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151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12,873,544.03元及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699,881.79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957,233.12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0月30日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4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8日,长江保荐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400万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21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公告编号:2020-15116,800,000.00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4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11,882,766.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17,233.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8日全部到账,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0)第00006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公司已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了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净额不足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原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年产20000支重载车辆油气弹簧项目 | 75,600,000.00 | 60,000,000.00 | 46,809,847.50 |
2 | 年产7000套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项目 | 52,300,000.00 | 47,000,000.00 | 39,250,785.40 |
3 | 液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00.00 | 13,000,000.00 | 10,856,600.22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合计 | 167,900,000.00 | 140,000,000.00 | 116,917,233.12 |
注: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安排
公告编号:2020-151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2,873,544.03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899号),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额的比例%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年产20000支重载车辆油气弹簧项目 | 75,600,000.00 | 4,183,470.93 | 5.53 | 4,183,470.93 |
2 | 年产7000套挖掘机专用高压油缸项目 | 52,300,000.00 | 8,680,073.10 | 16.60 | 8,680,073.10 |
3 | 液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00.00 | 10,000.00 | 0.05 | 10,000.00 |
合计 | 147,900,000.00 | 12,873,544.03 | 8.70 | 12,873,544.03 |
其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82,766.88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99,881.79元;公司应支付联席主承销商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合计人民币8,411,698.11元(不含增值税),长江保荐已于2020年10月30日汇款时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2,667,358.44元。公司已支付(含前期支付)发行费用合计11,778,938.34元,剩余发行费用103,828.54元尚未支付。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699,881.79元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873,544.03元本次一并进行置换。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要求,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公告编号:2020-151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和信专字(2020)第000899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合规有效,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0-151
因此,保荐机构对万通液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0)第000899号)
(五)《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