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函告,刘海云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刘海云 | 控股股东 | 1,800 | 30 | 13.04 | 2019.12.6 | 2020.12.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 质押 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刘海云 | 控股股东 | 1,400 | 23.33 | 10.14 | 否 | 否 | 2020.12.7 | 2021.12.7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偿还 债务 |
刘海云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7日,刘海云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本次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 (万股) | 占已 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刘海云 | 6,000.3191 | 43.47 | 4,487.00 | 4,087.00 | 68.11 | 29.61 | 4,087.00 | 100.00 | 447.4803 | 23.39 |
注1:截至2020年12月7日,刘海云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000.319万股。其中,刘海云直接持有公司5,995.049万股,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7万股。
注2: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本次质押股份融资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刘海云先生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时段 | 到期的质押股份 累计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
未来半年内 | 1,177.00 | 19.62% | 8.53% | 7,130.00 |
未来一年内 | 2,910.00 | 48.50% | 21.08% | 17,000.00 |
刘海云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投资分红、资产处置、其他收入等多种方式。刘海云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刘海云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增加担保物、提前还款等方式应对平仓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刘海云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