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宣告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全资子公司广东韶钢国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钢国贸”)破产基本情况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2018 年 9 月 26 日、 2018年 10 月 9 日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详见[公告编号:2018-52、2018-53、2019-43)])。
二、有关本次全资子公司破产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7日,收到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105民破2号-2],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裁定宣告韶钢国贸破产。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韶钢国贸长期股权投资4,800万元、其他应收款148.74万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不影响本期损益。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2]
(二)《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53]
(三)《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43)
(四)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0105民破2号-2]。本公司将根据规定对该破产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