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80万元。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 |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58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53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