.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6,668,198.80 3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37,500.00 63,678,926.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205,698.80 63,679,226.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4,481,491.73 234,577,457.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481,491.73 234,577,457.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75,792.93 -170,898,231.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3,771,541.67 22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3,771,541.67 22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 27,8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322,612.14 192,498,108.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871,125.01 28,978,04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8,193,737.15 249,296,148.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577,804.52 -27,296,148.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682.00 3,520.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4,354,544.60 -41,361,298.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5,020,806.52 246,382,105.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9,375,351.12 205,020,806.5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20年1-6月
会企03表编制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项 目本期数上年数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498,572.03 67,876,789.76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67,480.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816,836.89 25,318,764.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315,408.92 95,263,034.5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430,550.41 31,929,345.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341,027.38 39,054,613.73 支付的各项税费4,059,058.03 5,930,334.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95,917.54 15,928,565.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526,553.36 92,842,85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8,855.56 2,420,174.9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4,000,000.00 165,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2,245.2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4,898,254.00 58,077,818.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8,910,499.28 223,077,818.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84,484.16 1,726,863.13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 15,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6,282,456.00 309,876,120.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6,666,940.16 326,602,983.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43,559.12 -103,525,165.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83,771,541.67 22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3,771,541.67 222,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071,261.68 146,928,738.3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871,125.01 16,078,9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7,942,386.69 163,007,644.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829,154.98 58,992,355.6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682.00 3,520.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1,866,251.66 -42,109,114.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999,131.57 170,108,245.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9,865,383.23 127,999,131.57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20年1-6月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42,000,000.00 455,144,000.00 31,273,292.86 214,258,397.90 120,780,830.37 1,463,456,521.13 642,000,000.00 455,144,000.00 31,273,292.86 175,002,046.35 120,577,047.91 1,423,996,387.1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本期数上年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20年1-6月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 其他 (五)专项储备 1. 本期提取 2. 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42,000,000.00 455,144,000.00 31,273,292.86 12,632,031.91 1,141,049,324.77 642,000,000.00 455,144,000.00 31,273,292.86 12,817,035.00 1,141,234,327.86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企04表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本期数上年数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一批〔2003〕576号文批准,在原浙江紫光环保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9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3629937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4,200万元,股份总数64,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公司经营范围:环保设施运营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备制造(生产场地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和销售,水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臭气治理和烟气脱硫脱硝设备及相配套设备的设计、销售,环保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施工,自来水、工业用水、中水及纯水、软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修复的工程承包、设计,环境检测(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禁止、限制类除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客户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 应收款项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6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测算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按原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的账龄与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客户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②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账 龄

账 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66
1-2年1010
2-3年3030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九)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

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周转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 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二)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 目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34.85-3.23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5319.40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39.70-6.47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319.40

3.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

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七)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三)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四)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20-40
SBR污水处理技术10
特许经营权12.50-30

3.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五) 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1. 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1) 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 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

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② 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2) 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3. 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4. 在BO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十六)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七)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十八)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 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预收款项427,997.67-427,997.67
合同负债403,737.08403,737.08
其他流动负债24,260.5924,260.59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税(费)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计 税 依 据税 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3%、6%、13%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1.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5%、2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税率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2.5%
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1]12.5%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2.5%
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2.5%
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5%
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5%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注2]12.5%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5%
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5%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5%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5%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注1]三门设备销售所得税率为25%,其余12.5%[注2]浦江一号厂房所得税率为25%,其余12.5%

(二) 税收优惠

1. 增值税

公司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原免征增值税,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的通知,公司下属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和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2020年1-6月公司分别收到污水、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退税8,548,483.49元。因子公司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水质不达标,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襄阳市2017年1月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襄国直税通〔2017〕002号),子公司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申报期)起36个月之内,不得享受增

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19年11月起,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 企业所得税

(1) 子公司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收入的15%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0年1-6月属于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子公司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子公司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及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二、三、四号厂房自2016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1-6月属于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1-6月属于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和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1-6月属于免征年度。

(6)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自2019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0年1-6月属于免征年度。

五、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控制的重要子公司

子公司全称业务 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 范围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20供水、污水处理
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900污水处理
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560污水处理
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800污水处理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5,200污水处理
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200污水处理
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00污水处理
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200污水处理
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400污水处理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300污水处理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444污水处理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5,000污水处理
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400污水处理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50环保监测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3,800污水处理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9,200污水处理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3,466.647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
瑞安市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2,000污水处理
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5,000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5,600污水处理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00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100污水处理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300污水处理
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9,000污水处理

