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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12月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国先生、王晨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会事监事。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国,中国国籍,男,出生于1975年,大专。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规划设计中心总监。2014年8月至今,历任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文商旅集团专业总监等。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晨芳,中国国籍,女,出生于1980年,本科。2004年7月至2012年9月,历任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光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2年10月至今,历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监、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董事长助理等。2015年11月至今,担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晨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晨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晨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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