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333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需要公司就有关事项予以落实并提交回复。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落实并作出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回复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程序。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