(续上表)

子公司全称期末实际 出资额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持股比 例(%)表决权 比例(%)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9670.4870.48
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2080.0080.00
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0490.0090.00
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72090.0090.00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200100.00100.00
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200100.00100.00
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100.00100.00
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9,700100.00100.00
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050100.00100.00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300100.00100.00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00090.0090.00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2,900100.00100.00
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525.04100.00100.00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50100.00100.00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3,500100.00100.00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6,44070.0070.00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2,030[注1]58.5658.56
瑞安市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2,000100.00100.00
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5,000100.00100.00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14065.0065.00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00100.00100.00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100100.00100.00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79361.0061.00
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9,000100.00100.00

[注1]子公司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66.647万元,其中宿迁市洋河新城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资产1,436.647万元出资,持有该公司41.44%的股权,不参与分红、不承担项目亏损,单保留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被投资 单位期末 资产总额期末 负债总额期末 净资产总额本期营业 收入总额本期 净利润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5,268,166.999,270,863.695,997,303.303,074,831.093,723,562.61
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73,291,800.50231,596,733.7541,695,066.7513,352,875.841,331,924.06
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45,266,377.0723,103,885.6422,162,491.437,572,833.541,807,730.09
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2,406,534.771,620,985.9630,785,548.819,259,376.113,781,977.82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6,419,876.662,168,077.6254,251,799.045,566,653.612,268,738.64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21,620,525.46160,602,338.6461,018,186.8211,667,083.19-5,581,088.41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78,317,582.0547,694,321.9530,623,260.104,553,944.79-1,162,334.59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840,517,821.12657,812,695.35182,705,125.7723,604,575.74732,110.93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40,410,350.8628,180,509.8812,229,840.982,960,343.10-122,618.44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期初数指财务报表上年年末数按新收入准则调整后的2020年1月1日的数据。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库存现金6,022.27
银行存款438,615,065.87
其他货币资金22,982,456.00
合 计461,603,544.14

(2) 其他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中包含电费押金133,737.02元,保函保证金21,482,456.00元,质押的定期存款607,000.00元,汽车ETC押金5,000.00元使用受限。

2. 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6,831,424.41100.0015,944,402.847.03210,887,021.57
合 计226,831,424.41100.0015,944,402.847.03210,887,021.57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26,831,424.4115,944,402.847.03
小 计226,831,424.4115,944,402.847.03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5,025,118.8112,301,507.156.00
1-2年19,266,892.571,926,689.2510.00
2-3年749,495.33224,848.6030.00
3-4年452,373.01226,186.5150.00
4-5年361,866.79289,493.4380.00
5年以上975,677.90975,677.90100.00
小 计226,831,424.4115,944,402.847.03

(2) 应收关联方账款

关联方名称期末数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4,323,150.00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3,466,776.00
小 计7,789,926.00

3. 应收款项融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初始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 变动账面价值减值准备
应收票据8,765,798.008,765,798.00
合 计8,765,798.008,765,798.00

(2) 应收关联方应收款项融资

关联方名称期末数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4,399,098.00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10,000.00
小 计5,509,098.00

4.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账 龄期末数
账面余额比例(%)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 年以内3,531,990.0188.463,531,990.01
1-2 年273,243.536.84273,243.53
2-3 年187,658.004.70187,658.00
合 计3,992,891.54100.003,992,891.54

(2) 预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名称期末数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84,900.00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27,168.81
小 计112,068.81

5.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001,301.77100.003,558,586.2950.833,442,715.48
合 计7,001,301.77100.003,558,586.2950.833,442,715.48

2)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期末数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7,001,301.773,558,586.2950.83
其中:1年以内1,812,713.99108,762.846.00
1-2年750,168.9075,016.8910.00
2-3年467,339.40140,201.8230.00
3-4年56,789.4828,394.7450.00
4-5年3,540,400.002,832,320.0080.00
5年以上373,890.00373,890.00100.00
小 计7,001,301.773,558,586.2950.83

(2) 应收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名称期末数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520,400.00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147,290.00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00.00
小 计668,290.00

