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公告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原规定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万元。 |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10万元。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300万股,全部为发起人股东持有。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91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告编号:2020-152
三、备查文件
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修订后的《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