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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嘉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告知函,由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伟先生在中泰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触发违约条款,法院对刘伟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决定予以司法处置强制变现,中泰证券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伟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伟持有公司股份100,51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刘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5,978,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被动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股东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刘伟6,713,800不超过1%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刘伟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228),由于刘伟先生向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借贷未能如期归还,债权人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其所持11,855,4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份数约1.77%)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裁定因强制变现的需要,并将股份冻结状态调整后的股份数由证券公司以市价强制卖出。目前已卖出8,048,848股。

2、2020年9月30日,刘伟先生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如以上及本次减持计划全部完成,刘伟先生将持有公司的89,994,86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40%。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被动减持,由质权人根据市场情况等减持质押股份,具体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会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刘伟先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将根据股份变动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2、中泰证券《关于股票质押业务继续进行违约处置的提示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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