6. 存货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780,153.582,780,153.58
库存商品11,559,392.4311,559,392.43
合 计14,339,546.0114,339,546.01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34,737,449.3634,737,449.36
预缴企业所得税9,202.629,202.62
合 计34,746,651.9834,746,651.98

8. 长期应收款

项 目期末数
融资租赁780,865,284.44
合 计780,865,284.44

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期末数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757,684.52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3,757,684.52
合 计3,757,684.52

10. 固定资产

(1) 明细情况

账面原值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14,888,268.5014,888,268.50
通用设备2,435,605.9048,643.142,484,249.04
专用设备5,573,832.5029,382.005,603,214.50
运输工具4,803,271.88326,460.1872,000.005,057,732.06
小 计27,700,978.78404,485.3272,000.0028,033,464.10

累计折旧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5,567,966.48352,342.485,920,308.96
通用设备1,581,221.00139,512.201,720,733.20
专用设备2,769,124.65318,122.383,087,247.03
运输工具2,734,026.76193,854.8717,459.402,910,422.23
小 计12,652,338.891,003,831.9317,459.4013,638,711.42

账面价值

项 目期初数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9,320,302.028,967,959.54
通用设备854,384.90763,515.84
专用设备2,804,707.852,515,967.47
运输工具2,069,245.122,147,309.83
合 计15,048,639.8914,394,752.68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 目账面原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综合楼1,350,626.00建造手续未齐全
小 计1,350,626.00

11. 无形资产

(1) 明细情况

账面原值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571,410.00571,410.00
SBR污水处理技术8,900,000.008,900,000.00
特许经营权2,831,834,738.55127,571,760.4714,679,162.622,944,727,336.40
小 计2,841,306,148.55127,571,760.4714,679,162.622,954,198,746.40

累计摊销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438,795.8242,855.84481,651.66
SBR污水处理技术8,900,000.008,900,000.00
特许经营权628,548,246.8766,573,075.414,225,394.46690,895,927.82
小 计637,887,042.6966,615,931.254,225,394.46700,277,579.48

账面价值

项 目期初数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132,614.1889,758.34
SBR污水处理技术
特许经营权2,203,286,491.682,253,831,408.58
合 计2,203,419,105.862,253,921,166.9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无形资产的情况说明

项 目账面原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1,848,643.22该土地系向政府租入,免租金,土地证无法办妥
小 计1,848,643.22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信用减值准备2,816,389.26
合 计2,816,389.26

(2) 引起暂时性差异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对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项 目暂时性差异金额
信用减值准备15,944,402.84
小 计15,944,402.84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期末数
预付设备款32,687,962.83
合 计32,687,962.83

14. 应付账款

应付关联方账款

关联方名称期末数
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8,588,606.16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622,856.20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711.00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43,994.00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83,600.00
小 计34,342,767.36

15. 合同负债

项 目期末数
货款240,536.52
合 计240,536.52

16.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短期薪酬15,894,101.05
合 计15,894,101.05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5,316,726.07
住房公积金31,299.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46,075.98
小 计15,894,101.05

17. 应交税费

项 目期末数
企业所得税10,954,898.24
土地使用税1,265,596.24
增值税943,845.99
环境保护税123,444.33
房产税119,612.81
城市维护建设税83,195.28
教育费附加42,681.10
地方教育附加28,454.1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301.53
合 计13,566,029.62

18. 其他应付款

应付关联方款项

关联方名称期末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879,124,958.34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
浙江华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816,497.00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259,181.09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51,800.00
小 计941,352,436.43

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期末数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9,770,000.00
应付利息37,086.19
合 计29,807,086.19

20.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期末数
待转销项税额31,269.75
合 计31,269.75

21. 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期末数
质押借款580,000,000.00
应付利息875,875.00
合 计580,875,875.00

22. 递延收益

(1) 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政府补助71,503,788.03
合 计71,503,788.03

(2) 政府补助具体情况说明

项 目期初数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 [注]期末数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中央补助30,000,000.00本期无需摊销30,000,000.00与资产相关
汉江流域襄阳段水污染防治项目23,400,000.005,843,800.001,502,935.1727,740,864.83与资产相关
遂昌污水处理厂清排改造项目补助8,990,303.20本期无需摊销8,990,303.20与资产相关
临海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补助4,000,000.00400,000.003,600,000.00与资产相关
临海城市污水处理除臭系统专项补助1,041,669.00104,166.50937,502.50与资产相关
桐庐取水口迁移补助243,225.008,107.50235,117.50与资产相关
小 计28,684,894.0044,834,103.202,015,209.1771,503,788.03

