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瀚讯”)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按时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东进、曹惠民、李学尧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