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时 间:2020年12月18日下午14∶30地 点:本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吴福胜先生
※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一、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二、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四、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票,律师和监票
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
六、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七、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八、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9:15-11:25、9:30-11:30,下午13:00-15:00。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选举方法如下:
(1)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有效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6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但累计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效投票权总数),也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董事候选人。
(2)在选举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有效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3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但累计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效投票权总数),也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3)在选举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监事人数(2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监事候选人(但累计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效投票权总数),也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监事候选人。
4、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6、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
7、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2020年12月18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吴福胜先生、高申保先生、张正和先生、孙先武先生、吴霖先生、吴尚义先生等六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崔鹏先生等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2月18日附一、董事候选人简介附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附件一、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1、吴福胜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起历任本公司生产安环部副部长兼总调度长、生产安环部部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5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高申保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94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有机分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2005年8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8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3、张正和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电石分厂副厂长,1997年7月任本公司电石分厂副厂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冷空分厂厂长,2006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4、孙先武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起任本公司化工销售部副部长、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2009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供应部部长。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5、吴霖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12月至2006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吴尚义先生,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团委副书记,1997年7月起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2006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
附件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戴新民,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在内部控制、会计、审计专业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课题10余项,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2019年11月2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尤佳,女,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2010 年9月至201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2004年7月进入安徽大学工作,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证券法等,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11月27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崔鹏,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化学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化学工程、化工新材料领域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学院院长、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化工学会精细化工专业委员会常委、安徽省可控化学与材料化工重点实验室主任、安徽省化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安徽省塑料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等职务。兼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刘帮柱先生、汤晓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代会已推荐张敬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一、监事候选人简介
附件一: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帮柱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丝绸分厂技术员、副厂长,2005年7月2008年6月任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3 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2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12月27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汤晓红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工程师。2008 年 10月起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 理部副部长;2011年 3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处处长;2016 年 3 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 2018 年 6 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2020年11月起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处长;2018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