[注]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四)之说明

23. 股本

投资者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28,855,000.00628,855,000.00
浦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3,145,000.0013,145,000.00
合 计642,000,000.00642,000,000.00

24. 资本公积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股本溢价455,144,000.00455,144,000.00
合 计455,144,000.00455,144,000.00

25. 盈余公积

项 目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31,273,292.8631,273,292.86
合 计31,273,292.8631,273,292.86

26. 未分配利润

项 目2020年1-6月
期初未分配利润175,002,046.3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56,351.55
期末未分配利润214,258,397.90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明细情况

收入

项 目本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251,641,659.06
其他业务收入141,817.28
合 计251,783,476.34

成本

项 目本期数
主营业务成本169,437,859.66
其他业务成本
合 计169,437,859.66

(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项 目本期数
收 入成 本利 润
污水处理业务249,907,755.75169,083,056.6080,824,699.15
检测费16,998.94354,803.06-337,804.12
委托运营1,716,904.371,716,904.37
小 计251,641,659.06169,437,859.6682,203,799.40

2. 税金及附加

项 目本期数
土地使用税1,664,491.65
城市维护建设税614,290.05
房产税307,050.39
教育费附加434,591.20
地方教育附加237,207.68
环境保护税227,620.07
印花税408,668.67
车船使用税7,509.44
合 计3,901,429.15

3. 其他收益

项 目本期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2,015,209.17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8,922,068.72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665.21
合 计10,942,943.10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四)之说明

4.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本期数
坏账损失-3,681,410.18
合 计-3,681,410.18

5.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本期数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6,750,032.96
合 计6,750,032.96

6. 营业外收入

项 目本期数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800.00
罚没收入9,610.00
其他22,994.14
合 计33,404.14

7. 营业外支出

项 目本期数
赔偿款28,000.00
罚款支出460,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42,295.32
水利建设基金5,743.39
滞纳金29.74
其他231,608.49
合 计767,676.94

8. 所得税费用

项 目本期数
当期所得税费用12,464,798.86
递延所得税费用-917,000.30
合 计11,547,798.56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9,460,134.0175,555,247.08
加:资产减值准备3,681,410.184,685,702.2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03,831.931,937,103.54
无形资产摊销66,615,931.25124,956,754.8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750,032.9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2,295.322,508.9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2,371,534.2516,409,975.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917,000.30-917,309.2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429,319.78-3,660,312.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2,702,145.51-58,851,761.9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3,671,212.63-3,288,347.54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047,851.01156,829,560.94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39,375,351.12205,020,806.5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05,020,806.52246,382,105.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4,354,544.60-41,361,298.62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期末数上年年末数
(1) 现金439,375,351.12205,020,806.52
其中:库存现金6,022.2763,942.9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37,869,328.85204,956,863.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500,000.00
(2) 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9,375,351.12205,020,806.52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情况的说明:

期末货币资金中包含电费押金133,737.02元,保函保证金21,482,456.00元,质押的定期存款607,000.00元,汽车ETC押金5,000.00元使用受限,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货币资金中包含电费押金133,737.02元,保函保证金13,957,895.00元,质押的定期存款607,000.00元,汽车ETC押金5,000.00元,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四) 政府补助

1. 明细情况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总额法

项 目期初 递延收益本期新增补助本期摊销期末 递延收益本期摊销列报项目说明
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中央补助30,000,000.00本期无需摊销30,000,000.00[注1]
汉江流域襄阳段水污染防治项目23,400,000.005,843,800.001,502,935.1727,740,864.83其他收益[注2]
遂昌污水处理厂清排改造项目补助8,990,303.20本期无需摊销8,990,303.20[注3]
临海污水处理项目专项补助4,000,000.00400,000.003,600,000.00其他收益[注4]
临海城市污水处理除臭系统专项补助1,041,669.00104,166.50937,502.50其他收益[注5]
桐庐取水口迁移补助243,225.008,107.50235,117.50其他收益[注6]
小 计28,684,894.0044,834,103.202,015,209.1771,503,788.03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74号),子公司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收到住建局支付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的中央补助资金3,000万元。该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

