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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可门”)签署了《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合同金额为46,000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文端超、彭刚平、田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

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3,100万元

注 所:福建省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可门电厂主厂房综合楼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聘

主要股东: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福新能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危险废物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港口经营;食品经营;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

活动;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华电可门为华电福新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华电福新能源与公司分别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可门、华电福新能源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华电可门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与本公司在以前年度的关联交易中资信表现良好,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电可门资产总额64.60亿元,净资产

19.07亿元。2019年度,华电可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05亿元,实现净利润4.00亿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包含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项目从圆形煤场系统、上煤系统、筛碎系统、相关运煤辅助设备及设施,区域内建构筑物、道路、广场地坪、绿化、沟道、综合管架、给排水、消防、安全、电气系统设备、仪表和控制以及所有相关附属设施等,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完成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及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试运行消缺、培训和区域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检查验收、配合性能考核验收及专项验收,直至最终交付投产运行等(包括桩基工程,但不包含圆形煤场地基的强夯)。定价依合理成本

费用加合理利润确定。

合同名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合同金额:46,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供应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费及其他费用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等。

竣工日期:2022年8月31日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性能偏差违约、逾期违约、质量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华电可门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可门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多次承揽华电福新能源及其所属子公司的项目,双方合作良好,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项目所在地疫情管控措施和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临时停工导致施工周期变长等。另外,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也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 报备文件:

1、《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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