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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华熙生物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1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3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1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13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19年9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796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据此采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了49,562,556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859.4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895.44万元。2019年10月3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情况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0,066.9040,066.90
2华熙天津透明质酸钠及相关项目110,692.43110,692.43
3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164,678.5074,136.11
合计315,437.83224,895.44

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24)。

四、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不得用于质押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将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该现金管理,且该13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各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该项目实施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与现金管理本金一同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公司财务中心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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