[注2]根据襄阳市人民政府与子公司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BOT项目协议》,襄阳市鱼梁洲污水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BOT项目项目建设费用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工程补贴费用3,050万元。2018年收到2,440万元,又于本期2020年收到该笔补助的尾款584.38万元,该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该工程于2019年7月投入使用,本期摊销150.29万元,累计摊销

250.29万元

[注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9]98号),子公司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收到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项目补助资金899.03万元,该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待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注4]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0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1456号),子公司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收到浙江省临海市建设规划局拨付的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及中水回用项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工程于2012年7月完工,该公司将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本期摊销40万元,累计摊销640万元

[注5]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与子公司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项目调整建设及运营补贴协议》,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一阶段)工程除臭系统建设费用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工程补贴费用总计250万元。工程于2013年1月完工,该公司将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本期摊销10.42万元,累计摊销156.25万元

[注6]根据富春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将桐庐富春江水务有限公司取水口迁移改造项目列入2012年奖补政策的通知》(富政〔2012〕93号),子公司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收到工程奖补金32.43万元。工程于2014年9月完工,该公司将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摊销,本期摊销8,107.50元,累计摊销89,182.50元

(2)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 目金额列报项目说明
增值税退税8,548,483.49其他收益增值税退税
稳岗补贴171,941.81其他收益稳岗补贴
污泥补贴10,470.47其他收益污泥运输补助
社保返还176,386.49其他收益社会保险费返还
其他14,786.46其他收益
小 计8,922,068.72

2.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937,277.89元。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实际控制人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杭钢集团之子公司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杭钢集团之子公司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杭钢集团之子公司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杭钢集团之子公司
浙江杭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杭钢集团之子公司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浙江华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股东
浙江汉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股东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公司子公司股东

(二)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金额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235,011.83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444,056.60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410,302.28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1,103,418.32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151,738.05
浙江杭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6,600.00
小 计2,351,127.08

(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金额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16,389,681.41

2. 关联租赁情况

2017年3月,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杭钢·冶金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向其租用座落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94号建筑面积为1,048平方米的第9层办公用房,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73,317元/月。2017年4月,公司与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杭钢·冶金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向其租用座落于杭州市天目山路294号建筑面积为1,058平方米的第10层办公用房,月租金74,016元/月。本期租金不含税合计为883,998.00元。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担保金额 (万元)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6,709.00 [注]2016-6-282025-12-31
小 计56,709.00

[注]该笔借款由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子公司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对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所有应收污水处理费及未来10年对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所有的应收污水管网售后回租本金和租金提供质押担保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余额87,800.00万元,本期计付资金占用息24,896,500.01元(不含税)。

(2)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应付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余额5,000.00万元,本期计付资金占用息1,099,583.34元(不含税)。

