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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关于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上证公监函〔2020〕0128号

关于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电魂网络,A股证券代码:603258;

胡建平,时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 芳,时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监;

朱小素,时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任 锋,时任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 75号)查明的事实,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魂网络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股权收购标的游戏流水披露不准确

2019年1月3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

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游动网络或收购标的)80%股权。游动网络60%以上的收入来自主打游戏《小宝当皇帝》。经监管问询,2019年2月15日,公司在问询函回复公告中按月披露了《小宝当皇帝》自2017年上线至2018年10月止的充值流水总额,共计

7.91亿元。另经核实,上述充值流水并非《小宝当皇帝》一款游戏的总额,而是内容同质化的217款游戏充值流水的总金额,《小宝当皇帝》仅为其中一款游戏名称。公司将多款游戏流水总额错误披露为一款游戏流水金额,对股权收购标的的游戏流水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 股权收购交易对方关联关系披露不完整

海南游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游路)为游动网络的游戏推广渠道商之一,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通过代持协议持有海南游路三分之一的股权,故游动网络与海南游路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的公告》中, “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三)交易对手方情况”中,披露了游动网络董事长兼总经理付宁有实际控制的企业名称为:厦门游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西二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未对付宁、游动网络与海南游路的关联关系予以说明,其关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不完整。

综上,公司对股权收购标的的游戏流水金额信息披露不准确、对股权收购交易对方关联关系信息披露不完整,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6条、第2.7条等有关规定。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

总经理胡建平(任期2015年10月23日至今)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监陈芳(任期2015年10月23日至今)作为投资事务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任小素(任期2016年12月29日至今)作为财务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任锋(任期2018年6月19日至2019年8月5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

3.1.5条、第3.2.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平、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监陈芳、时任财务总监任小素和时任董事会秘书任锋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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