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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珑5: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8

证券代码:400059证券简称:天珑5公告编号:2020-099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深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本次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总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14:50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东街一号华侨城东部工业区H-3栋六楼培训室会议议程:

(宣读会场纪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宣布监票人选(股东2人,监事1人,律师1人)

三、介绍议案并逐项投票表决

(一)依次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如下议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四、工作人员收票和统票。

五、宣读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六、宣读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七、请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就会议合法性进行见证。

八、宣布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闭幕。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德勤年度审计资源状况以及公司年度审计的具体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年度审计合作事项。双方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均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德勤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所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真挚的感谢。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格

上年总业务收入:14.9亿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

是否为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备的客户关系与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人员委派、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监控、独立性管理等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内部治理机制完善,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职业活动规范。

(二)人员信息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执业信息大信及拟委派项目组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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