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通过电话、传真及材料送达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预计2020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重新预计2020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56号)。
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57号)。
独立董事对本提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二○二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第一、二项提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具体事项详见《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二〇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60号)。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