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州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审计报告 |
大华审字[2020]0013104号 |
大华审字[2020]0013104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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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南洋新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南洋新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郝丽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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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彦波 |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