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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国投中鲁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9

证券代码:600962 证券简称:国投中鲁 编号:临2020-02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结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修订)》,以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现有条文修订后条文 注:下划线部分为修订变动内容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通知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通知
第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第十五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五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必要时,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第二十六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第三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
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本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六章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四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 (六)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 (七)公司的重大担保; (八)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九)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第四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六)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第四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第四十五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知情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公司应在咨询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意见后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是否需要回避; (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表决。 关联股东的回避,由股东大会主持人通知,并载入会议记录。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 监事会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就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由职工代表选举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国投中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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