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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3: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7

证券代码:400080 股票简称:华业3 编号:临2020-11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于2020年12月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余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设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余威先生、蔡惠丽女士、莘雷先生、王德波先生、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王德波先生、王琳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2名独立董事王德波先生、黄健先生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余威先生、蔡惠丽女士、莘雷先

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德波先生、王琳女士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

—独立董事》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同意提名余威先生、蔡惠丽女士、莘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德波先生、王琳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候选人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保证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召开六届五十次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百年)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粮信托)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粮信托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受让君合百年负责开发建设的北京市通州区玫瑰东筑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并向君合百年支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转让价款金额为60,000万元。君合百年对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有回购义务,回购期限为2年。君合百年以北京市通州区玫瑰东筑项目的在建工程为中粮信托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保证各方义务的持续履行,有效保护各方权益,公司、君合百年与中粮信托对《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协议》项下应付未付款项和还款顺序进行再次确认,并由公司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同意与中粮信托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2017中粮集字第089-10);

2、同意上述协议签订后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办理赋予上述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的公证;

3、如未能履行上述协议,我公司自愿放弃抗辩权并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予以依法强制执行;

4、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余健代表我公司向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公证相关

事宜。

此议案尚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期限重组债务偿还调整方案的议案》。

为妥善化解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降低及减少公司资产损失,公司拟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收购重组我公司在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万元委托贷款债权项目的债务偿还调整方案已达成一致。公司同意以大连海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剩余不动产抵押物及部分自有资产抵偿公司所欠长城资产的部分债务。具体金额以后续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 威:

男,1966年出生,大学专科。2008年11月担任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在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蔡惠丽:女,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2000年至今在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9月至今在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莘 雷:

男,1962年出生,2007年至今任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北京城市公司总经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在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德波:

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研修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 琳:

女,1963年出生,硕士,会计学教授。曾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石油经济研究所所长,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会计学教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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