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时间到期)
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
股东李文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5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文俊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相关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2名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李文俊先生、华夏人寿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李文俊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华夏人寿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12月7日期间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李文俊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李文俊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华夏人寿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6月19日-2020 年7月7日 | 6.57元/股 | 1,178.14 | 1.00%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9月25日-2020年12月7日 | 6.14元/股 | 1,178.15 | 1.00% | |
合 计 | - | - | 2,356.29 | 2.00% |
华夏人寿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其孳息。
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
住所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区服务中心101-30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9月25日-2020年12月7日 | ||||||
股票简称 | 力源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18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178.15 | 1.00% | |||||
合 计 | 1,178.15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332.7991 | 7.92% | 8,154.6491 | 6.9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332.7991 | 7.92% | 8,154.6491 | 6.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预披露了《关于相关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华夏人寿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华夏人寿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已完成。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以上相关股东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以上相关股东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李文俊先生、华夏人寿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