6. 关联方未结算项目金额详见本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注释。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 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建的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项目、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子公司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桐庐县分水镇下白沙污水处理厂、瑞安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承建的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工程和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采用TOT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经营污水处理;其余子公司负责的项目均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并在特许期间经营污水处理项目、污泥处理项目或供水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特许 经营期日污水 处理能力运营时间确认的特许经营权 期末账面价值
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项目一期30年[注]5万吨2010年1月 开始运营26,774,132.74
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项目二期22年[注]5万吨2017年8月 开始运营58,038,186.09
宣城市敬亭圩污泥处理改造项目27年15万吨2013年6月 开始运营1,525,276.61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一期20年4万吨2005年1月开始运营7,531,234.02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二期12.50年6万吨2012年7月开始运营14,510,830.61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迁)建一期PPP项目30年8万吨2020年4月开始运营158,818,812.91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迁)建二期尚属建设期48,942,629.58
临海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一期提标尚属建设期19,201,144.77
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改扩建及运维项目二期25年2万吨2016年2月开始运营28,928,819.77
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厂BOT 项目30年第一年0.7万吨 第二年起1万吨2018年11月开始运营27,535,201.07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项目30年[注]3万吨2019年1月开始运营108,003,431.95
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一期项目(T0T)20年2万吨2014年12月 开始运营40,004,627.64
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项目20年2万吨2015年1月 开始运营45,902,093.48
洋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PPP项目28年4.0万吨(一阶段2万吨)2018年8月开始运营69,761,282.07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项目15年[注]2.25万吨2017年4月 开始运营53,028,957.65
遂昌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一期28年[注]0.5万吨2016年9月开始运营48,853,389.37
遂昌县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二期28年[注]1.5万吨2016年11月开始运营
遂昌县垃圾填埋场二期渗滤液厂28年[注]0.015万吨2019年1月开始运营29,300,433.34
龙游县湖镇镇污水处理项目28年2015至2020年2万吨;2021年至2043年4万吨2016年1月开始运营35,190,280.80
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一期20年2.5万吨2007年9月开始运营9,238,179.01
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项目二期18.50年[注]10万吨2010年8月开始运营9,251,134.32
江苏省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项目一期25年4万吨2006年10月开始运营8,515,842.96
江苏省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项目二期16年4万吨2016年1月开始运营30,993,856.18
凤阳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20年2.5万吨2009年3月开始运营14,676,990.66
凤阳县污水处理项目二期13年2.5万吨2017年1月开始运营23,624,615.59
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25年13.8万吨2016年1月开始运营300,630,007.67
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工程30年2.5万吨2017年1月开始运营289,905,033.14
甘肃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16年[注]3,6万吨2018年9月开始运营181,545,777.12
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项目一期25年[注]20万吨2008年3月开始运营29,087,194.11
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项目二期23.75年[注]10万吨2010年8月开始运营17,709,738.38
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13.67年[注]改造系满足鱼梁洲污水处理厂30万立方米出水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标到一级A标准2019年12月开始运营159,321,030.35
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27年4.5万吨2017年6月移交235,272.58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25年[注]3万吨2015年3月移交27,439,137.40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25年[注]2017年1月开始运营39,304,894.40
开化县城市污水处理PPP 项目28年[注]6.5万吨2016年1月开始运营115,694,842.66
桐庐县分水镇下白沙污水处理厂(TOT)项目25年1万吨2017年7月移交35,746,824.04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一阶段28年[注]2.5万吨2009年1月开始运营11,015,128.36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项目一期二阶段28年[注]2.5万吨2013年2月开始运营28,991,729.57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项目二期扩建项目28年[注]2.5万吨2019年9月开始运营79,436,649.79
宿迁市河西污水处理项目二期二阶段尚属建设期19,616,765.82
合 计2,253,831,408.58

[注]该等期限包含建设期

(二) 根据2015年12月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紫光公司)签订的《污水管网售后回租合同》,排水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浦江紫光公司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以下简称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租赁期10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 排水公司于第6年开始回购污水管网,每年等额支付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内,年租金以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扣除已支付的回购金额为基数,按5 年以上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确定(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银行的贷款调整办法进行调整)。租赁期满浦江紫光公司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排水公司。公司2016年已支付5亿元的污水管网价款,2019年以及2020年1-6月分别收到33,075,000.00元和16,537,500.00元的污水管网租金。截至2020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614,826,415.13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14,826,415.13元,累计已收到129,491,745.48元的污水管网租金。

(三) 根据2017年6月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及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阳紫光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住建局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松阳紫光公司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主管网25.37公里和三座提升泵站,总售价3亿元,租赁期27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44年6月26日,租赁期满松阳紫光公司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住建局。松阳县住房和住建局从第一笔打款每满一年即2018年起每年6月30日返还等额本金1,111,111.11元,直到特许经营权期限结束,利息为5年贷款基准利率加1.45%(6.35%)。

2019年收到28,084,401.95元污水管网租金。公司2019年度计提17,991,688.45元利

息,2020年1-6月计提8,643,056.44元利息,计入长期应收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账面原值为510,482,674.44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229,617,390.00元。

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期末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22,680,400.001,022,680,400.00
合 计1,022,680,400.001,022,680,400.00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持股 比例(%)表决权 比例(%)期末数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52,000,000.00
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90.0090.007,200,000.00
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12,000,000.00
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90.0090.005,040,000.00
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10,000,000.00
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0.0080.007,200,000.00
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97,000,000.00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70.4870.482,960,000.00
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30,500,000.00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13,000,000.00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90.0090.0040,000,000.00
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85,250,400.00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00100.00129,000,000.00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35,000,000.00
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70.0070.0064,400,000.00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1,500,000.00
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50,000,000.00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65.0065.00101,400,000.00
瑞安市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120,000,000.00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58.5658.5620,300,000.00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20,000,000.00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21,000,000.00
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100.00100.0090,000,000.00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61.0061.007,930,000.00
小 计1,022,680,400.00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投资收益

项 目本期数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000,000.00
合 计14,000,000.00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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