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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西藏天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股票代码:600326 公司简称:西藏天路债券代码:110060 债券简称:天路转债转股代码:190060 转股简称:天路转股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年12月·拉萨

目 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

日(星期三)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

日(星期三)

(一)通过交易所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全天:

9:15-15:00。

股权登记日:

2020年

现场会议地点:西藏拉萨市夺底路

号公司6610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

大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西虹女士

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律师、计票人、监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及网络投票结果;

.大会秘书宣读《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见证律师宣读《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大会记录本上签字;

.会议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 议案一

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保障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增长所造成长、短期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请逐项审议:

1.0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1.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0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04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1.05发行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1.0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项目建设及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1.08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未经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不新增债务或新设对外担保;

(3)未经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意,除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外,不新增对外投资。

1.10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1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1.1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行方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 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偿债保障措施、发行时间、还本付息、承销方式、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及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六)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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