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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1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20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2020年12月9日,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章威炜先生提议暨监事会全体成员同意: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紧急会议〕结束后,即时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审议相关提案,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日,公司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公司定于2020年12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紧急会议〕结束后在公司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公司同时将相关提案和附件送达各位监事及各相关人员。

2020年12月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如期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威炜先生提议、召集和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共3名,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3名;公司(代)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现场与会人员有监事、监事会主席章威炜先生,监事林挺先生,职工代表监事陈土保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洪建章先生;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余成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全体与会监事均同意:即时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同时确认:已经收到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知悉和认可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同意相关提案数量、事项和内容、附件以提交会议审议的具体内容为准;并进一步确认: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其合法性没有异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相关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

1.00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提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亿中邮”或“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50.01万元,实收资本287.77万元,其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2.75万元95.50%
张祺15.03万元1.43%
彭蕾15.03万元1.43%
张中华15.03万元1.43%
阮小莉2.17万元0.21%
合计1,050.01万元100%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北京亿中邮95.50%股权(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交易相对方北京安可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安可信创”或“交易相对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就此交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股的股东余成斌先生以个人身份对转让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无偿提供无限连带担保,公司无需就接受此项担保向余成斌先生支付任何对价或承担任何责任;林邦飞先生以个人身份对受让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提供无限连带

担保。经审计和评估后,根据中天衡平评报字[2020]第21039号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0月31日,北京亿中邮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470.94万元,北京亿中邮95.50%股权折算对应的评估值为1,404.75万元;参照前述评估值并经协商确定,北京亿中邮

95.50%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认为1,500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亿中邮将不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公司正在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相关事宜。

北京安可信创与公司、北京亿中邮均非关联方,北京安可信创与公司、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故当前拟进行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暂不涉及关联交易;但如北京安可信创指定将标的股权转让给特定的第三方(尚未确定),而该特定第三方属于关联方的,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可能构成关联交易;如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经比对各项财务指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处于初始阶段,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经审核,全体监事均无异议。全体监事已列席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紧急会议〕,知悉和认可该次董事会会议上董事、独立董事的发言以及董事长、财务总监、评估师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紧急会议〕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206)。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具备合理性,其作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如顺利进行,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为公司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实现管理资源、业务资源对核心业务的聚焦支持,进而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提案获得通过。本提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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