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批准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
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属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就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冯长利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9. 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 审议《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议案3. 审议《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4. 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属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就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0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3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4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8-29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 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6提案编码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