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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8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0-136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与公司及关联方无关联关系,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应的独立性及资者保护能力。大华所在2019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机构的报酬、调整服务范围或个别事项另作安排等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大华所合伙人数量为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9人,从业人员总数为6119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忻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央企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沈彦波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信息

大华所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万元,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为18,858家,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为319家。具备涉及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大华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王忻,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央企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忻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央企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沈彦波

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大华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类型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截至披露日)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1次1次
行政监管措施5次9次4次
自律处分1次2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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