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0-08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5号文同意注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2.45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45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海波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80”。本次发行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一、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2月2日(T日)结束。
本次发行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1,892,515张,即189,251,5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2455%。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2月4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数量(张):551,671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5,167,1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数量(张):5,809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580,900.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此外,《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5,814张,包销金额为581,400.00元,包销比例为0.2373%。
2020年12月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南塔24层
电话:0755-2262665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团队
发行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