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7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有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曾燕云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剥离亏损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自身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本次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为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解除为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对东莞航盛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
3. 审议通过《关于解除为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解除为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解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对湖南航盛的上述担保事项履行担保义务。
4.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从长远发展看,本次投资迎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产能,对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新产品研发能力及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5日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