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0-111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12月4日15: 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张春雁、李迪、冯杰荣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丰礼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黄代波、尹建桥、张朋、兰海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能够规范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工作,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黄代波、尹建桥、张朋、兰海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黄代波、尹建桥、张朋、兰海涛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12月22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2月15日,审议如下议题:
(1)《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董事会将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实际授信额度及相关条件以银行批准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4日