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各位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也不存在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魏少军先生、言骅先生、曹李余先生、杨乐先生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梁上上先生、曾俭华先生、朱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成志明 杨克泉 韦 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